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24    作者: 日期:2026/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陇川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5年陇川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聚焦平安建设、执法规范、民生服务等核心领域,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开工作与公安主业深度融合。2025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8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703条,视频号发布54条,抖音号发布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收件登记—审核研判—分办落实—复核答复—归档备案”全流程闭环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持续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查机制,精准界定公开范围,严守保密底线,全年未发生失泄密及违规公开问题。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主动公开信息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同时,建立政务信息台账管理机制,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分类归档,实现数据可查可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等法定公开信息,同步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内容,确保线上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同时,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开渠道,进一步整合线上政务新媒体平台“平安陇川”微信公众号和“陇川警方”抖音号,通过短视频、图文解读、在线答疑等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趣味性和可读性,积极引导网络舆情。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各派出所户政窗口、车管所业务窗口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示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渠道等群众高频关切事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申请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陇川县公安局多措并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专责,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规范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三级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夯实工作基础。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将内部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647

行政强制

45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7.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较为笼统,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深层次查询需求;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有待提升。线上各平台信息更新存在时差,部分便民服务信息未能实现多渠道同步发布,线下宣传形式较为传统,互动性不足;三是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标准的把握还不够精准,政策解读、答复撰写等专业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聚焦群众关切,重点增加执法规范、办事流程、成效数据等细节化内容;二是优化平台协同机制。建立线上平台信息同步发布制度,明确各平台更新时限,实现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信息“一键同步”;创新线下宣传形式,结合本地民俗活动开展“反诈宣传”“交通安全宣传”等互动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感;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审查、解读、答复等综合能力,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陇川县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来源:陇川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