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574    作者: 日期: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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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全力打造优良服务平台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不断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构建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协同,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运用,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完成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二是加强宽进严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全县共24家成员单位参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了涉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学校卫生、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和经营行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活动、单位消防安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专利真实性和商标使用行为等抽查领域32个部门抽查计划,共抽查919户;开展涉及二手车市场、新车销售市场、消防产品、爆破作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等抽查领域10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抽查14户。三是对长期未经营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吊销9户;四是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工作。202111日至1020日,全县共归集各类有效涉企信息1807条;五是开展市场主体失信记录修复工作。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录惩罚和指导移除工作;六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共查询12292户(人)。七是协助县直各部门、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开展档案查询(复印),共查询171次。八是稳步贷免扶补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贷免扶补任务8户,获批贷款145万元。

3.稳扎稳打,切实推进质量监管

1)加强质量管理,服务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以服务企业发展、助力质量提升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力提升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和内生动力。

2)强化监管,守住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和日常巡查;二是开展石灰窑落后产能清理整治,对我县的石灰窑企业进行排查,了解经营状况、产品质量检验情况等;三是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对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销售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商场、超市、百货店等经营户;四是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检查,严查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对我县烟花爆竹批发店进行了检查;五是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我县液化石油气经营状况。

4.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全县各族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全力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开展餐饮单位安心码安装粘贴工作;指导餐饮单位完成云南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三是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四是开展学校食堂检查;五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核查;六是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七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协助开展核酸检测,采集冷链食品及包装核酸样品拭子,严格落实每月一次冷链食品经营和冷库全覆盖检查;八是开展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食品安全保障1次,保障人数5000余人次,开展食品原料快检32批次,合格32批次;开展“2021年高考食品安全保障1次,保障人数6036人次,开展食品原料快检20批次,合格20批次;指导保障1次,出动保障人员6人次,出动保障车辆3车次;九是开展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提高各族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全县中毒事件的发生。

5.扎实推进药械化监管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械安全监管,督促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实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时期发热、咳嗽病人购买相关药品实名登记。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按规定在互联网+药品流通小程序扫码购药。二是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备案工作。三是认真开展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样工作。四是深入开展节日期间药械市场、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打击非法进口境外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化妆品(含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加强疫苗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保障疫苗质量安全。六是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监督专项检查,切实保障我县使用的XG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七是开展2021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2021年药品科技活动周活动。

6.夯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守牢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统计。督促使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二是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2021年重要节假日、两会期间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求和2021年市场监管云安行动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并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

7.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和帮扶工作,积极指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现场发放了相关知识产权的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三是有效强化知识产权整治保护。四是积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开展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检查。

8.持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市场公平竞争有序。

1)认真开展打击走私市场专项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业务的第三方冷库进行了清查检查。

2)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治根,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公用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国门利剑打击走私、缉枪治爆、成品油、粮食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乱象。

3)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建立健全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一是利用3·15等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了对辖区内网络科技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直销网点的清理检查;三是积极组织各乡镇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今年创建20个无传销社区(村)。

4)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网络交易监管、禁白限塑、保护野生动物、合同违法、违法广告、非法集资广告、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工作。

5)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了校外培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口岸进出口跨境代驾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检查、防汛物资价格监督检查、涉企保证金专项整治、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价格检查、放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机动车检测机构、屠宰场收费价格跟踪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

9.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抓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1)计量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加油站、超市和重点企业安全联合整治。二是以“5.20世界计量日为契机,认真落实计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

2)标准认证认可工作:一是对陇川县6个认证获证实验室开展检查抽查,认真核对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严防认证乱象行为发生;二是配合州市场监管局对陇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三是配合省局评审组对陇川2家新申请取证企业和1家扩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

10.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满足群众消费,提升消保维权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消保维权工作。一是围绕守卫安全、畅通消费消费年主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活动方式,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系列活动,促进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投诉举报日记制度,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2021102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74件,其中:投诉56件、举报18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16.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1面。针对投诉举报反应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2次。   

