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浏览量:17634    作者: 日期:2020/8/4

2020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物资应急保供,满足疫情防控迫切需要;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底线,为防疫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主动靠前精准帮扶,千方百计支持复工复产;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汇聚起疫情防控强大合力,在大战大考中履职尽责,经受住考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现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2人,核定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41工勤编制3名,实有公务员60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7党员42人,平均年龄47岁。退休干部38人协管员11人。

(二)辖区监管基本情况

截至20206月30日,全县

1、全县在册各类市场主体11717户,其中:内资企业:134户;私营企业:148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8户;个体工商户:9772户。注册资本:876734.2万元。其中:内资企业:166636.36万元;私营企业:546428.6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8280.55万元;个体工商户:125388.61万元。市场主体与注册资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为:9.8%、10.8%、-15.24%、12.74%,59.52%、26.69%、-18.87%、21.31%。

2、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2户,其中:白酒2户、茶叶5户、可可及焙烤咖啡1户、大米6户、白砂糖(含食用酒精)6户、饮料3户(其中瓶桶装水2户)、高活性干酵母1户、蔬菜制品5户、蜂产品1户、糕点1户、肉制品1户;食品经营户966户;餐饮服务单位796户,集体食堂86户(其中学校食堂72户)

3、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27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珍禽动物养殖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经营户8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家;医疗机构106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门诊、医务室、卫生服务站9家,村卫生室61家,民营医院3家,个体诊所12,美沙酮门诊及服药点8家)

4、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72家,其中化妆品经营户115家,美容美发机构157家。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2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452台(件)、压力管道1.798千米、气瓶899只。其中锅炉41台(在用32台、停用9台)、压力容器241台(在用223台、停用18台)、电梯74台(在用69台、停用5台)、起重机械69台(在用63台、停用6台)、场(厂)内机动车25台(在用24台、停用1台)。无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暂时无注册在用的大型游乐设备(1台大型游乐设备已检验,尚未注册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客运索道。

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3个,有生产许可证3个,涉及产品2类(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1个,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2个)。

7、在册有效注册商标525件,有效性专利52件,地理标志申请8件,其中:5件地理标商标已成功注册。

二、以民生和安全为重点,确实抓好市场监管工作

(一)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全力打造优良服务平台。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不断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构建“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大力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协同,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运用实现业务流程、条件要求、解释口径、办理时间“四个统一”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上半年全县市场主体稳健增长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长4.2%。截至6月30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171户,其中:内资企业7户、私营企业1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个体工商户99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分别为:75%、55.56%、-33.34%、0.4%。

2、持续深化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激发市场活力。开办企业“一网通”服务平台上线后,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截至6月30日,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受理企业申请16件,审核通过5件;“一窗通”受理企业申请112件,审核通过108件;全程电子化受理个体工商户申请568件,审核通过517件。

3、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更加便利服务。截至6月30日,共注销市场主体458户,其中:内资企业1户、私营企业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体工商户369受理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申请26件,准予简易注销15件。

4、认真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6月30日,共受理食品许可458件,其中:新办336件、变更16件、延续48件、补证1件、注销57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335份、《食品生产可证》1份。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完成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截至630日,全县应申报年报:内资企业1451户,已申报1416户,未申报35户,申报率97.72%;农民专业合作社310户,已申报302户,未申报8户,申报率97.42%。因受疫情影响,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延迟到12月31日,目前个体工商户应申报8732户,已申报5154户,未申报3578户,申报率59.02%;二是加强“宽进严管”,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上半年市场主体登记和公示信息抽查214户任务,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167户、发现问题19户、注(吊)销28户,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是对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企业立案75户,吊销16户,销案59户;四是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截至630日,全县共归集各类有效涉企信息12667共收到26家单位信息反馈,其中:涉及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单位24家,不涉及2家,提供查询3次11户(人)驳回失信被执行人申请市场准入许可1人次、变更1人次;五是开展市场主体失信记录修复工作。通过指导、提示、告诫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申请移除异常名录106条,其中:企业39条、农民专业合作社1条、个体工商户66条

