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控制鼠害,防止鼠传疾病爆发流行和减少农作物损失。同时,结合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要求,使城区“四害”密度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成立景罕镇灭鼠及城市卫生消杀领导小组、督查组及技术指导组。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小三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排早旦 镇人大主席
杨波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庾川盈 镇党委副书记
曹玲姣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赵昌起 镇纪委书记
沈玉喊凹 镇组织委员
张和文 镇宣传委员
邵曰存 镇武装部部长
字 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排老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跃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多小四 镇甘蔗站站长
卢富权 镇卫生院院长
思老七 景罕村委会主任
干 哏 罕等村委会主任
白老二 曼晃村委会主任
普麻都 曼面村委会主任
周维灿 曼软村委会主任
许有朝 曼胆村委会主任
谭勒双 广宋村委会主任
李正传 广帕村委会主任
张连祥 景塔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景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跃明同志担任,卢富权和多小四同志担任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抽调,负责全镇灭鼠及城区卫生消杀工作信息收集、分析与上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督查组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督查组,负责对各村(居)委会开展灭鼠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反馈领导小组,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达到预期灭效。
(三)技术指导组
成立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为主,各村委会有关人员为辅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培训和指导灭鼠药配置、投放等技能。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筹集安排灭鼠和卫生消杀经费,开展工作督导检查,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灭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村(居)委会。根据镇灭鼠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的灭鼠工作。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灭鼠和消杀工作。
(三)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支持,负责灭鼠药配制、投放鼠药技术指导、培训,对灭鼠效果进行评价、资料收集等。
(四)农业部门。负责农田、蔗区灭鼠技术指导和培训,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对农田、菜地、蔗地等开展灭鼠和灭效评价工作;组织基层甘蔗技术管理人员参与蔗农灭鼠宣传发动和投药等相关工作。
三、药物选择、实施方法及范围、时间
(一)药物选择
1.灭鼠药物选择: 使用0. 5%的溴敌隆母液配制毒饵灭鼠(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
2.消杀药物选择及使用浓度:消毒选用消毒灵,空气消毒浓度为1000-2000mg/L含氯量,对马桶、浴盆、洗漱盆、餐饮业餐具(如碟、杯、碗、筷等)消毒,使用浓度为250-500mg/L含氯量;杀虫药选用5%奋斗呐和 80%DDV,奋斗呐使用浓度为0.03%水悬液,使用量30ml/m2,DDV使用浓度为0.1g/m2。
(二)范围及方法
1.灭鼠范围:全镇范围。
2.灭鼠方法:无蔗地的农户每户自筹3公斤毒饵、有蔗地的农户每户自筹5公斤毒饵。
3.毒饵投放方法:1、灭家鼠用0.005%的溴敌隆毒饵灭鼠,按15m2或沿墙基5m投放1堆,每堆的量分别为5g。灭野鼠按每洞或沿田埂投放。采用回合式投药,即第一天投药后,第四天补投一次。
4、消杀:宾馆、旅店、招待所、餐饮店、按摩厅(店)及其他娱乐场所室内地面、空气喷洒消毒;马桶、浴盆、洗漱盆等采用擦拭方法由服务员以“一用一消毒”的方式消毒;餐饮用具采取“一用一消毒”浸泡30分钟消毒或其他消毒如煮沸消毒均可。上述单位室内外视生物繁殖或生活习性同时进行杀虫喷洒,重点喷洒孳生地及其对公共卫生影响较大的活动场所。
(三)时间安排
1.春季灭鼠:4月底完成。秋季灭鼠:9月底完成。
2.城区消杀:在每次灭鼠工作结束7日后开始,15日内完成。
四、药物来源
(一)灭鼠药物及经费来源。为保证全镇灭鼠工作的顺利实施,采取“谁受益谁出钱、集体承担、国家补助”的原则收取适当费用。农户、居民灭鼠自筹毒饵。蔗区灭鼠药物由景罕糖厂负责购买,分发各村委会。
