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陇川县2023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安排意见》(陇办通﹝2023﹞18号)(以下简称《安排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现将《安排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年,也是全县蚕桑业稳定促收、提质增效的关键年,为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做大做强蚕桑产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陇川县蚕桑产业发展实际,特提出2023年度蚕桑生产安排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1、新植桑园任务:全县新建桑园种植任务6500亩。
2、2024年度新植桑土地储备任务:2024年新植桑园土地储备任务5000亩。
3、鲜茧生产任务:2023年度全县鲜茧生产考核任务养大蚕23000张,产鲜茧1000吨。
4、“一村一品”蚕桑示范村打造任务:全县计划创建“一村一品”蚕桑示范村1个。
5、种桑养蚕典型示范村小组创建任务:种桑养蚕典型示范村小组创建任务4个。
6、种桑养蚕示范户打造:打造种桑养桑示范户任务200户,形成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用蚕农身边的真实事例,以点带面,激发农户种桑养蚕致富的内生动力。
7、种桑养蚕大户打造:种桑养蚕大户打造任务13户。以家庭农场、生产大户为载体,探索适度规模化种桑养蚕模式,为全县蚕桑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8、规范化养蚕棚(含3~4龄小蚕室)建设任务:全县新建规范化养蚕棚(含3~4龄小蚕室)9万平方米。
9、蚕农技术培训:在种桑养蚕的关键节点,根据农户生产实际需要,开展蚕桑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技术培训,提高蚕农种桑养蚕技术水平,全县种桑养蚕技术培训任务5000人次。
10、杂交桑嫁接改良:全县杂交桑嫁接改良任务530亩。
11、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全县老桑园提质增效任务9800亩。
(二)扶持政策
1、政府扶持政策
(1)桑苗补助:农户新植桑园所需桑苗由农户向企业直接购买,每新种1亩桑(嫁接桑按1100株/亩种植,杂交桑按2200株/亩种植),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嫁接桑园每亩补助桑苗款800元,杂交桑园每亩补助桑苗款33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承担。
(2)地膜补助:覆盖黑地膜的按75元/亩给予补助。
(3)低产杂交桑园嫁接改良补助:县级验收合格后,按照800元/亩的标准补助。
(4)规范化养蚕房(含3~4龄蚕室)建设补助:验收合格后,按4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5)种桑养蚕示范户创建补助:验收合格后,每户补助3000元。
(6)种桑养蚕大户创建补助:规模化种桑养蚕大户,验收合格后每户给予10000元补助。
(7)种桑养蚕高产典型村小组奖励政策: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村小组奖励10万元。
2、企业帮扶政策
(1)按时、按质、按量向蚕农赊垫3龄盛食期小蚕,蚕头数不低于30000头/张。
(2)小蚕共育费(含蚕种款)价格按照280元/张计算,共育费待农户交茧时再扣回。
(3)桑苗及蚕用物资赊垫。蚕桑企业负责桑苗、蚕种、方格簇、蚕用农药等生产物资的垫资供应及政府补助农户桑苗款不足部分的垫资,待群众交茧时逐步扣回。
(4)目标任务完成奖
①桑园种植奖励。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新桑园每亩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30元,其中奖励村委会10元,奖励村小组20元。
②蚕桑示范基地奖。完成300亩(含300亩)以上蚕桑连片示范基地的,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亩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50元,其中奖励村委会15元,奖励村小组35元。
以上两项奖励可以叠加。
③鲜茧生产奖励。上交1公斤鲜茧(上茧),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0.6元,其中奖励村委会0.2元,奖励村小组0.4元。
(5)种桑养蚕过程中农户使用的农膜、农药瓶(袋)的回收,由企业具体出台回收办法进行回收,确保回收率达到85%,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6)按500亩桑园配套1名技术员,负责种桑养蚕技术指导、服务、咨询及蚕茧收购等。
3、蚕茧收购政策:2023年度按照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进行收购,鲜茧(上茧)收购中准价不低于46.5元/公斤,即围绕评级指标在46.5元/公斤上下浮动,鲜茧收购中准价评级指标由企业具体制定,并在蚕茧收购点张榜公示。
4、农户自律押金:农户每领取1亩新植桑苗,向企业交纳自律押金200元,待种植结束验收合格,第一年养蚕交茧后一次性退回。当年县级验收不合规格、第二年补种后合格的第二年一次性退回。桑园弃管或挖毁的不退。
[附件: 陇办通(2023)18号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2023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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