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6620    作者: 日期: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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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有内设机构11个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6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负责章凤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二所(负责景罕镇、勐约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三所(负责陇把镇、陇川农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四所(负责户撒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五所(负责城子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六所(负责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辖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德宏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工作,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

2、严守安全底线,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提升全县质量水平,把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关,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各族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继续强化竞争执法,认真开展反走私工作,抓好各类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以“双随机”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 4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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