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583    作者: 日期:2024/10/17

监督索引号53312400100601000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发展经济为主,强化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功能,把基层政权工作中心逐步转到行政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上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驾驭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持社会政治稳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成立景罕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三会一课”活动和领导班子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保证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持续落实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政府扶持、群众主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工作原则;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题,以养殖、种植、劳务输出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设施化、市场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落实易返贫致贫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我镇对县级反馈、干部排查以及群众主动申报的监测预警信息,逐条建立工作台账,组织人员逐户开展调查核实,办理一条销号一条。2023年,景罕镇共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233户4415人,其中脱贫户950户3518人,监测对象283户897人。根据其不同的致贫风险制定相对应的帮扶计划,采取医疗救助、农村低保补助、临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

(二)各类产业稳中有进。依托现有产业资源优势,在巩固现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发展新兴产业。景罕镇2022/2023年度小春种植粮食作物6905亩。全镇甘蔗种植总面积53972.4亩,2023/2024榨季新植20802.9亩。2022/2023榨季全镇收获面积51283亩,收榨入榨甘蔗258838.47吨,工业产值1.16亿元。景罕镇烤烟种植面积7650亩,本产季收购总量815吨,16300担,实现农业产值2510.29万元,亩均产值3281.4元,亩均产量106.54千克。全镇桑园面积1800余亩,其中新植桑园768亩,新建蚕棚1914.5平方米,发放小蚕10批,共计1157.5张,完成收购鲜茧995.75张,鲜茧产量46.58吨,产值达208.68万元。2023年景罕镇畜牧业产值6123万元。全镇现有咖啡种植面积1650亩,其中新植咖啡490亩。人工林采伐共计办理66份,其中:占县采伐限额指标15份,采伐面积37.36公顷、采伐林木蓄积量为3829.1立方米,林木出材量为2841.9立方米。占镇采伐限额指标50份,采伐面积70.09公顷、采伐林木蓄积量为9413立方米、林木出材量为6899.4立方米。征占用林地办理1份,采伐面积0.09公顷、采伐林木蓄积量为16立方米、林木出材量为12.8立方米。

(三)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成效显著。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厕所改造。经过前期摸排,景罕镇未达标户厕2100户,纳入此次改厕计划1796户,未纳入此次改厕计划304户。2023年经施工及系统录入,认可率为100%。二是加强乡村垃圾治理。景罕镇集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60%、40%以上。辖10个居民小区、110个自然村(除较偏远的村庄)均配备垃圾车。镇区、村庄周边及镇区、村庄内生活垃圾无乱堆乱放,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三是着力乡村污水治理。集镇区、村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同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日常管理工作。目前镇级河长应巡河198次,实际巡河199次。四是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辖区110个自然村已全部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8条要求。大力开展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村庄清洁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明显成效,完成河湖“四乱”销号。五是加强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管理,与辖区8个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8份,村委会与蔗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3830份。并通过微信、村村通小喇叭、村小组长会等宣传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以来,景罕镇共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180余次,共出动巡查人员661名开展巡逻工作,共发现违规焚烧秸秆事件154起,处理154起,其中罚款4起,警告、批评教育150起。秸秆焚烧智能监管平台派单408起,处理408起。六是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村庄保洁员全覆盖,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村庄垃圾清运制度有序施行,并将农村公厕纳入保洁员职责范围,景罕镇辖区已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集中收运至景罕镇垃圾热解站集中运往陇把镇垃圾填埋场处理。将维护村庄环境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且已实行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得到落实。

(四)各类民生保障平稳发展。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716户,1642人,2023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27.6555万元。积极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农村特困供养66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共67.2万元。救助临时生活困难群众349户1208余人次,申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1.68万元。切实维护了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为5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60余万元。维护老弱残群众的基本权益,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全镇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3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5人;排查上报80岁高龄补贴,为428名年满80岁的老年人申请高龄补贴。破千年旧俗、树时代新风,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助推绿色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全镇死亡人口火化累计达828人,火化率达100%。

(五)全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严格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23年,景罕镇办理各类涉边违法犯罪案件2件(其中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0件),行政拘留29人,自首人员罚款处罚0起,0人。刑事拘留27人;查处赌博案件3件,查获嫌疑人14人。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景罕派出所合计侦破吸毒行政案件26件,查获吸毒人员26人次,侦办毒品刑事6件,抓获吸贩毒犯罪嫌疑人6人次,收缴毒品(鸦片)784.16克、罂粟壳3个。2023年,全镇为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各级组织,发挥村组干部、党团员和广大群众的积极作用,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治安防范控制网络。

