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查办事指南

浏览量:23600    作者: 日期:2017/2/23
 

一、受理范围

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为实施城市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乡(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体建设项目需使用已依法分批次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存量土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和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使用已依法分批次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或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的。

(二)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

1.具体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亩(不含6亩)以下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2.具体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亩(含6亩)以上的,由州人民政府审批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陇川县国土资源局

办事窗口: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查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一)符合划拨供地和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

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县(市)人民政府请示

原件

1

2

县(市)国土资源局请示

原件

1

3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

原件

1

4

国有土地供地方案(含县、市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原件

1

5

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原件

1

6

城镇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划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土地来源的合法证明材料)

原件

1

7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1

8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材料

原件

1

9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附宗地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县(市)国土资源局对估价结果的初审意见、备案表

原件

1

10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原件

1

11

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表

原件

1

12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平面布置图

原件

纸质

1

13

县(市)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会审意见

原件

纸质

1

(二)商服、旅游、商品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应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

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县(市)人民政府请示

原件

1

2

县(市)国土资源局请示

原件

1

3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

原件

1

4

国有土地供地方案(含县、市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原件

1

5

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原件

1

6

城镇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划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土地来源的合法证明材料)

原件

1

7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1

8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材料

原件

1

9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附宗地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县(市)国土资源局对估价结果的初审意见、备案表

原件

1

10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原件

1

11

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表

原件

1

12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平面布置图

原件

纸质

1

13

县(市)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会审意见

原件

纸质

1

(三)工业用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应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

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县(市)人民政府请示

原件

1

2

县(市)国土资源局请示

原件

1

3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

原件

1

4

国有土地供地方案(含县、市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原件

1

5

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原件

1

6

城镇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划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土地来源的合法证明材料)

原件

1

7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1

8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材料

原件

1

9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附宗地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县(市)国土资源局对估价结果的初审意见、备案表

原件

1

10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原件

1

11

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表

原件

1

12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平面布置图

原件

纸质

1

13

县(市)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会审意见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提交报件所需资料齐全30个工作日(视情况)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股

、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询方式

1.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692-7177770

2.现场咨询

地点: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股。                                                                     

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九、文书表单及办理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股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dhlc/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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