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2701000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2023年三季度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195,552.00万元,同比增长22.00%,预计可比价增速6.00%。其中农业产值128,779.00万元,同比增长31.60%;林业产值20,612.00万元,同比增长10.10%;牧业产值31,064.00万元,同比增长2.00%;渔业产值8,923.00万元,同比增长6.50%;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6,174.00万元,同比增长26.60%。
2023年四季度预计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418,049.00万元,同比增长8.34%,预计可比价增速6.00%。其中农业产值预计300,979.00万元,同比增长8.00%,林业产值预计32,812.00万元,同比增长9.90%,牧业产值预计实现65,036.00万元,同比增长7.49%,渔业产值12,123.00万元,同比增长7.40%,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预计7,099.00万元,同比增长26.40%。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种植业方面:(1)全力完成粮油生产任务,确保全县粮油安全。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3.85万亩,(其中:完成大豆种植5,589.00亩,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200.00亩),粮食总产12.92万吨,预计实现产值50,725.00万元,完成油料种植面积2.84万亩,产量0.38万吨,预计产值2,267.00万元,其中油菜种植面积2.65亩,产量0.35万吨,产值2,042.00万元。
(2)烟叶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完成烟叶生产面积6.28万亩,完成任务数6.28万亩的100%,种植面积涉及全县7个乡镇、50个村委会、396个村民小组、5842户烟农,户均种烟面积10.75亩。完成收购烟叶(丝)19.10万担(9548.90吨),完成任务17.8万担(8,900.00吨)的107.29%,实现烟叶总产值27914.80万元,其中全县晾晒烟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实现产值10586.83亿元。实现烟叶税收6141.24万元,亩创税977.91元。
(3)蔬菜生产保持稳定,“菜篮子”供应充足。完成蔬菜(含菜用瓜)面积6.92万亩,产量7.42万吨,预计产值28,892.00万元,其中:蔬菜种植面积6.28万亩,产量6.46万吨,实现产值25,164.00万元。
(4)蔗糖产业生产基本稳定。全县完成秋冬春甘蔗种植面积11.50万亩(其中:境外种植2.10万亩),完成州下达任务9.00万亩的127.80%,完成县下达任务10.00万亩的115.00%。2022/2023榨季,全县甘蔗种植面积30.58万亩,其中:县内24.13万亩、境外6.45万亩;全县甘蔗收榨面积28.64万亩,其中:县内23.83万亩,境外4.81万亩,陇川县内甘蔗农业产量136.54万吨,工业入榨量146.34万吨(其中:县内121.08万吨、境外20.19万吨、瑞丽调榨景罕5.07万吨),食糖产量19.18万吨,工农业产值16.31亿元,其中:农业产值6.13亿元,工业产值10.18亿元,预计税收5,007.00万元。
(5)蚕桑产业发展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完成新植桑面积6614.40亩(已通过县级验收5211.70亩),完成嫁接改良74.00亩,完成老桑园提质增效9,800.00亩,完成新建蚕棚49,035.00m2,完成蚕农培训2800人次,完成饲养大蚕16,265.00张,生产蚕茧642.27吨,产值2911.0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8日,养蚕17,200.00张,产茧792.19吨,比上年808.44吨减少2.01%,产值3715.72万元,比上年3436.04万元增8.14%。
(6)水果生产平稳增长。全县在园水果种植面积4.39万亩,比上年增0.21万亩,增5.02%;预计投产面积3.83万亩,预计总产量4.52万吨,预计总产值16,272.00万元。
(7)咖啡生产有序推进。完成种植面积1,206.60亩,完成任务数1,200.00亩的100.55%,完成咖啡老园改造1,360.00亩,完成任务数1,000.00的136.00%,全县现有咖啡种植面积5434.60亩,收获产量1,000.00吨,产值300.00万元。
(8)茶叶生产增效明显。全县茶园总面积5.66万余亩,其中:栽培型茶园面积4.50万余亩;古茶园分布面积0.96万亩。预计2023年茶叶产量2,200.00吨,总产值13,000.00万元,其中:农业产值6,000.00万元,工业产值5,700.00万元,第三产业产值1,300.00万元,全年鲜叶收购均价4.00元/千克,较上年的3.30元,增0.70元/千克,增21.20%。
二是畜禽水产业方面:(1)存栏情况:2023年预计大牲畜存栏3.98万头,同比持平,肉牛存栏3.93万头,同比持平;能繁母牛存栏1.56万头,同比增长9.78%;生猪存栏8.75万头,同比增长4.40%,其中:能繁母猪存栏0.70万头,同比下降4.81%;羊存栏2.43万只,同比增长11.30%;家禽存栏45.64万羽,同比增长2.30%。
(2)出栏情况:2023年预计生猪出栏9.73万头,同比增长7.60%;出栏肉牛1.67万头,同比增长2.00%,出栏肉羊2.23万只,同比增长5.50%;出栏肉禽84.20万羽,同比下降4.20%;
(3)2023年预计肉蛋奶总产13,702.00吨,同比增加1,643.90吨,同比增长13.60%,其中:肉类总产量13,142.7吨,同比增加1,801.60吨,增长15.90%;禽蛋产量335.00吨,同比下降15.20%;牛奶产量224.00吨,同比下降30.30%。
(4)三季度完成池塘和水库养殖面积46,006.00亩,稻田养殖面积30,000.00亩,总产鲜鱼6,201.00吨,渔业产值7,235.60万元,2023年预计完成池塘、水库养殖面积46,006.00亩,稻田养殖面积30,000.00亩。总产鲜鱼8,500.00吨,渔业产值10,685.00万元,比去年增加1347.90万元,增加14.40%。
2.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业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培育农业重点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蔗糖、烟叶、畜牧、高端水果、蚕桑”五大产业为重点,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稳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确保粮食安全。全力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3.10万亩任务,粮食总产量12.45吨任务,粮食作物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5.00%以上,保障全县农村人口基本口粮、饲料粮自给自足,产值达4.59亿元。
二是持续抓好“五大产业”
――甘蔗产业:落实好秋冬季新蔗种植面积9.00万亩,甘蔗面积稳定在30.00万亩以上,延伸产业链,争取蔗糖产业实现产值17.00亿元以上,甘蔗良种覆盖率90.00%以上。
――烟草产业:组织落实2024年烟叶生产任务6.52万亩。
――蚕桑产业:以发展“一县一业”特色示范为契机,全面推广应用种养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完成6,500.00亩新植任务。
――水果产业:按照“总体规划不动摇,突出重点分层推”的要求,以猕猴桃、柑橘、枇杷为重点,对现有原料基地进行提质增效,稳步推进新植原料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百香果、蓝莓等其他水果的示范和推广工作。2024全县水果在园面积4.20万亩以上,实现产量4.50万吨,产值1.30亿元。
――畜牧产业:转变养殖方式,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成生猪出栏10.20万头以上,肉牛出栏1.70万头以上,肉羊出栏2.20万只以上,家禽出栏83.00万羽以上,肉蛋奶产量1.50万吨以上,畜牧总产值6.00亿元以上。
三是强化农业生产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植物检疫。做好非洲沙漠蝗虫预警监测,强化落实草地贪液蛾等植物病虫害防治措施,统筹抓好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统防统治与应急防治管理,严格植物检疫。二是继续强化动物产地检疫、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强化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内防外堵”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防控合力,严厉打击走私活动,有效防范境外疫情传入。
