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0000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公开情况表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 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陇川县文物局牌子。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文物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党组副书记1名(副科级)。有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文化和旅游股),下设单位7个(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陇川县文物管理所、陇川县文化馆、陇川县非遗中心、陇川县图书馆、陇川县拉影文化中心)。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0年我局将重点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继续强有力推进党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开展好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
1.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老干部工作。
2.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行业系统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旅游场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线索摸索,加大文化领域监管力度,强化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能力,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使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3.加强文化相关工作。开展好文化各项工作。做好春节期间的文艺宣传、文艺下乡、傣族泼水节及其它相关文化活动;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素材的搜集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履行文化馆公益职能,加大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增强文化馆的免费文化服务能力,积极落实公共文化保障法相关规定,依规依法开展文化宣传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馆站文化活动管理工作,计划每个乡镇文化站开展2—3场文化文娱活动;加强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文化业务培训工作,开展3—5期文化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4.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完成陇川县民族博物馆(陈列室)提升改造修缮后续工程,尽早将陇川文物部分向观众展示,积极争取民族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积极申报实施州、县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程项目,抓好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落实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一项一策工作,使我县文物安全得到保障。
5.提升陇川县图书馆的阵地服务能力。全面推进陇川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全民阅读推广工作,搞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利用拉影文化中心继续开展好中缅文化交流及边境文化安全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扶贫。
6.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加强文工团工作,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创作一批上具有边境民族特色的文艺精品,完成好民族节庆活动、送戏下乡、对外交流等任务。策划筹办完成2020年中国德宏国际目瑙纵歌节专场文艺晚会、景颇杜么组合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比赛及送戏下乡、对外交流等任务。
7.加快旅游开发工作。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进一步夯实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配套完善旅游交通、景区通讯、游客服务体验、旅游厕所、智慧停车场、标识标牌、景观小品等内容建设,认真做好陇川县全域旅游、“十四五”旅游规划,围绕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加大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业态,重点推进中国最美乡村户撒片区、陇川24度边境旅游带、南宛湖旅游片区、龙江旅游片区等项目建设,加快A级旅游景区创建步伐,突破陇川没有A级景区的历史,全力做好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持续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目瑙纵歌之乡陇川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办好目瑙纵歌节、泼水节、阔时节等民俗文化旅游节。2020年力争接待游客3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突破50亿元以上。
8.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工作,不断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探索抓好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文物保护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无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30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799.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3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在职人员有106人下降到78人,减少2019年云南恒麓旅游发展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09.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9.46万元,上年结转2799.7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9.46万元(本级财力1509.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32万元,主要是减少2019年云南恒麓旅游发展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09.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03万元,项目支出37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3.24,主要是因为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相对减少;项目支出371.43万元,比2019年减少370.2万元,下降49.9%。原因为:2020年减少云南恒麓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20年预算1255.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831.93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8.26万元;景颇民族传承中心设备维护及采购20万元;陇川县图书馆购书经费30万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8万元;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维护运行费50万元;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楼搬迁经费43.6万元;景颇民族文工团临时工补助70万元;文化馆活动经费8万元;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32.4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8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81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189.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64.4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38.03万元,项目支出371.4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99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3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1万元,项目支出193.5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9万元,项目支出77.2万元)。
资本性支出114.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72万元)。
2020年我单位没有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04.03万元。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1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36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设备维护及采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楼搬迁;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图书馆购书经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惠民活动补助;文化馆活动经费;文物安全保护经费。
项目实施内容及立项依据:1.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设备维护及采购,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9期。保障舞台灯光设备及音响购置及维护,更好的保障传承中心正常运行,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8万元进行安排。
3.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9期。用于供排水及电气维保员劳务费2.3万元/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员劳务费2万元/年;卫生保洁劳务费2.4万元/年;园林绿化维护4.5万元/年;保安人员工资10.56万元/年;水电费14.4万元/年;房屋维修费13.84万元。
4.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楼搬迁,项目依据为项目依据是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八期关于研究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有关事项专题会会议纪要,一是近期尽快搬离现有危房,并对其进行封存,启用原人社局老办公楼进行办公安置;二是将临时工宿舍暂时搬至同心路县政协办公楼,作为临时住宿安置。
5.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项目依据为项目依据是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八期关于研究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有关事项专题会会议纪要,同意2019年追加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16.2万元,从2020年起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6.图书馆购书经费,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按照县级图书馆每年购书经费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安排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购书经费。
7.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要保证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站点和服务点每年正常运行经费的投入,按照每年县级8万元、乡级5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8.文化惠民活动补助,项目依据为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县级每年按照农民人均0.2元的标准安排文化惠民活动补助经费,用于农民享有文化基本权益的活动补助。
9.文化馆活动经费,项目依据为(陇办发【2010】119号)文件文化馆活动经费每年不低与8万元,用于2020年文化馆日常活动,下乡开展文化活动日常经费。
10.文物安全保护经费,项目依据为组织实施云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年),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资料征集、名录公布、文物“四有”和安全排查,加强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维修和环境整治,落实革命文物消防安全措施,开展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
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金安排情况: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设备维护及采购2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8万元;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50万元;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楼搬迁43.6万元;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32.4万元(含2019年的16.2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30万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8万元;文化惠民活动补助2.43万元;文化馆活动经费8万元;文物安全保护经费81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努力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成效: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带领各股室、二级各单位等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努力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1.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54.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比2019年减少19.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资产总额4457.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6.76万元,固定资产1240.73万元,在建工程10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0111
[附件: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2190919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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