(三)严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内部防控,关心关爱在一线的监管执法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围绕疫情防控强化执法力度,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价格、食品安全、质量违法行为。着力强化农贸市场及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依据职能落实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和相关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平稳健康发展。建立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全面推行窗口业务“网上办”、“预约办”,优化完善登记服务流程。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做好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备案工作截至6月30日受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换证申请2家、新申办1家,现场检查验收通过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2份;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申请3家、备案5家,现场审核通过并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份、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份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抽检药品14批次,医疗器械5批次,化妆品4批次;四是深入开展节日期间药械市场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打击非法进口境外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做好药械不良反应和滥用监测工作截至6月30日,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1份;六是做好推套防艾工作。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散发防艾宣传单500余份,检查普通宾馆、社会旅馆35户次、成人用品店及药店37户次,督促普通宾馆、社会旅馆免费摆放安全套49376个。

截至6月30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75人次,车辆278辆次,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30家次,集贸市场20次,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化妆品案件1

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制发《陇川县2020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重点和计划》,与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书》10份,召开食安委联席会1次,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1次,上半年各乡镇(农场)开展集体聚餐备案登记380起,保障用餐人员58000余人(次);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全县各族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全力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三是以校园内食堂、商店校园周边经营户为整治重点,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摸排、治理校园及其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四是加强白酒市场监管,对全县的白酒加工小作坊开展摸排建档工作,依托“食安陇川”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将生产条件、规模相对较大的取证白酒加工小作坊纳入平台建设中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提高各族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全县中毒事件的发生,在全县范围内签订《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目标责任书》78份《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2.68万份,发放、张贴野生菌知识宣传材料11000余份,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村村通”小广播、微信公众号和监管群等载体做好宣传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进企业、社区、建筑工地、机关、农村、学校、市场及缅籍务工场所,做到村村寨寨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实现宣传工作、健康教育常态化;结合非洲猪瘟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海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强化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积极开展餐厨剩余物流向登记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查验“两证一报告”签订《餐饮环节厨房剩余物(泔水)处理相关要求的通知》416户次,督促整改3户次,严防带病猪肉、海产品及制品流入市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专项整治,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疫情期间约谈餐饮代买代送服务经营户1户;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工作截至6月30日,共计抽样380批次,其中:省抽大米12批,州抽食品25批,州抽农产品117批,县抽农产品226批;开展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起,保障宾客 6280 人,开展餐宴食品原料快速检测44批次,合格率100%;十是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销售单位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餐饮服务单位评定工作138户,食品销售单位评定工作136户;十一是打造“食安陇川”智慧监管平台助力食品安全监管。该平台基于电信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全面实现监管部门远程可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信息化管理可用、社会公众网上可看、食品运营方可查等多方智慧共管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方共管的方式,开创了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管理新模式。截至目前,共25户食品企业加入平台

截至6月30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76人次,检查市场228个,超市302个次,食品生产经营户2758户次,餐饮经营户1497户次、食品加工小作坊157户次、学校83所次,收缴不合格食品69公斤,要求下架不合格预包装食品19袋,发放食品宣传材料1万余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683份发出首违告诫书35份,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金属冶炼行业起重机械电梯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加强跟踪和督促,坚决闭合监管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三是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监管,依法严查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查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州质检中心在全县深入开展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服务企业17家次,发放调查问卷17份,回收调查问卷14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我县实有的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和1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在用特种设备有效检验、安全运行。认真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联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持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市场环境公平有序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治根,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公用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国门利剑”打击走私缉枪治爆、成品油、粮食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乱象。截至6月30日,全局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45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罚没1288963.9元;无主粮食案件20拍卖(处置)款2234429.54元;无主肉类制品案件12件,处置款610668.56元,销毁检测不合格及损坏(霉变)的肉类制品(牛肉干巴、冻鸡脚)2.779吨;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建立健全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利用3.15等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经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酒店、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景点等重点场所进行摸排、检查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15份、张贴《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温馨提示》100余张;积极组织各乡镇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传销,提升居民对传销的防范意识三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网络交易监管、禁白限塑、保护野生动物、合同违法违法广告、非法集资广告、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开展猪肉价格及农副产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头盔价格、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涉企中介服务专项检查、景区门票价格执行专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猪肉等农副产品、交通运输、景区门票等领域市场价格巡查检查、清明节祭扫用品的专项检查、明码标价专项治理检查等价格监督检查发放《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提醒告诫书》69份。

截至6月30日,全局共动人员417人次、车辆111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259户次,在线检查网站、网店98个次(全县网络经营主体16个);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户、注销1户;检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34户次,监测广告6余条次,检查各类广告信息1230条次,清理拆除各类广告54条(块)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2

