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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1052   作者:  日期:2025/12/31

近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陇川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同时公布《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9月修订发布了《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5年8月调整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云南清单”)和州政府办公室2025年11月调整公布的《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德宏清单”),陇川县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等情况,修订形成《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主要内容

《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240项,与2023年版相较减少了4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陇川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8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陇川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新增实施1项许可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清单、德宏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草局。

(二)取消实施3项许可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清单、德宏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

(三)规范1项许可事项名称。依据云南清单、德宏清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四)明确部分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调整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实施机关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调整许可事项行使层级和实施机关。德宏清单将“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将原下放(委托)县级实施“企业登记注册”许可事项的部分州级权限收回(收回“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州级权限;不再委托县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州级权限,瑞丽市行政审批局除外),实施机关相应调整。

(六)调整了部分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布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完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照单审批”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做好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