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景罕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8033    作者: 日期:2017/5/3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根据《陇川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陇政发〔2016176号)文件精神,为确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之间教育资源、教育水平的差距,保障全镇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强化政府保障,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责任,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存在的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稳步推进景罕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立景罕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小三  景罕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波丽  景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排早旦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庾川盈  党委副书记

曹玲娇  挂职党委副书记

赵昌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和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邵曰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排老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恩万  景罕镇中心学校校长

                   董保文  陇川县第四中学校长

   镇综合办主任

姚丽云  景罕镇民政办主任

                        岳小回  景罕镇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徐鹤龄  景罕派出所副所长

                        杨清荣  景罕司法所所长

段朝明  经济发展办主任

                        宋宏相  文化站站长

杨聪芝  镇妇联主任

                        尹慧芳  景罕景塔社区主任 

思老七  景罕村委会主任

白老二  曼晃村委会主任

周维灿  曼软村委会主任

普麻都  曼面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许有朝  曼胆村委会主任

    罕等村委会主任

谭勒双  广宋村委会主任

                        李正传  广帕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景罕镇中心学校,由杨恩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开展工作,确保景罕镇2017年度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乡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四、根本任务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督导的对象范围为县乡人民政府及教育、财政、卫生、交通、国土、妇团等部门,乡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按照国家、省、州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的指标体系的规定进行,即办学基本标准+校际均衡状况+均衡发展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

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这是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最低门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2、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达标。这是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前置条件。校际间均衡状况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情况,工作评估8项指标,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根据各地上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8项指标数据,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要求差异系数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即小学≤0.65,初中≤0.55

3、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标。这是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重要条件。本类评估共分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21项,总分为100分。一级指标为组织领导、机会均等、经费保障、师资配置、管理与质量等5个方面,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国家评估前审核时主要参考省对申报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的结果。

4、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评价达标。评价调查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项,内部评价为校长评价和教师评价,外部评价为社会评价和家长评价,本类评价调查采取问卷、访谈、座谈等方式,调查对象中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工作为主体。评价调查有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委托相关单位或其他机构实施。每个县均进行满意度的评测,公众满意度均须达到85%以上。国家评估前审核主要参考省评估的结果。

五、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推进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校长、村委会任成员,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学校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拟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管理。镇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为镇重点工作,在扶持项目上重点支持,在校园建设上做好协调支持。镇财政有专项经费预算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经费需要。镇妇联、团委做好关爱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镇文化站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让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完成满意度建设。镇卫生部门做好对学生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疾病防控工作,以及教育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工作。镇综治维稳办、派出所等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防范工作。镇义务教育均衡办要及时收集各方面信息,协调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密切配合,补齐均衡发展短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工作安排,为学校的建设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着力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取暖设备等教学和生活设施,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强化责任,加强过程性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是近两年镇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乡领导班子要明确责任,建立机制,精准指导,加强过程性督导,及时公布督导结果,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实施步骤

我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67——201610月)政府高度重视,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同时,督促各学校做好自查摸底工作,并做好台账。

2、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加强过程性督导。(201611——201612月)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景罕镇教育实际,密切配合教育局工作安排,督导学校自查摸底,各部门开展活动,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3、强化督导,重点整改。(20171—3月)。根据学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督导制定整改方案,并精准整改,镇政府根据学校需求给予保障。

4、模拟检查阶段(20174—8月)。邀请县政府领导组对我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标准化检查,完善本阶段所有材料。同时迎接省、州工作检查验收。

5、查漏补缺阶段(20169—201610月)。对上级领导组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材料。

6、国家验收阶段(201711—12月)。迎接国家对景罕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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