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陇川县 2024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1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川县 2024 年度蚕桑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陇川县蚕桑绿色优质高效三年行动方案》(陇办发﹝2023﹞20号) 及《陇川县“十四五”蚕桑特色产业发展 规划》, 努力实现蚕桑产业生产规模化、布局区域化、技术省力 化、蚕茧优质化、效益高效化,推动蚕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蚕农增收致富。现将2024年度蚕桑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紧紧围绕省委“3815 ”战略发展目标和“ 三大经济 ”部署 ,聚焦聚力州委“ 三支柱一标杆 ”主攻方向,按照陇川 县创建“ 一县一业 ”蚕桑示范县确立的目标任务,着力打造“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围绕“增面积、养殖、育主体、提质效 、促发展 ”的工作思路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挖掘资源优势,加强政策引导 ,落实扶持政策 , 以村小组为单位整村连片推进,聚焦质量效益,持续把蚕桑产业培育成全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财政增长的稳定支柱产业。
二、目标任务
(一)新植桑园任务。全县下达新植桑园任务6500亩, 各乡镇任务为:户撒乡1500亩、王子树乡1300亩、清平乡800亩、城子镇700亩、勐约乡700亩、景罕镇650亩、陇把镇550亩、章凤镇300亩。种植时间为 2023年11月至 2024年4月30日止。 为充分发挥嫁接桑、杂交桑在我县的品种优势,在新植桑园时要积极引导农户结合自身实际,对杂交桑和嫁接桑的种植面积进行合理搭配,嫁接桑种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60%。
(二) 鲜茧生产任务。全县下达鲜茧生产任务为养大蚕 27000 张,产鲜茧1200吨。其中:陇把镇养8400张,产茧370吨 ;勐约乡养蚕4500张,产茧200吨;清平乡养蚕3600张,产茧160吨;王子树乡养蚕2800张,产茧125吨;景罕镇养蚕2800张,产茧125吨 ;户撒乡养蚕1900张,产茧85吨;城子镇养蚕1800张,产茧80吨;护国乡养蚕650张,产茧30吨;章凤镇养蚕550张,产茧 25吨。
(三)典型打造任务。全县计划打造种桑养蚕高质高效示范 村小组 6个,种桑养蚕科技示范户200户, 种桑养蚕家庭农场15个。各乡镇任务如下:
种桑养蚕高质高效示范村小组: 陇把镇 1个, 勐约乡1个, 清平乡1个 ,王子树乡1个,景罕镇1个,城子镇1个;创建的标准是村小组种桑养蚕桑园总面积在120亩以上,亩均桑园养蚕2张以上、亩产鲜茧100公斤以上,在当地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效果。
种桑养蚕科技示范户:陇把镇50户,勐约乡35户,清平乡30户,王子树乡22户,景罕镇23户 ,户撒乡15户,城子镇15户,护国乡5户,章凤镇5户;创建的标准是桑园面积在5亩以上、桑园管理规范、年平均亩产鲜茧120公斤以上。
种桑养蚕家庭农场:陇把镇 3个,勐约乡2个,清平乡2个, 王子树乡 2个,景罕镇 2个 ,户撒乡1个,城子镇1个 ,护国乡 1个, 章凤镇1个; 创建的标准是桑园面积20亩以上, 桑园管理规范,年平均亩产鲜茧100公斤以上。
(四)养蚕大棚建设任务。为推进“ 单人单批次多养蚕 ”工 作措施落实, 按每种1亩桑园至少配套建设20㎡养蚕大棚的标 准,大力推进养蚕房建设工作 。引导养蚕户根据自身的财力和地 理地形实际情况,选择建设能满足“好养蚕 ”的各样式简易养蚕 大棚;蚕棚建设时,提倡建设钢拱式蚕棚,地板不硬化 ,不破坏 耕作层。各乡镇要把新建大棚、多养蚕当成提高蚕农养蚕收入的 重要手段来抓, 全县下达新建养蚕棚任务130000㎡,其中:陇把镇11000㎡,勐约乡14000㎡, 清平乡16000 ㎡,王子树乡24000㎡,景罕镇13000㎡,户撒乡 30000㎡,城子镇14000㎡,护国乡2000㎡,章凤镇 6000㎡。
(五)2025 年度新植桑园土地储备任务。 为更好更安全地发展新植桑园,确保新植桑园种植任务落到实处,下达2025 年新植桑园土地储备任务5000亩。其中:陇把镇 600亩,户撒乡 1200亩,王子树乡600亩,勐约乡600亩,清平乡600亩,景罕镇 600 亩,城子镇 600亩,章凤镇(含瑞丽)100亩,护国乡100亩。
(六)杂交桑嫁接改良任务。各乡镇根据本乡镇现有老杂交桑园情况,对树龄长、树势衰败的桑园可进行良桑嫁接改良,提高桑叶产量和质量。2024年计划改良 400亩,其中:陇把镇 50亩,勐约乡50亩 ,清平乡200亩,景罕镇50亩,城子镇50亩。
(七)养蚕保险任务。全县养蚕保险投保 27000张。其中:陇把镇 8400张;勐约乡4500张;清平乡3600张;王子树乡2800张;景罕镇 2800张;户撒乡1900张;城子镇 1800张;护国乡650张;章凤镇 550张。
四、扶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1.良种良法补助政策
