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20年8月至9月,对陇川县2019年至2020年7月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涉及拖欠账款共计44307.97万元。抽查了9个拖欠主体和1个企业。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陇川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陇政办发〔2019〕144号)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陇川县清欠账款底数于2019年7月底摸清,欠款总额为44307.97万元。其中:部门单位(含陇川农场管委)欠款28787.93万元,占全县欠款的64.97%;平台公司欠款14211.82万元,占全县欠款的32.08%;乡镇欠款1308.22万元,占全县欠款的2.9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清偿欠款27695.03万元,清偿进度为62.51%,完成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7月底,无分歧欠款总额8200.03万元。陇川县共接受投诉3件(州级转办),已经办结3件,办结率100%。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陇川县政府能够克服疫情影响,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清欠工作的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通过发文、会议等方式,及时将各级清欠工作精神传达至全县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本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制定了《陇川县2020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工作方案》,常务副县长主抓该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会商研讨,想方设法努力完成关键时间节点清偿目标任务。但审计调查发现,陇川县在压减支出用于清偿拖欠款方面未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存在清欠办与各拖欠主体工作衔接不够紧密,报送数据疏忽,清欠台账不实的情况,以及个别欠款资金计划未能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问题需要予以关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落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调查发现问题两个:一是多报清偿金额45.07万元,县减负办与县发改局工作衔接不到位,截至2020年7月31日,县减负办按清偿计划已录清偿数据,而县发改局因施工方未提供发票未能及时按计划清偿欠款,多报2020年已清偿金额45.07万元;二是清欠台账不实,因审核把关不严、金额计量单位不一等原因,清欠台账存在将上一年度漏报清偿金额列报在下一年,以及上报2020年欠款总额与需要清偿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多报清偿金额额的问题,审计责成县减负办会同县发改局查明原因,完成清偿,确保系统数据和台账一致;对清欠台账不实的问题,因以前年度还款漏报金额列报为2020年已清偿金额,以及误报欠款均已实际偿还或不需偿还,不影响剩余欠款金额,审计未处理,但要求减负办与各拖欠主体加强清欠台账管理,做实做细台账。提出了加强拖欠主体和被拖欠主体之间的联系沟通,达成共识;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清欠台账相关数据填报准确、报送及时;重视清欠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集,确保清欠工作资料档案资料完整、妥善保管;妥善处置落实企业信访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商,落实资金,防止新增拖欠的审计建议。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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