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浏览量:20473    作者: 日期:2018/2/13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批复项目)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四、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一部分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清平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3.讨论清平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学、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梳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7.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8.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加强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12.决定和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13.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陇川县委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陇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设置清平乡党委、人大、政府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发展目标,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改善发展条件,着力加快产业发展,着力提升人居环境,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改善公共服务,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9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06.4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85.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6.4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0.70万元,上年结转185.7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70万元(本级财力920.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06.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15万元,项目支出193.3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87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教育支出6.34万元,用于教育工作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8 万元;用于文化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2万元 ,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5.农林水支出43.95万元,用于农林水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6.03 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17.10 万元,用于其他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51.3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05万元。

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

4.资本性支出53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单位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省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相关文件和依据,我单位没有编制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79.9万元;增长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8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38.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预算中包括2016年的项目资金,导致2017年项目资金增加。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全面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2、预算年度:也称为财政年度,是指编制和执行预算所应依据的法定年限,也就是预算收支起止的有效期限。主要可分为历年制和跨年制。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根据2017年决算上报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996.15万元,流动资产748.48万元,固定资产247.67万元。

第二部分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批复项目)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四、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附件: 附件: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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