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

清平乡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19535    作者: 日期:2018/2/13

清平乡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清平乡人民政府财政所

2018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2018年财政形势及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编制了《清平乡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财政预算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财政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陇川县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乡镇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及财政部制定的《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编制原则

1.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既不随意夸大,也不隐瞒少列;既打满打足,又积极稳妥。

2.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稳步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同时,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各项财政支出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结合财力安排,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4.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三、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入安排 

2017年根据上级转移性收入预告数情况,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项补助5 万元2018年收入总计为924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支出预算安排按照保工资和个人补助足额发放、保党政机关的基本运转、保民生保障支出的要求,坚持轻重缓急、量力而行。

根据全乡各项事业发展及重点工作需要,结合财力实际,2017年全乡财政支出预算安排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万元,上级补助支出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分项明细如下:

1.人员工资76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60人,工资590万元,退休人员21人,工资44万元,长聘及定额人员39人,工资73万元,遗属补助人员6人,补助2万元,住房公积金46万元。

2.机构正常运转支出51万元,其中:在职一般人员57人,按每人每年0.77万元的标准预算,在职纪委人员3人,按每人每年1.95万元的标准预算,退休人员21人,按每人每年0.05万元的标准预算。

3.事业维持和发展项目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大代表活动经费5万元(1000/人、年*50人),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1万元,人代会会议经费2万元(50人*360元、人、年),文化站活动经费及共享工程运行费2万元,村民小组补助5万元(800元/组、年*65组),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据现行财政制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属县级统筹不纳入乡镇财政所预算。本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附件: 陇川县清平乡2018年预算情况表]  [附件: 清平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清平乡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附件: 清平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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