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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有内设机构11个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6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负责章凤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二所(负责景罕镇、勐约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三所(负责陇把镇、陇川农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四所(负责户撒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五所(负责城子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六所(负责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辖区)。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全力打造优良服务平台。
2.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稳扎稳打,切实推进质量监管。
4.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扎实推进药械化监管。
6.夯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守牢特种设备安全。
7.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8.持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市场公平竞争有序。
(1)认真开展打击走私市场专项工作。(2)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治根,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公用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国门利剑”打击走私、缉枪治爆、成品油、粮食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乱象。(3)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建立健全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4)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网络交易监管、禁白限塑、保护野生动物、合同违法、违法广告、非法集资广告、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工作。(5)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工作。
9.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抓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10.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集中攻坚,高位推进爱卫创卫工作。
12.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场监管政治保障坚强有力。
13.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8.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45.19万元,下降4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全县打私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8.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33万元(本级财力1248.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53.35万元,下降48.0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全县打私工作经费减少,上年结转减少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48.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39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我局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0.8万元,下降86.18%,主要原因是全县打私工作经费减少,上年结转数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82.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执法工作支出;
3.功能科目20138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质量强县等相关工作支出;
4.功能科目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支出;
5.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7.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抚恤金;
8.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
9.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补充、生育险等费用;
10.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补充、生育险等费用;
11.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2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3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3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2)印刷费 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3)手续费 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水费 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电费 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邮电费 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7)物业管理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差旅费 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9)维修(护)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会议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培训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12)公务接待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专用材料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14)劳务费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15)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16)工会经费 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福利费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19)其他交通费用5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抚恤金 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生活补助 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励金 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及资金安排情况
1、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第20期;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
3、质量强县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发〔2010〕304号;
4、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2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发〔2012〕20号、政府会议纪要2017年8期;
5、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7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办发〔2017〕96号;
6、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44号、德政办发〔2013〕265号;
7、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办发〔2015〕50、云工商财〔2015〕1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内容
1、专利事业发展专项:旨在贯彻落实《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推动德宏州自主创新成果保护与运用,提升陇川县专利质量,支撑德宏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查无”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落实以及工作总结和信息收集上报宣传。
3、质量强县工作经费:全面实现质量强县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过程控制方面具有广泛实用性的行业质量标杆。
4、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了解全县2020年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抽检,确保程序合法,统筹兼顾,扩大抽检覆盖面,树立问题意识,增强靶向性,提升问题产品处置力。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5、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为保证各项职能职责履职到位,特别是为有效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确有必要充实市场监管协管员。
6、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承办全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调度汇总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
7、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四)项目实施计划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金管理,严控财政资金。建立完善的单位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和报废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的规模和比例,把关财政资金经费支出的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
4.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积极履行打传办职责;确实抓好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完成无传销社区的创建。
5.认真履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制定2021年质量强县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开2021年质量强县各项工作。
(五)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通过打传行动,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害;开展好质量强县工作,助推企业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社会效益: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格局,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社会公众创新力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满意度达到实施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39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我局基本工资减少18.15万元,津贴补贴减少31.65万元,奖金减少1.51万元,获得奖励的公务员一次性奖励减少0.3 万元,月发放绩效减少7.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54.4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4.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4.14万元,一般公用经费减少2.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63.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7万元,固定资产739.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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