)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保障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疫情防控期间,持续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对9个药店、10个经销店进行检查,责令一个口罩生产企业进行整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安全;二是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使用单位台账登记工作加强絮用纤维制品监督管理,推进蚕茧收购单位台账建立工作;开展眼镜制配单位检查,向经营单位宣传标准知识,要求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制配眼镜行为;认真履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制定2020年质量强县工作计划,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质量强县责任内容。

(六)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抓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1、计量工作情况一是以“5.20世界计量日”为契机,围绕“测量支撑全球贸易”活动主题,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刊载等形式向公众推送“5.20世界计量日”宣传信息,在机关、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主题宣传画100张发放宣传资料230份二是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会同州质检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全县中小型企业现场指导企业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注册和检定申报工作共走访16家中小企业,指导10家企业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注册三是组织开展计量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等计量违法行为,检查集贸市场8个、超市13户、眼镜配制经营店4和加油站12,对涉嫌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计控主板行为的2家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两个加油站共计6台加油机现已全部更换并检定完毕。

2、标准认证认可工作: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对辖区内药店、超市等流通领域销售的口罩、防护服标准执行和认证情况进行检查,大力宣传标准。共检查药店35家,检查集市6个,经销店26个,未发现销售的口罩认证违法情况,对30只未标注执行标准和标识不规范的民用口罩责任下架;二是4个认证实验室开展检查抽查,严防认证乱象行为发生。疫情期间积极向省局协调,对陇川县招商引资项目的“陇川县金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资质认证证书问题,得以高效、快捷通过核查验收。

(七)积极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利用微信平台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系列活动,营造宣传氛围二是鼓励3户企业申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是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陇川黄牛(29类)、陇川黄牛(31类)、陇川枇杷(31类)、陇川油茶(31类)、陇川猕猴桃(31类);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3个经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保护知识产权持有者合法权益。

(八)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消保行政执法机构职能,积极组织开展消保维权工作。一是围绕凝聚你我力量主题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发布消费警示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引导消费者主张自身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处理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6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57件,其中:投诉44件、举报13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31.5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02万元及时发布消费警示1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2面。

(九)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场监管政治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牵头抓总,充分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责任制要求,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领导者、组织者、主抓者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机构健全、人员明确、职责分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贯彻于市场监管工作各个方面。全局72名干部职工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禁绝毒品保证书》、《严禁酒驾责任书》等11项承诺书;二是强化监督,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召开党组会1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4次,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各党支部开展学习29次,各级开展谈话95人次,报备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登记表53份;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腐败现象;四是加大业务培训,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继续开展“每月一学”行政学习会3次152人,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五是狠抓执纪监督,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加大基层各所、股室重点工作和纪律作风的巡查督察,开展巡查督察13次,有效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六是全力开展精准帮扶,与176户建档立卡户签订帮扶责任书,抽调3名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进驻挂包点。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机构改革未涉及下设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等改革不彻底,致使全局新“三定”中只能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

(二)机构改革后,人员在职责只增不减的情况下,编制由原72名减为44名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2有4人长期抽调县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监管力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

(三)全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7岁,结构老化,人员断层严重,执法能力水平、履职能力不高、依法监管认识不到位,执法手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市场监管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食品监管、打私等工作履职风险突出。

(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双随机”监管等市场监管还不到位,执法风险较高。

乡镇一线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一直未得到执行和发放,严重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干劲,基层干部思想情绪波动较大。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德宏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工作,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

)严守安全底线,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提升全县质量水平,把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关,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各族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继续强化竞争执法,认真开展反走私工作,抓好各类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以“双随机”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四)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正风肃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五)大力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和餐饮服务环节卫生全改善行动。云南决定开展为期1年半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其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和餐饮服务环节卫生全改善行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我们要把“两个行动”作为提升全市场监管工作能力,特别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抓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彻底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五化”目标,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的现代化农贸市场。扎实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努力实现“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六)要更加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我们是市场监管工作的第一线,是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第一线,是确保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所在。要凝聚党员力量,强化责任担当,冲锋在前,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守门人”,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员”,当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排头兵”,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让党旗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线高高飘扬。要引导各级“小个专”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激发“小个专”非公党组织内生动力,助力“小个专”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实施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完善准入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大帮扶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防范安全风险,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实施,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促进质量提升的措施,着力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着力夯实法制基础,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为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