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20年9月至10月,对陇川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陇川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德交发〔2018〕105号),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14.32万元;及《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德交发〔2019〕249号),下达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26.61万元。
陇川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含3个大修工程项目和2个小修养护项目,大修工程为陇川县2018年中帮线路基路面、2019年邦广线路基路面、2019年勐约至勐养路基路面大修工程;小修养护项目是陇川县2018年和2019年小修养护工程。共计下达资金计划1440.93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025.2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534.45元、县级配套160.82万元、县级自筹(县商务局借款)330万元;累计支出1025.27万元,结余资金为零。截至2020年9月7日,该项目完成总投资2158.99万元,实际已支付1025.27万元,资金缺口1133.72万元。
该项目无债权,债务合计1133.72万元,其中:应付云南洪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127.16万元;应付云南元土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 2.33万元;应付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1.95万元;应付德宏州九康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检测费2.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均按照公路建设相关管理办法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规及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投资按批准的预算进行了控制。财务管理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建账核算,开设了专户存储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二、审计建议
㈠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严格管理养护资金,加强支付凭据资料审核,保证款项规范支付且依据充分,做到专款专用。
㈡应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出现法律和政策风险,同时省级专项配套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
㈢加强对工程的后续管护,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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