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陇川农场社区党委、管委:
《陇川县2023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陇川县2023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年,也是全县蚕桑业稳定促收、提质增效的关键年,为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做大做强蚕桑产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蚕桑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23年度蚕桑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2021年德宏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陇川县创建“一县一业”蚕桑示范县的目标任务,以增加蚕农收入为目标,立足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高标准建设基地,抓点建示范,扎实推进“一户一策”“一次多养”措施,建设一批年蚕桑收入突破百万元的蚕桑示范村小组和蚕桑收入突破千万元的蚕桑示范村委会,全面提升蚕桑产业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蚕桑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摸清底数
截至2023年3月2日,陇川县现有桑园面积14065.2亩,其中:投产桑园面积11981.2亩,2022年新植并通过验收合格面积1135.1亩,中毒能通过换桑叶饲养的桑园647.9亩,脱管弃管已恢复管理桑园面积301亩。2022年有养蚕户1972户,饲养大蚕17123.9张,生产鲜茧808435.2公斤,产值34360380.5元。(各乡镇情况见附件1)
三、目标任务分解
(一)新植桑园任务。全县下达新建桑园种植任务6500亩(含2022年度新植但没有通过县级验收的805.5亩桑园。其中:户撒乡407.5亩,王子树乡389亩,景罕镇8亩,章凤镇1亩)。各乡镇目标任务为:陇把镇1300亩,户撒乡970亩,王子树乡910亩,勐约乡750亩,清平乡780亩,景罕镇760亩,城子镇670亩,章凤镇(含瑞丽片区)200亩,护国乡160亩。种植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底。为充分发挥嫁接桑、杂交桑的生长优势,要引导农户在新植桑园时合理搭配桑树品种,嫁接桑与杂交桑的比例建议按4:1进行搭配种植。
(二)2024年度新植桑土地储备任务。为更好更安全地发展新植桑园,确保新植桑园种植任务落到实处,下达2024年新植桑园土地储备任务5000亩。其中:陇把镇600亩,户撒乡1000亩,王子树乡600亩,勐约乡600亩,清平乡600亩,景罕镇600亩,城子镇600亩,章凤镇(含瑞丽片区)200亩,护国乡200亩。
(三)鲜茧生产任务。2023年度全县下达鲜茧生产考核任务养大蚕23000张,产鲜茧1000吨。其中:陇把镇养蚕6500张,产茧280吨;户撒乡养蚕1150张,产茧50吨;王子树乡养蚕2300张,产茧100吨;勐约乡养蚕4600张,产茧200吨;清平乡养蚕2850张,产茧125吨;景罕镇养蚕2300张,产茧100吨;城子镇养蚕1850张,产茧80吨;章凤镇(含瑞丽片区)养蚕550张,产茧25吨;护国乡养蚕900张,产茧40吨。
(四)“一村一品”蚕桑示范村打造任务。全县计划创建“一村一品”蚕桑示范村1个,由陇把镇吕良村委会创建,并积极申报全国“一村一品”蚕桑示范村称号。创建标准:蚕桑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蚕桑产业劳动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驻农户数的40%以上,申报村蚕桑产业劳动从业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8%。
(五)种桑养蚕典型示范村小组创建任务。下达种桑养蚕典型示范村小组创建任务4个。由清平乡大场村委会大场一组、城子镇姐乌村委会杞木窝村小组、户撒乡明社村委会李芒呆村小组、勐约乡营盘村委会团坡小组分别进行创建。创建标准:自然村组种桑养蚕桑园总面积在120亩以上,亩均桑园养蚕2张以上、亩产鲜茧100公斤以上。
(六)种桑养蚕示范户打造。下达打造种桑养桑示范户任务200户,形成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用蚕农身边的真实事例,以点带面,激发农户种桑养蚕致富的内生动力。其中:陇把镇40户;户撒乡20户;王子树乡18户;勐约乡36户;清平乡32户;景罕镇14户;城子镇28户;章凤镇(含瑞丽片区)7户;护国乡5户。创建标准:桑园面积在5亩以上、桑园管理规范、亩产鲜茧120公斤以上。
(七)种桑养蚕大户打造。下达种桑养蚕大户打造任务13户。以家庭农场、生产大户为载体,探索适度规模化种桑养蚕模式,为全县蚕桑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其中:陇把镇3户;户撒乡2户;王子树乡1户;勐约乡3户;清平乡1户;景罕镇1户;城子镇1户;章凤镇1户。创建标准:桑园面积在20亩以上,桑园管理规范,年平均亩产鲜茧100公斤以上。
