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陇川县城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浏览量:3594    作者: 日期:2021/1/26

为合理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解决新形势下产生的用地矛盾,我县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陇川县城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等文件要求,陇川县于202011月开展城子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评估报告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通过。根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城子镇综合评估分值为86.92分,其中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99.93分,用地结构和布局情况74.38分,规划修改情况72.03分,其中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99.93分,大于85分,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指标要求,耕地保有量达到上级下达指标要求,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符合规划修改的条件,可开展规划修改。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区域不涉及建设用地管制区中的禁止建设区和土地用途区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等敏感区域。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县(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通过本次规划修改,既保障了城子镇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也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修改合理可行。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对城子镇近期亟需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有效合理的用地保障成为城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现势性、合理性和良好实施性的重要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技术的要求,建设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才能依法使用土地。为保证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开展城子镇的局部规划修改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三、《修改方案》调整情况

(一)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城子镇需要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00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8.11公顷。城子镇拟建项目的用地指标需求难以在本乡镇内部得到平衡。

因此,将陇把镇3.11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9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景罕镇1.57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勐约乡4.23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2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以及县级预留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2.94公顷调整至城子镇使用。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方案

1、调入地块

本次规划布局调整,根据城子镇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拟用地范围和陇川县城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数据,将项目涉及城子镇拟用地范围内的原规划为农用地10.54公顷(其中耕地8.11公顷,园地2.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公顷),规划为其他土地0.46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调整后,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11.00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0.5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46公顷)。共涉及3个调整地块,编号为TR20200001~TR20200003

2、调出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城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数据,结合城子镇、陇把镇、景罕镇、勐约乡近期发展实际,将城子镇、陇把镇、景罕镇、勐约乡近期无项目安排的11.11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地块调出。调整前,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11.11公顷(其中城镇用地0.8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31公顷);调整后,规划为农用地10.96公顷(其中耕地5.17公顷,林地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82公顷),规划为其他土地0.15公顷(其中水域0.07公顷,自然保留地0.08公顷)。共涉及13个调整地块,编号为TC20200001~ TC20200013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后,城子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减少4.41公顷陇把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未发生变化景罕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增加1.57公顷勐约乡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增加2.84公顷

四、《修改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城子镇耕地保有量为5912.78公顷,较修改前减少8.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29.75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20.03公顷,较修改前增加8.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846.12公顷,较修改前增加8.8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56.44公顷,较修改前减少0.3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73.91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2.47公顷,较修改前增加8.8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1.73公顷,较修改前增加8.3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0.64公顷,较修改前增加8.11公顷。

规划修改后,陇把镇耕地保有量为4197.49公顷,较修改前增加2.97万元;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938.73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04.36公顷,较修改前减少3.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67.9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3.1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0.30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36.43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2.30公顷,较修改前减少3.1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0.22公顷,较修改前减少3.1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6.14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97公顷。

规划修改后,景罕镇耕地保有量仍为7970.02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180.49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36.79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898.31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5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44.14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38.48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03.1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5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02.20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5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8.21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

规划修改后,勐约乡耕地保有量为3247.85公顷,较修改前增加2.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52.74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46.52公顷,较修改前减少4.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94.45公顷,较修改前减少4.2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0.12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52.07公顷,较修改前未发生变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59公顷,较修改前减少4.2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49公顷,较修改前减少4.0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0.51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20公顷。

特此公告。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0126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