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295    作者: 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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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5.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9.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陇川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陇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会同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陇川县行政区划图。

3)与陇川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陇川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陇川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力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稳定,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百姓福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全面认真落实社会救助等政策,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按月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资金。2023年1至12月累计发放61904户次133423人次城乡低保资金4396.65万元,3787户次3921人次特困人员补助资金425.11万元,2980户次城乡临时救助资金768.54万元,2535人次孤儿补助332.54万元,41612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377.84万元,38190人次高龄津贴195.62万元,2960人次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8万元。二是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特困准入条件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加大对生活困难群体走访摸排力度,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强化政策统筹和救助资源整合,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2.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深刻认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动公办陇川县民政局章凤敬老院机构改革,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陇川县民政局章凤(含中心)敬老院、陇川县养老院授权委托给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养老互助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建设,完成老年幸福食堂改造,提升老年人幸福感。三是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50户。

3.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一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加大救助寻亲力度。陇川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共救助各类人员120人次(未成年人10人次),为5人提供寻亲服务,为受助对象提供接护送3次。二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县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乡镇,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深化殡葬习俗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持续整治殡葬市场乱象,促进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提高婚姻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常态化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促进移风易俗,助力文明乡风。四是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加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提升福利彩票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本年已超额完成福利彩票销量目标。

4.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制定出台了《陇川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陇政办发〔2023〕76号)文件。二是全县77个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章程和村级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修订完成。三是持续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全县原乡村聘用干部及其他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为全县205名原乡村聘用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122.09万元,为5名社区离职落选干部发放补助金4.08万元,为13名两案刑满释放和双开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15.44万元。五是扎实做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户撒乡坪山村第三批省级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设。

5.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一是对瑞陇线盈陇线及界桩开展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二是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稳步推进地名志的修改工作,按时更新维护全国地名信息库,保证地名普查成果能为民服务。

6.促进社会组织更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二是加强监管,采取年检和实地督察方式,推进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治理,清退僵尸型社会组织。三是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我单位与市场监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抽查检查,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7.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一是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发展,已成立陇川县慈善会,并开展慈善活动。二是积极打造首个省级乡镇社工站试点(章凤镇社工站),培养孵化优秀的社工人才,提升社工站人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91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4.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70.75万元,增长18.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2.10万元,增长18.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31.34万元,下降9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边民补助资金2623.7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7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5.48万元,占总支出的96.55%;项目支出481.57万元,占总支出的3.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93.96万元,增长18.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8.30万元,增长17.89%;项目支出增加145.66万元,增长43.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2021年第二批边民补助(分两批发),2023年补发2022年度边民补助,增加金额2623.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95.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5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人均公用经费4.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7.8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是:

1.民政事业专项省级补助—城子镇扎多养老互助站项目支出57.96万元,用于新建城子镇扎多养老互助站综合楼,该项目正在建设;

2.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清平乡清平村养老互助站项目支出13万元,用于新建清平村养老互助站综合楼,该项目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施工;

3.民政事业专项省级补助—农场光相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支出117.26万元,用于新建农场光相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楼,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

4.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章凤镇老街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支出37.2万元,用于新建章凤镇老街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楼,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

5.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景罕镇曼面村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支出17万元,用于新建景罕镇曼面村农村养老互助站综合楼,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

6.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章凤镇芒拉村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支出15万元,用于新建章凤镇芒拉村农村养老互助站综合楼,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

7.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户撒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支出35万元,用于新建户撒敬老院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发电机房),该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消防系统调试安装;

8.省级福彩公益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边境小康村章凤芒弄)资金-章凤镇芒弄村养老互助站项目支出50万元,用于新建章凤镇芒弄村养老互助站综合楼,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9.养老服务建设补助资金—陇把镇户岛村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支出25.96万元,用于新建陇把镇户岛村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综合楼,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0.州级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综合保障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专项资金-章凤镇新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改造项目支出2.8万元,用于章凤镇新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改造,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1.州级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综合保障建设补助资金-章凤敬老院及老年公寓疫情防控隔离房项目支出19.46万元,用于新建章凤敬老院及老年公寓疫情防控隔离房(简易房),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2.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及维修改造资金-儿童指导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支出20.95万元,用于儿童指导中心机构防盗栏、卫生间等维修改造,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3.老年人福利建设补助资金—老年公寓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支出40.68万元,用于老年公寓大楼安装两自动(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消防管网等消防专用设备,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4.老年人福利建设补助资金-陇川县章凤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支出29.3万元,用于章凤敬老院大楼安装两自动(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消防管网等消防专用设备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上年相比增加1993.41万元,增长17.03%,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2021年第二批边民补助(分两批发),2023年补发2022年度边民补助,增加金额2623.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节日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老党员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8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沿边居民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高龄补贴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50.07万元,发放云南省关心关爱殡葬行业一线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支出18.7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69%,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31%,完成年初预算的7.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单位的下乡、检查工作量及上级督察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进行年初预算,年中按实际发生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支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的下乡、检查工作量等工作对公车进行年初预算,年中按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结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督察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进行年初预算,年中按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结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3.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付公车保险费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付公车保险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开展督察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导致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工作发生的9批次43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4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是上级安排的预算资金,不纳入县级年初预算,本年上级调研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按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结算。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按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结算,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按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结算,导致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公务用车费用。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发生的1批次及5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2.61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入老年公寓医用设备99.6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978.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08万元,固定资产2902.9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02.24万元,无形资产94.2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2.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7.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1.7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9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1111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09045143843]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09045143843]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09045143843

文章来源:陇川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