(八)规范化养蚕棚(含3~4龄小蚕室)建设任务。为提高农户养蚕批次,提高桑叶利用率,按每5亩成园桑至少建100平方米大蚕房的标准配套建设规范化养蚕房,鼓励农户根据自己的桑园面积和大蚕房面积配套建设3~4龄小蚕室,小蚕室面积一般在40-60平方米,单批次可以养小蚕3-5张。全县下达新建规范化养蚕棚(含3~4龄小蚕室)9万平方米。其中:陇把镇1.6万平方米;户撒乡0.8万平方米;王子树乡1.2万平方米;勐约乡1万平方米;清平乡1.3万平方米;景罕镇1.1万平方米;城子镇1.1万平方米;章凤镇0.5万平方米;护国乡0.4万平方米。
(九)蚕农技术培训。在种桑养蚕的关键节点,根据农户生产实际需要,开展蚕桑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技术培训,提高蚕农种桑养蚕技术水平,全县下达种桑养蚕技术培训任务5000人次。其中:陇把镇800人次;户撒乡600人次;王子树乡800人次;勐约乡800人次;清平乡800人次;景罕镇300人次;城子镇600人次;章凤镇100人次;护国乡200人次。
(十)杂交桑嫁接改良。全县下达杂交桑嫁接改良任务530亩。其中:陇把镇50亩;王子树乡90亩;勐约乡200亩;清平乡60亩;景罕镇50亩;城子镇30亩;章凤镇30亩;护国乡20亩。对品种退化的杂交桑园或是杂交桑占比过大的农户桑园开展嫁接改良,以达到提高桑叶品质、增加桑叶产量的目的。嫁接改良穗条选择云桑5号、强桑1号、农桑14号,开展嫁接改良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月20日。
(十一)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全县下达老桑园提质增效任务9800亩。其中:陇把镇3250亩;户撒乡1200亩;王子树乡1450亩;清平乡1550亩;景罕镇950亩;城子镇700亩;章凤镇200亩;护国乡500亩。扶持标准:冬季桑园管理施肥时每亩补助滤泥2.5吨;养蚕前补助农药进行桑园绿色防控杀虫杀菌;养蚕期间每亩补助桑园复合肥1袋;同时做好“一户一策”“一次多养”技术指导入田入户工作,预计2023年鲜茧总产量比上年度增20%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1.桑苗补助。农户新植桑园所需桑苗由农户向正信公司直接购买,每新种1亩桑(嫁接桑按1100株/亩种植,杂交桑按2200株/亩种植),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嫁接桑园每亩补助桑苗款800元,杂交桑园每亩补助桑苗款33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承担;当年新植桑园县级验收不合格的,由农户第二年补植后再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同等补助,验收不合格的不补助;农户用于补植所需的桑苗,由农户自行购买。同一地块只补助一次。
2.地膜补助。新种桑园,种植时鼓励农户覆盖黑地膜。覆盖黑地膜的按75元/亩给予补助,不盖地膜的不补助。
3.低产杂交桑园嫁接改良补助。县级验收合格后,按照800元/亩的标准补助。
4.规范化养蚕房(含3~4龄蚕室)建设补助。验收合格后,按4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5.种桑养蚕示范户创建补助。验收合格后,每户补助3000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以后不再补助。
6.种桑养蚕大户创建补助。规模化种桑养蚕大户,验收合格后每户给予10000元补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以后不再补助。
7.种桑养蚕高产典型村小组奖励政策。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村小组奖励10万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以后不再奖励)。
(二)企业帮扶政策
1.按时、按质、按量向蚕农赊垫3龄盛食期小蚕,蚕头数不低于30000头/张。
2.小蚕共育费(含蚕种款)价格按照280元/张计算,共育费待农户交茧时再扣回。
3桑苗及蚕用物资赊垫。蚕桑企业负责桑苗、蚕种、方格簇、蚕用农药等生产物资的垫资供应及政府补助农户桑苗款不足部分的垫资,待群众交茧时逐步扣回。
4.目标任务完成奖
(1)桑园种植奖励。农户每新种植桑园1亩,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亩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30元,其中奖励村委会10元,奖励村小组20元。
(2)蚕桑示范基地奖。完成300亩(含300亩)以上蚕桑连片示范基地的,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亩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50元,其中奖励村委会15元,奖励村小组35元。
以上两项奖励可以叠加。
(3)鲜茧生产奖励。农户每上交1公斤鲜茧(上茧),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0.6元,其中奖励村委会0.2元,奖励村小组0.4元。
5.种桑养蚕过程中农户使用的农膜、农药瓶(袋)的回收,由陇川正信农业有限公司具体出台回收办法进行回收,确保回收率达到85%,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6.按500亩桑园配套1名技术员,负责种桑养蚕技术指导、服务、咨询及蚕茧收购等。
(三)蚕茧收购政策
2023年度按照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进行收购,鲜茧(上茧)收购中准价不低于46.5元/公斤,即围绕评级指标在46.5元/公斤上下浮动,鲜茧收购中准价评级指标由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制定,并在蚕茧收购点张榜公示。
