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212    作者: 日期:2025/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陇川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陇川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2024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6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625条,微博发布108条,今日头条号发布56条,视频号发布50条,抖音号发布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照《条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审查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依法依规;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性文件等各类重要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公安工作。同时,加强线上政务新媒体平台“平安陇川”微信公众号、“平安陇川”微博账号、“陇川警方”今日头条账号、“陇川警方”抖音号等建设,及时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及时为群众解疑答惑,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充实工作机构,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同时,积极配合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信息宣传主体责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推进。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8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18

行政强制

62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46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有待提升。为此,2025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使信息公开变成全警的自觉行动,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对公安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服务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陇川县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来源: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