四是强化农业安全监管。一是依法推进农业法治化建设,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室内、室外安全检验检测力度,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0.00%以上,积极推进“三品”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抓好农资经营监管,做到全县范围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00%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等农用物资的市场监管,严防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假兽药等农用物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三是加强农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减少和遏制农机作业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监管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为农业农村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二是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四是继续开展乡镇、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完成71个绿美乡村创建工作目标。
六是持续推进农村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把土地用途管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抓好宅基地审批管理、源头管控和违法查处,全面落实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满足农户合理建房需求。
七是不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局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落实“一岗多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不折不扣执行好上级各项纪律规定和农业农村局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又干净又干事。
2024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含7个股室,16个站所),包括:1.办公室、2.种植业管理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股、3.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4.乡村产业与农村发展管理股、5.市场信息与科教管理股、6.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7.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8.陇川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9.陇川县土肥工作站、10.陇川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11.陇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12.陇川县茶叶技术推广站、13.陇川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14.陇川县农机安全监理站、15.陇川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16.陇川县水产技术推广站、17.陇川县植保植检站、18.陇川县种子管理站、19.陇川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陇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1.陇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2.陇川县畜牧站、23.陇川县农村能源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3人(离休0人,退休163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5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2.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8.85万元,占总收入的0.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63.57万元,增长1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3.53万元,增长12.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89.96万元,下降69.84%。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本年新增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26万元,农业保险补贴较上年增加了349.4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正信公司拨入蚕桑发展捐赠资金70.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78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77万元,占总支出的15.43%;项目支出16735.89万元,占总支出的84.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82.62万元,增长11.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1万元,增长0.93%;项目支出增加2054.51万元,增长13.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3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参公管理人员、年末遗属人员增加,医疗养老保险、死亡抚恤支出增加;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支付项目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26万元,兑付农业保险补贴较上年增加了349.45万元,导致决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2.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35.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87.81万元,非基建类项目支出14248.0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87.81万元:
1.陇川县章八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贷款资金利息与本金1991.64万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2.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规划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7.22万元,用于保障粮食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3.陇川县2017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保障粮食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4.陇川县2018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8.95万元,用于保障糖料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5.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农村卫生公厕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社会事业相关工作。
6.陇川县2021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保障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7.陇川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0万元,用于保障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非基建类项目支出14248.08万元:
8.陇川县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98万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9.2021年“英才兴边”计划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经费1万,用于培养优秀农业人才,做好农业人才保障工作。
10.陇川县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0.3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
11.陇川县2021—2022年甘蔗专家基层工作站专项资金11.31万元,用于保障甘蔗专项人才工作。
12.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件工本费财政支出项目0.41万元,用于保障购买农机具用户相关证照办理。
13.2020年生物质燃料烘烤推广专项经费13.92万元,用于保障烟叶生产发展。
14.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6.59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
15.陇川县支援上海青浦区抗疫物资专项资金25.91万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16.不符合公务员登记人员岗位规范后增加保留金经费2.52万元,用于保障不符合公务员登记人员三保支出。
17.陇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项目13.92万元,用于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8.2022/2023年度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含中央、省级、县级资金)7500.54万元,用于保障甘蔗产业发展。
19.陇川县2022年外来入侵物种薇甘菊防除补助资金2.95万元,用于保障防范外来入侵物种薇甘菊防治工作。
20.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2.78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防控物资购买。
21.2018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1.71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防控物资购买。
22.2022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专项经费0.9万元,用于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开展。
23.陇川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9.94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
24.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6.99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
25.陇川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14.96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
26.30.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户撒阿昌族乡冬油菜良种补助资金8万元,用于保障冬油菜生产发展。
27.陇川县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27万元,用于保障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
28.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资金191.81万元,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29.陇川县2023年扩种油菜补助项目资金79.26万元,用于保障油料作物生产发展。
30.陇川县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34万元,用于扩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31.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64万元,用于保障畜牧业生产发展。
32.陇川县2023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449.74万元,用于保障蚕桑产业发展。
33.陇川县2022年蚕桑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专项资金62.77万元,用于保障蚕桑产业发展。
34.县蔗糖产业专项经费19.79万元,用于保障蔗糖产业发展。
35.陇川县“一县一业”蚕桑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40.97万元,用于保障蚕桑产业发展。
36.陇川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33.71万元,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37.2021年省级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保障农业机械生产发展。
38.陇川县2023年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40.87万元,用于保障蚕桑产业发展。
39.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409.60万元,用于提高农机用户购买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生产发展。
40.2022年陇川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扩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家庭农场培育发展。
41.陇川县2022年蚕桑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项资金173.33万元,用于推动蚕桑产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42.2016年至2020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奖励金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鼓励硕士研究生返乡就业,带动家乡经济发展。
43.陇川县202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含中央、省、州、县)1056.49万元,用于补贴农业生产发展遭遇自然灾害,保障农民农业收入。
44.2022年陇川县烟叶生产发展专项资金68.95万元,保障烟叶生产发展。
45.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542.02万元,用于提高农机用户购买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生产发展。
46.农业农村发展自有资金预算经费74.24万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47.人才引进奖励经费0.6万元,用于培养优秀农业人才,做好农业人才保障工作。
48.陇川县2022年养蚕保险费专项资金项目17.06万元,用于提高农民养蚕积极性,保障农民养蚕收入。
49.陇川县2022年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55.01万元,用于保障畜牧业、奶业产业发展。
50.陇川县2022年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奖补资金180.1万元,用于保障农村社会事业相关工作。
51.陇川县2022年杂交稻旱种补贴39.96万元,用于提高农业杂交稻种粮积极性。
52.陇川县2023年动物防疫补助6.13万元,用于保障动物疾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3.陇川县2023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专项经费12.76万元,用于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开展。
54.陇川县2023年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奖补资金466.9万元,用于提高农民改造农村卫生户厕积极性。