(四)农户自律押金
农户每领取1亩新植桑苗,向企业交纳自律押金200元,待种植结束验收合格,第一年养蚕交茧后一次性退回。当年县级验收不合规格、第二年补种后合格的第二年一次性退回。桑园弃管或挖毁的不退。
五、蚕桑生产目标任务工作经费
(一)乡镇蚕桑生产工作经费。县财政专项安排2023年度乡镇蚕桑生产工作经费90万元,用于乡镇发展蚕桑产业所需工作经费,以各乡镇2022年度完成的鲜茧生产总量为主要依据进行分配。其中:陇把镇18万元;勐约乡15万元;清平乡14万元;王子树乡11万,景罕镇8万元;城子镇8万元;户撒乡8万元,护国乡4万元,章凤镇(含瑞丽片区)4万元。
(二)县蚕桑办蚕桑生产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专项安排蚕桑办蚕桑生产工作经费35万元(含5万元蚕桑督导工作经费),用于县蚕桑督导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和县蚕桑办开展蚕桑生产工作所需费用。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定做大做强蚕桑产业信心。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蚕桑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蚕桑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一线研究蚕桑产业、落实地块、督促新植桑园进度和冬耕管理的进度,把蚕桑产业工作纳入本乡镇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为本乡镇蚕桑产业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1名具体负责的乡镇领导;要配齐、配强蚕桑干部队伍(不低于3人),做到产业有专人抓、有专人管。
(二)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及土地提前储备工作,确保新植桑园用地供应。以“合理布局,区域连片”发展原则,妥善处理好桑、粮、烟、蔗关系,做到产业协调发展。以陇把镇、勐约乡、清平乡、户撒乡、城子镇为专业乡镇发展,王子树乡、景罕镇、章凤镇、护国乡适宜发展的村组为单位区域连片发展,打造专业村组。要重点谋划打造亩产150公斤以上的高产高效蚕桑示范基地,区域发展地块由各乡镇提出,经县蚕桑办实地复核,报蚕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兑付。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按年度积极安排、落实好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中央和地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优先保障桑苗补助资金、农户养蚕棚建设(含3~4龄蚕室)资金、地膜补助资金。
(四)加强蚕桑生产关键技术培训,为蚕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加强同省蚕蜂所、云南省陇川县蚕桑科技特派团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引进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实用蚕桑农机具,为发展蚕桑提供技术保障。加强对蚕农的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上门服务、现场观摩、技能大赛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着力推广高产高效标准化实用技术,重点落实桑园宽窄行种植、工厂化小蚕共育、大蚕分段饲养、一次多养、大蚕多批次饲养、统防统消、大蚕省力化、上蔟自动化等关键技术,大力提高蚕农科技水平,确保蚕茧单产、质量大幅提高,力争每亩桑年养蚕2张以上,每张蚕鲜茧单产达到48公斤以上,小蚕共育覆盖率100%。以提高蚕桑综合效益为目标,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粮--桑、桑--菜以及桑园养鸡、鸭、鹅等新模式,增加亩桑总效益。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提升桑枝食用菌、桑叶茶等蚕桑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延伸产业链,促进蚕农增产增收。
(五)强化任务落实,提高种植管理质量。一是抓任务落实。桑园建设是蚕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把第二年的种植目标任务落实到村、组、农户、地块,同时把拟打造的示范户、大户、典型村名单造册上报给县蚕桑办。乡镇蚕桑办和龙头企业片区技术人员对落实的地块和农户进行核实,要求农户勤劳精干,地块要相对平整肥沃,从而择优发展。对条件不成熟的地块暂缓发展或不发展。二是抓标准化种植。农户按技术标准备好地、开好种植沟后报公司片区技术员、乡镇蚕桑办核实后按面积领取桑苗,杜绝桑苗浪费,确保高标准种植。严禁在桑园内套种玉米等高秆作物和在高秆作物下新发展桑园,农户自行种植的不验收、不计面积。