11.集中攻坚,高位推进爱卫创卫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专项整治为主,查问题、促整改、保安全,全面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

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的创卫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成立了8个创卫工作组、5个食品安全创建区、3个市场卫生创建区,实行组长责任制和片区长责任制,负责各工作组和创建区内的工作。

2)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一是摸底排查,掌握基数。加强组织对创建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及分布情况,为创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将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完善主体经营资质,对标对表提升改造,确保建成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资格合法,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三是统一制作了一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并逐户上门进行安装,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证照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餐饮安心码、食品安全承诺书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督促集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规范安装、使用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五是坚持严罚重处,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整改一批、严处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强力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护航疫情防控,确保我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六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实现餐饮服务实时动态监管和食品安全众参与。七是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价活动,积极申请建立农贸市场以奖代补的政策,支持鼓励农贸市场业主变被动为主动,主动融入爱卫专项行动中,促进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运营。

12.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场监管政治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牵头抓总责,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大力度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四是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五是健全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腐败现象。六是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度。七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13.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挂钩村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帮助解决问题。二是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学习掌握相关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宣传。三是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求,开展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群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为2名在读困难大学生解决学费1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1:人员分布图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82万元,占总收入的95.92%;其他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的4.0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43.72万元,减少比率10.4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受疫情影响打私收入减少,死亡抚恤支出减少等。

2:收入占比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13万元,占总支出的89.60%;项目支出148.94万元,占总支出的10.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8.29万元,增长比率5.0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3:支出占比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7.41万元增长比率11.02%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08%

4:基本支出占比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9.11万元减少比率28.41%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打私执法办案经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5万元,包括(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7.44万元,其中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支出6.59万元;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支出2.32万元;质量基础工作支出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0.6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支出11.23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0.70万元。主要是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用于食品安全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和食物中毒防控等相关工作的差旅费及宣传制作费等;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打击传销和反走私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用于广告宣传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开展药品监管专项工作,主要用于购买抽检样品费用、差旅费等支出。(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打私工作,用于支付聘请协管员工资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2.65万元,其中包括:(1)缉私业务12.43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打私工作的检测费等支出;(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宣传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2.69万元,主要是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用于支付农贸市场奖补资金、广告宣传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73万元,主要是开展贷免扶补创业服务工作,用于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项目支出占比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4%。与上年对比增加22.40万元,增长比率1.65%主要原因是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4%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及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开展打私工作支出,及支付聘请协管员工资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8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创业服务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6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4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41万元,完成预算的14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234.64万元,年初无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3.44万元,增长28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12万元,增长3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49.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年中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234.64万元,年初无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41万元,占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占1.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64万元,购置车辆2辆。年中我局因工作需要,购置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43万元增长比率159.15%主要原因是聘请协管员的相关支出2020年在项目支出,2021年在基本支出,导致劳务费及福利费增加;且由于工作需要,年中我单位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及一批办公设备,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74万元;水费0.77万元;电费2.74万元;邮电费7.50万元;物业管理费0.94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1.35万元;会议费0.84万元;培训费1.43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专用材料费0.84万元;劳务费44.67万元;工会经费16.89万元;福利费18.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4.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63.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7万元,固定资产739.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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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收陇川县住建局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50万元;

(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万元。其中:扶贫工作支出4.98万元;购液化气1.67万元;党的历史我来演舞台剧支出0.93万元;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及遗属支出0.8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1.29万元;三八节活动支出0.52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支出0.91万元;工作监管业务费支出0.02万元。

(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59万元。其中:疫情防控支出4.69万元;扶贫工作队支出2.24万元捐赠费0.24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支出0.20万元;兑付给农贸市场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补资金70万元;工作监管业务费支出0.22万元。

(四)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事项,故公开空表(GK07-GK08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反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1401111

 [附件: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1704372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