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陇川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

浏览量:5390    作者: 日期:2022/12/2

陇川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协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县级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促进各成员单位有效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36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任务落实。

第三条 协作内容主要包括:会商研究重要政策、重大举措、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落实林长制重要工作,互通共享信息等。

第四条 各成员单位应明确1位分管领导为协作成员、1名干部为联络员。协作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职务的同志自行递补,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县林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以组织召开部门协作联席会议、部门协作联络员会议和开展专题会商等方式,重点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林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协商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县级总林长、林长和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事项,研究制定政策制度和重要规划、计划、方案等。

第六条 建立工作参与机制。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林长巡林、工作督察、年度考评、有关会议和活动、重大专项行动、专题调研等。县林长制办公室就林长制工作重大政策、重要规划计划和重大事项征求意见时,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第七条 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县林长制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的情况,贯彻落实县级总林长、林长和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以及本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等,通过会议、会商、简报、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互通交流,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条 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向县林长制办公室书面报送落实林长制工作年度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第九条 本制度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陇川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陇川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公室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保障县级林长、县级督察长开展工作。

2.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完成督察组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3.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保障县级林长开展工作

4.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完成督察组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5.县委组织部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督促指导林长履职考评工作。

6.委宣传部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做好林长制有关新闻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7.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各方面支持并参与林长制工作。

8.县委编办负责林长制推行中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9.县财政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统筹解决林长制建设专项经费,把林长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监督资金使用。

10.县公安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11.自然资源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优化国土空间管控,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1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13.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突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14.县水利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江河沿线和库塘周围生态保护与修复,林区、湿地和产业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农田、耕地有害生物防治及野外农事用火管理等工作。

16.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做好乡村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涉及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

17.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校园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18.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推动林草产业二产发展,指导支持科技攻关等工作。

19.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林草资源旅游、森林康养和森旅产品规范开发管理工作指导提升森林旅游景观,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拓展森林旅游开发空间

20.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

21.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完成林长、督察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林业资源数据等建立森林资源一张图,划分责任区小班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和执法,负责拟订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的相关规划,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发展林草生态惠民产业,负责公益林、天然林的规划、调整、补偿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统筹落实林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考核等具体工作。

22.司法负责协调指导当地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及培训等工作。

23.住房城乡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当地城镇绿化等工作。

24.审计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25.办负责指导协调建立林草防灾减灾跨境联防联治机制。

26.市场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对集贸市场、餐饮、物流寄递、驯养繁殖等涉林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

27.交通运输负责督促指导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交通沿线绿化,加强林区、草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28.县供电局负责全县林区输电线的管理,做好林区输电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29.气象局负责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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