(六)强化示范引领,打造示范样板。乡镇要认真研究、谋划一片300亩以上、规模化、标准化、绿色高效化的连片桑园基地,报县蚕桑办备案,条件成熟一片建设一片,用身边的典型基地,以点带面、激发农户种桑养蚕致富的内生动力,提高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农户参与到种桑养蚕事业中来,促进全县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协助乡镇创建一个面积不低于100亩的蚕桑示范村小组,让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示范,引领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及时更新技术理念,进一步增强桑农的信心。
(七)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发展合力。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推进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改部门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优质蚕桑原料基地建设,做好种桑养蚕技术服务工作;林草部门要争取林业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等林业项目的支持,将蚕桑种植争取纳入低产林改造,促进林地桑园发展;乡村振兴部门要结合产业帮扶、示范乡村建设、沪滇协作等工作,积极支持蚕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用地和项目支持;工业和商务科技部门要争取蚕桑境外发展产品返销入境的扶持政策,在物联网、市场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对蚕桑产业项目申报,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进蚕丝绸精深加工创新突破。要与科研院校合作,通过建立院士、博士工作站等方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攻关,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蚕茧交易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严厉打击外来人员抢购鲜蚕茧、扰乱蚕茧市场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要通过争取项目加强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项目跟着产业走。
(八)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把蚕桑生产发展目标任务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考核。乡镇当年新植桑园任务、鲜茧生产任务完成率排名全县前两位的,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及分管领导优先评优、评先;县级年终考核乡镇鲜茧生产任务完成率低于90%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及分管领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乡镇当年完成鲜茧生产量作为第二年县人民政府下达乡镇蚕桑生产工作经费重要依据。
(九)禁止挖桑毁桑、杜绝蚕茧外流。各乡镇要与所有种桑农户签订《不挖毁桑园承诺书》和《蚕茧不外流承诺书》,确保桑园“种1亩、留1亩、成功1亩”;确保蚕茧应收尽收,保障用茧企业正常生产原料需要;一旦种桑户出现无故挖桑毁桑和蚕茧私自外流现象,乡镇将依照承诺书条款追究其责任。
(十)强化督查验收。县蚕桑产业发展督导组要结合蚕桑生产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分阶段对各乡镇蚕桑产业进行督导,及时发现蚕桑产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督促指导各乡镇整改落实,并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确保蚕桑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验收标准,落实验收责任,规范开展验收工作,严防虚假。杂交桑嫁接改良验收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新植桑园验收工作在8月底前结束,其他目标任务的验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验收;乡镇每月25日向县蚕桑办上报目标任务统计报表,各项数据的上报,本着“严细认真、务求实效”和“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纪律约束,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附件: [附件: 附件1 陇川县2022年各乡镇蚕桑现状表]
[附件: 附件2 陇川县2023年度蚕桑产业目标任务表]
[附件: 附件3 陇川县新植桑园种植标准]
[附件: 附件4 陇川县2023年杂交桑嫁接改良验收办法]
[附件: 附件5 陇川县规范化养蚕房(含3~4龄蚕室)建设验收办法]
[附件: 附件6 不挖毁桑园承诺书]
[附件: 附件7 蚕茧不外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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