( 1 )桑苗良种补助:新植桑园所需桑苗由农户自行向企业购买,嫁接桑苗每亩种植 1100株左右,杂交桑苗每亩种植 2200株左右。新植桑园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嫁接桑园每亩补助良种款 800元(宽窄行种植桑园按照有效株数 900株/亩进行折算面积补助), 杂交桑园每亩补助良种款33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承担。当年新植桑园县级验收不合格的,由农户第二年补植后再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同等补助,验收不合格的不再给予补助;农户用于补植所需的桑苗,由农户自行购买。
( 2 )地膜良法补助。新种桑园,种植时引导农户覆盖黑地膜,以提高桑苗成活率,减少桑园杂草危害。覆盖黑地膜的按75元/亩给予补助,不盖地膜的不补助。
2.养蚕大棚建设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农户先按要求建好养蚕大棚,蚕棚面积不得低于20㎡ ,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按40元/㎡给予补助。
3. 典型打造扶持政策。
种桑养蚕科技示范户创建补助。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个科技示范户补助 0.3万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以后不再补助。种桑养蚕家庭农场创建补助。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个家庭农场给予 1万元补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以后不再补助。种桑养蚕高质高效示范村小组奖励政策。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村小组奖励 10万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以后不再奖励)。
4.杂交桑嫁接改良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农户先按要求对杂交老低产桑园进行品种改良 ,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按800元/亩给予补助。
5.养蚕保险。养蚕保险保费为12元/张。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张,正信公司补助2元/张。
(二)企业扶持政策
1. 按时、按质、按量向蚕农供应3龄盛食期小蚕,蚕头数不低于30000头/张;小蚕共育费(含蚕种款)暂由企业赊垫给蚕农,价格按照295元/张计算,赊垫款待农户交茧时扣回。
2. 桑苗及蚕用物资赊垫。蚕桑企业负责桑苗、方格簇、蚕用农药等生产物资的垫资供应及政府补助农户桑苗款不足部分的垫资,待群众交茧时逐步扣回。
3. 目标任务完成
( 1 )桑园种植奖励。农户每新种植1亩桑园,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亩奖励给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共30元, 其中奖励村委会10元,奖励村小组20元。
( 2 )蚕桑示范基地奖。完成 300 亩(含 300 亩) 以上蚕桑 连片示范基地的,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亩奖励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共50元,其中奖励村委会15元, 奖励村小组35元。
以上两项奖励可以叠加。
( 3 )鲜茧生产奖励。农户每上交 1公斤鲜茧(上茧),奖励 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共 0.6 元,其中奖励村委会 0.2 元, 奖励村小组0.4 元。
4. 种桑养蚕过程中农户使用的农膜 、农药瓶(袋) 的回收, 由陇川正信农业有限公司具体出台回收办法进行回收,确保回率达到 83%,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 按 500 亩桑园配套 1 名技术员 ,负责种桑养蚕技术指导、服务、咨询及蚕茧收购等。
(三)“一人一次多养 ”奖励政策
一人一批次养蚕 3 张蚕以上,每公斤鲜上茧奖励蚕农 2 元;
一人一批次养蚕 5 张蚕以上,每公斤鲜上茧奖励蚕农 3 元。
(四)蚕茧收购政策
2024 年度按照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重点测评蚕茧的“ 鲜壳量 ”“上茧率 ”“含水率 ”“好蛹率 ”等指标进行“仪评收购 ”,鲜茧(上茧) 收购中准价 50 元/公斤; 鲜茧收购中准价评 级指标由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制定,并在蚕茧收购点 张榜公示;各部门要共同做好“仪评收购 ”的推进工作,不收“人情茧 ”,提升蚕茧质量。
五、蚕桑生产目标任务工作经费
(一) 乡镇蚕桑生产工作经费。县财政专项安排2024年度乡镇蚕桑生产工作经费90万元,用于乡镇发展蚕桑产业所需工作经费,以各乡镇2023年度完成的鲜茧生产总量和2024年新植桑任务为主要依据进行分配 ,其中:陇把镇20万元 ;勐约乡15万元 ;清平乡14万元;王子树乡10万元,景罕镇9万元;城子镇6万元;户撒乡8万元,护国乡4万元,章凤镇(含瑞丽片区)4万元。