(二)消杀工作使用药物采取有偿服务。餐饮业使用器具、宾馆、旅店、招待所、按摩厅(店)马桶、浴盆、洗漱盆、杯子消毒等使用的消毒灵由业主向镇卫生院购买(购进价);宾馆、旅店、招待所、按摩厅(店)室内喷雾空气消毒、餐饮业室内外喷洒使用药物(消毒灵、DDV、奋斗呐)由镇卫生院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消杀,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每平方米0.30元收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居民对灭鼠及城市卫生消杀工作的认识。各村委会、各部门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同时,要认真宣传灭鼠、防鼠知识,强化“一灭三保”(即灭鼠、保健康、保粮、保苗)和鼠疫疫情三报制度(即报告送病死鼠;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患者和急死患者;报告疑似鼠疫患者)意识。克服鼠防工作中的麻痹厌战情绪,做到“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统一督促)。城区灭鼠及消杀工作要以继续巩固“卫生镇城”建设相结合,保证落实,不留死角。
(二)依靠科学,加强指导,注重灭效。在投药前,要进行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和职工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整,加大清除杂物、鼠粪、鼠迹和不卫生死角的力度,组织对所辖地区、单位进行全面的灭鼠投药。在统一投药后,要对投药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投药、投药量不足或仍有鼠情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进行补投药;技术指导部门要深入灭鼠及消杀现场,严格控制药物配制方法及浓度、投放/消杀地点,达到预期灭鼠及消杀效果。毒饵投放要求:一定要在规定地点、统一时间及投药量达到“三饱和”,投放鼠药城区由社区负责投放,农村每10-15户指定一名灭鼠员,分片包干、负责到户,捡到死鼠后要就地深埋。
(三)指标要求
1.灭鼠覆盖率:城区户数灭鼠100%,村寨及户数分别为坝区100%、85%以上,山区80%、75%以上。室外周边菜园地200米范围内坝区要达到80%以上,山区要达到75%以上。
2.主要害鼠的灭效率:根据县疾控中心灭鼠前监测指数,灭鼠后,要求坝区室内、室外的灭鼠率分别达90%、85%以上,山区达80%、70%以上。
3.消杀工作:公共场所及饮食服务业100%开展、其他工商户根据鼠、蚊、蝇、蟑螂“四害”密度确定。
(四)资料收集。要求各村(居)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将工作方案、总结和报表分别于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毒饵配置方法;
2.景罕镇鼠疫联防灭鼠统计表;
3.景罕镇2017年灭鼠药物分配;
4.景罕镇2017年灭鼠工作督导组成员。
附件1:
毒饵配制方法
一、溴敌隆毒饵配制
取120(60)毫升溴敌隆母液,加清水1000(600)毫升稀释成药液,然后加10(5)公斤玉米(也可选用稻谷、大米等)混合均匀,每隔2-4小时搅拌一次,7-12小时后阴干备用。
二、注意事项
(一)本品的运输、储存不得与食品或饲料混放,也不得与杀虫剂或其它可能影响鼠类适口性的药物混放。
(二)制备毒饵时必须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及手套;染毒与未染毒的物品严格分开。凡染毒用具须妥善处理。
(三)开展大面积灭鼠前,要广泛宣传灭鼠防病保粮的意义,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四)灭鼠前,要求各家各户要搞好环境卫生,收藏保管好粮食、禽蓄饲料及食品,断绝鼠粮,以便提高毒饵的适口性。
(五)毒鼠期间,要管理好家禽家畜,若有禽畜中毒死亡,应将其深埋,禁止食用。万一发生人误食中毒,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特效解毒剂为维生素K1。
(六)配制毒饵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死鼠不能直接用手捡,用钳子等工具收集后深埋或焚烧。
附件2:
景罕镇 村(居)灭鼠统计表
( 年)
填表人: 填表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
村(居)委会名称 |
灭鼠时间 |
室内灭鼠覆盖率 |
室外灭鼠覆盖率 |
农户筹粮情况 |
|||||||
|
应灭户数 |
灭鼠户数 |
率(%) |
应灭 户数 |
灭鼠 面积 |
率(%) |
农户数 |
有投入 农户数 |
投入 农户率 |
筹粮数(k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景罕镇2017年灭鼠药物分配
|
地区 |
使用药 物名称 |
件数 (件) |
|
曼晃村 |
溴敌隆 |
4 |
|
景罕村 |
溴敌隆 |
7 |
|
曼软村 |
溴敌隆 |
5 |
|
曼面村 |
溴敌隆 |
4 |
|
罕等村 |
溴敌隆 |
8 |
|
广宋村 |
溴敌隆 |
6 |
|
曼胆村 |
溴敌隆 |
5 |
|
景塔社区 |
溴敌隆 |
5 |
|
广帕村 |
溴敌隆 |
6 |
|
合计 |
溴敌隆 |
50 |
附件4:
景罕镇2017年灭鼠工作督导组成员
为保障全镇灭鼠工作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灭鼠效果,特成立2017年全镇灭鼠工作督导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督导组
组 长:排早旦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赵昌起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肖逢二 镇纪委副书记
谭勒弄 镇农经站站长
包金银 镇人大秘书
督导组负责对各村(居)委会开展灭鼠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后,将督导检查结果反馈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整改改进意见反馈各村(居)委会和各部门,确保达到预期灭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95502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2693639722@qq.com 地址:陇川县景罕镇姐冒路6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