55.陇川县2023年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资金2.00万元,用于保障渔业产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2153.86万元,增长12.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如:本年新增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2%。主要用于支付陇川县章八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贷款本金及利息资金1991.64万元,“英才兴边”计划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经费、产业发展工作经费2.98万元,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0.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包括:引进人才费用9万元,甘蔗专家基层工作站建设专项经费11.3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51万元,死亡抚恤221.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40.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3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生物质燃料烘烤推广,支出13.9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77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8%。具体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2169.09万元,包含:农业农村发展自有资金预算、陇川县支援上海青浦区抗疫物资专项资金、不符合公务员登记人员岗位规范后增加保留金经费等,用于保障单位支出运行。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269.59万元,包括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等,用于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田基础建设。
(3)病虫害控制5.39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重大动物疾病防疫、防疫物资购买等,用于保障畜牧业产业发展。
(4)农产品质量安全11.5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样品、器材器械的购买,用于保障食品安全。
(5)防灾救灾3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病虫害防控、户撒冬季油菜受灾补助,用于防范自然灾害、农作物虫害病害,保障农户收入。
(6)稳定农民收入补贴191.81,主要用于农民种粮补贴,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
(7)农业生产发展6169.05万元,主要用于畜牧产业、蚕桑产业、甘蔗产业、农民合作社等产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发展。
(8)农村社会事业7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厕、户厕改造及奖补,推动建设美丽乡村。
(9)渔业发展2.00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水产生产发展。
(10)农田建设27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生产力。
(1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34.03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奖励、烟叶生产发展、蚕桑产业、蔗糖产业等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发展。
(1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840.87万元,主要用于蚕桑保险、甘蔗良种良法,用于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58.4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育肥猪、能繁母猪等,用于保障农户收益。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8.32万元,用于购房补贴5.5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万元,决算为13.7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30%,完成年初预算的4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3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万元,决算为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严格要求局属各部门、站所、股室爱护公务用车,小问题小毛病及时上报,及时维修处理,定期养护,节省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二是本单位公务接待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无公函不接待,非必要不接待,同一事项仅能接待一次,同城不接待,接待要交伙食费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长1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2万元,增长1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9.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少、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二是本年度单位与企业及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产业发展专项调研、上级专项检查工作次数增多,如:开展德宏州2023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考核、开展德宏州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联合督导等工作,导致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种植技术推广、动物疫情防控、水产养殖技术、草地贪夜蛾防治、农业机械化等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德宏州2023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考核、德宏州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联合督导等工作发生27批次接待人次168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9万元,比上年减少40.79万元,下降26.49%,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2人,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日常办公有关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1130.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6.11万元,固定资产643.3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388.11万元,无形资产48.1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0.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33.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30(合计与分项不等)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6.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4.2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0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2701111
[附件: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95946285]
[附件: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095946285]
[附件: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12095946285]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14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3126318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