(二)县蚕桑办蚕桑生产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专项安排蚕桑办蚕桑生产工作经费35万元,用于开展蚕桑生产工作所需费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我县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促进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工业兴县 ,统筹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实现农民增收 、农业增效 、农村稳定的现 实选择。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加强领导, 细化措施, 狠抓落实, 确保2024度蚕桑生产各项目 标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政府 、各单位驻村工作队 、县蚕桑产业发展专班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配合协作,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推进全县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农服中心(蚕桑办)要配齐、配强蚕桑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将懂技术、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充实到蚕桑工作队伍中,做到产业有专人抓、有专人管。
(二)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及土地提前储备工作,确保新植桑园用地供应。以“合理布局 ,区域连片 ”发展原则,妥善处理好 桑、粮、烟、蔗关系,做到产业协调发展 ,新发展桑园尽可能集中连片,便于管理和减少中毒风险 。以陇把镇、勐约乡、清平乡、 户撒乡、城子镇为专业乡镇发展,王子树乡、景罕镇、章凤镇、护国乡适宜发展的村组为单位区域连片发展, 打造专业村组。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兑付。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按年度 积极安排、落实好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中央和地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优先保障桑苗补助资金、农户养蚕大棚建设资金、地膜补助资金。
(四)加强蚕桑生产关键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亩产和蚕茧质量。2024年蚕桑提质增效工作以“ 一人一次多养蚕 ”为核心, 综合推广应用蚕桑高产集成技术,一是抓好冬季桑园管理 4 项工作(锄草 、修剪 、翻挖、施肥) 的落实 ;二是抓好嫁接桑树型养成,单株有效条8— 10条,亩桑有效条数在8000— 10000条左右; 三是全面推广“ 一人一次多养蚕 ”,提高农户养蚕效率, 增加养蚕收入;四是各乡镇要加强小蚕共育质量、小蚕头数的抽查监督,确保小蚕共育质量;五是德宏正信公司要全面抓好蚕农业技术服务工作,配齐配强基层技术人员,确保服务到位,要做好蚕农业技术培训工作,用简单、通俗易懂质朴的语言培训蚕农,注重培训效果,要做好新技术、新品种、新措施的引进示范工作,始终做到技术引领陇川蚕桑产业的发展;六是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蚕茧仪 评收购 ”的监督,全面提升蚕茧质量和价格;七是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 积极推进粮-- 桑、桑--菜“ 宽窄行 ”新桑园种植模式 , 以及桑园养鸡、鸭 、鹅等新模式,增加亩桑总效益;八是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提升桑枝食用菌、桑叶茶等蚕桑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延伸产业链,促进蚕农增产增收。
(五)强化任务落实,提高种植管理质量。一是抓任务落实。桑园建设是蚕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在10月30 日 前把第二年的种植目标任务落实到村、组 、农户、地块 ,同时把拟打造的示范户、大户、典型村名单造册上报给蚕桑办 。乡镇蚕桑办和龙头企业片区技术人员对落实的地块和农户进行核实,要求农户勤劳精干,地块要相对平整肥沃,从而择优发展。对条件不成熟的地块暂缓发展或不发展。二是抓标准化种植。农户按技术标准备好地、开好种植沟后报公司片区技术员、乡镇蚕桑办核实后按面积签字赊购桑苗,杜绝桑苗浪费,确保高标准种植。坝区桑园应重点推广宽窄行种植模式 ,以利于开展“粮桑 ”协同发展工作,解决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也便于桑园地机械化的应用。
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项目实施要求农户全程参与,在新植桑上做到投工投劳种植、在蚕棚建设上自筹资金建盖,让项目扶持的蚕桑基地种出来有人管并且管理得好。
(六)强化示范引领,打造示范样板。乡镇要认真研究部署,以村小组为单位区域谋划300亩以上、规模化、标准化、绿色高效化的桑园基地,并报蚕桑办备案,条件成熟一片建设一片。用这些身边的高产典型实例,以点带面、激发周边农户种桑养蚕致富的内生动力,提高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农户参与到种桑养蚕事业中来,促进全县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