(六)倾力抓实重点工作。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景罕镇重点开展了移民安置和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工作。移民安置情况:为稳妥有效地解决怒江等地群众长期在陇川务工生活的遗留问题,景罕镇作为勐约景罕专班第六片区于4月30日起入驻景罕镇广帕村广帕山林地开展相关工作,并协助勐约景罕一片区老虎寨7户农户开展拆除旧房、复垦复绿等工作。第六片区涉及长期在陇川务工生活对象怒江籍14户87人、昭通籍3户16人,其中无房户2户,其余15户住房经住建部门鉴定均为危房。通过开展工作,原本不愿意返回原籍地的17户农户,意愿将户籍迁入陇川,接受集中安置,集中安置地点为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小组。允喊新村住宅区、公共区已建设完成,共计15户居民、99人,住户已全部搬入新居。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情况:景罕镇应就地恢复整改图斑共275个,总面积644.73亩。已全部整改通过省级核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林业站。镇所属事业单位设置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33人(含事业工勤编制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82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8.64万元,占总收入的98.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7.20万元,占总收入的1.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90.47万元,增长106.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33.27万元,增长104.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57.20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无其他收入来源,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也减少。2023年恢复正常,本年新增鱼塘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314万元,罕等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地建设项目收入180万元,秸秆蔗叶回收仓储房建设项目收入280万元,曼哈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收入347.23万元,广帕村高产高效千亩连片甘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收入150万元,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收入20.7万元,曼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香菇菌类种植项目收入57万元,允喊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收入226.2万元等大量项目资金。二、其他收入增加主要为财产保险公司拨入玉米、水稻保险工作经费57.20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482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1.05万元,占总支出的59.09%;项目支出1974.25万元,占总支出的40.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89.93万元,增长106.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0.89万元,增长63.84%;项目支出增加1379.04万元,增长231.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本年新增鱼塘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14万元,罕等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80万元,秸秆蔗叶回收仓储房建设项目支出280万元,曼哈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支出347.23万元,广帕村高产高效千亩连片甘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0万元,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支出20.7万元,曼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香菇菌类种植项目支出57万元,允喊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支出226.2万元等大量项目资金支出。二、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一、本年新增了大量民政协理员、服务岗位等多项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694.50万元,二、本年新增水稻种植生产管护奖补资金98万元、疫情防控资金46万元等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1.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4.25(下面金额不等于合计)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280万元,用于秸秆蔗叶回收仓储房建设。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50万元,用于广帕村高产高效千亩连片甘蔗种植示范基地等相关工作。

3、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0.7万元,用于农村“厕所革命”奖补相关工作。

4、排有明领导基金支出0.6万元,用于广帕村委会壮欠村小组活动室厨房项目。

5、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7.23万元,用于曼哈村民小组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6、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57万元,用于曼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香菇菌类种植项目相关工作。

7、长期务工生活人员处置经费支出62.59万元,用于允喊村民小组集中安置点乡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8、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80万元,用于罕等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9、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50万元,用于曼软村红光社老寨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10、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14万元,用于罕等村委会多晃村民小组路灯照明项目相关工作。

11、农村厕所革命建设补助-户厕资金106.26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州级财政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12、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景罕小组党建活动室拱棚建设相关工作。

1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景罕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1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4万元,用于鱼塘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15、2023年自有资金56.66万元,用于开展农业农村产业工作,开展民族团结等各项工作。

16、寸待柱领导基金1万元,用于广帕壮欠活动室增建厨房项目相关工作。

17、长期务工生活人员处置经费68.01万元,用于曼哈村民小组集中安置点乡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18、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226.2万元,用于允喊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上年相比增加2446.55万元,增长105.45%主要原因是:一、2023年项目增加,如秸秆蔗叶回收仓储房建设项目支出280万;广帕村高产高效千亩连片甘蔗种植示范基地支出150万;曼哈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支出347.23万元;罕等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80万元;鱼塘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14万元等项目支出。二、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一、本年新增了大量民政协理员、服务岗位等多项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694.50万元,二、本年新增水稻种植生产管护奖补资金98万元、疫情防控资金46万元等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40.15万元、政协事务支出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88.13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万元、财政事务支出40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8万元、民族事务支出6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4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万元、组织事务支出379.13万元、宣传事务支出2.96万元、统战事务支出1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培训支出7.7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0.8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3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3.9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2.88万元、抚恤支出29.4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46.72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6.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4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污染防治支出9.9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0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55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44.61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万元、水利支出0.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26.8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9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4.52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9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55.0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7.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4%,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06%,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开展长期务工生活人员安置工作及项目建设的考察监督,但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1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60.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开展长期务工生活人员安置工作及项目建设的考察监督,但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公务接待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我乡考察调研、部门工作考核以及下乡指导工作等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03万元,比上年增加189.20万元,增长101.81%,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导致会议费、培训费减少,日常办公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94.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72万元,固定资产528.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5.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6.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02.8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72.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4.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1.8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100601111

[附件: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41014101158454

[附件: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20241014101158454]

[附件: 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1410115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