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卫相委员:
你于政协陇川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简化农村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手续”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王委员对交通管理工作支持和提出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驾驶摩托车已经成为农民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给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因为摩托车的特殊性(操作简单、价格实惠、驾驶摩托车人员素质低、稳定性差)的原因,导致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造成许多人民群众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摩托车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占整个交通事故的65%以上。所以对摩托车驾驶员管理已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重点和难点。
为满交通不便和较偏远的山区乡镇农村群众文化素质低、和减轻农村群众往返办事的经济负担,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 号)及其工作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列标准。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已批准陇川县辖区有护国乡、王子树乡、勐约乡、清平乡和户撒乡)的身份证人员,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的彩色纸质试卷进行考试。对确需采取下乡考试使用彩色纸质试卷或使用人工评判的,必须由支队车管所提前一个月向总队车管处申请,未申请的不得组织下乡考试。摩托车下乡考试,首先由驾校报名,然后组织理论(含警示教育)和科目二(场考)、科目三(路考)的培训。培训过程采取录音录像并报交警大队审核后才同意考试。考试中严格按照“简化流程、不降标准、热情服务”的原则,采取考试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参考人员身份认真核对,严禁代考、弄虚作假、作弊等不良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开、公平。
关于王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会认真考量并报送上级知悉,同时针对摩托车下乡考试我们也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落实,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同时严把考试关,严把源头管理关,为陇川辖区和谐、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奠定基础。
陇川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515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419365032@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