(七)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发展合力。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推进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改部门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优质蚕桑原料基地建设,做好种桑养蚕技术服务工作;林草部门要争取林业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等林业项目的支持,将蚕桑种植争取纳入低产林改造,促进林地桑园发展 ;乡村振兴部门要结合产业帮扶、示范乡村建设、沪滇协作等工作,积极统筹项目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用地和项目支持;工业和商务科技部门要争取蚕桑境外发展产品返销入境的扶持政策,在物联网、市场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对蚕桑产业项目申报,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进蚕丝绸精深加工创新突破。要与科研院校合作,通过建立院士、博士工作站、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方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攻关,做好科研成果转化为蚕农实实在在的收入,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蚕茧交易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严厉打击 外来人员抢购鲜蚕茧、扰乱蚕茧市场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要通过争取项目加强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项目跟着产业走;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 小蚕共育基地桑园的管理,提高桑叶质量,要注重小蚕技术人员的培训和饲养人员的稳定,确保小蚕质量的稳定发放,为广大农户提供高质量小蚕。
(八)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把蚕桑生产发展目标任务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考核 。 乡镇当年蚕桑产业目标任务完成率排名全县前两位的,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及分管领导优先评优、评先;年终县级考核乡镇蚕桑产业目标任务完成率排名全县后两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及分管领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九)禁止挖桑毁桑、杜绝蚕茧外流。各乡镇牵头、村两委负责与种桑农户签订《不挖毁桑园承诺书》和《蚕茧不外流承诺 书》,确保桑园“ 种 1 亩、留 1 亩 、成功 1 亩 ”;确保蚕茧应收尽收,保障用茧企业正常生产原料需要;一旦种桑户出现无故挖桑毁桑和蚕茧私自外流现象,乡镇可依照承诺书条款追究其责任。
(十) 强化督查验收。县蚕桑产业发展督导组要结合蚕桑生产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分阶段对各乡镇蚕桑产业进行督导,及时发现蚕桑产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督促指导各乡镇整改落实,并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确保蚕桑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验收标准 ,落实验收责任,规范开展验收工作,严防虚假。新植桑园验收工作在7月底前结束,其他目标任务的验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验收;乡镇每月25 日向蚕桑办上报目标任务统计报表,各项数据的上报,本着“ 严肃认真、务求实效 ”和“谁上报谁负责 ”的原则,强化纪律约束,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附件: 附件1 陇川县2024年度蚕桑产业目标任务表]
[附件: 附件2 陇川县新植桑园种植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
[附件: 附件3 陇川县2024年杂交桑园嫁接改良验收办法]
[附件: 附件4 陇川县养蚕大棚建设验收办法]
[附件: 附件5、2024年德宏正信优质桑蚕茧仪评收购价格参照表]
[附件: 附件6 不挖毁桑园承诺书]
[附件: 附件7 蚕茧不外流承诺书]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dhlc.gov.cn/nyj/nyj/Web/_F0_0_5PSA1IAT19DAF97D767844A08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