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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户撒中队、城子中队、景罕中队、执法室、指挥中心、预审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协同共治,责任压实到位。坚持凝聚部门合力,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专项督查、隐患挂牌督办、提级深度调查等手段,层层压实“四方责任”。
二是强化警种联动,力量整合到位。坚持交警、治安、特警等多警种联勤联治,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参与率达到100%。常态化派出交警执法小分队,开展异地用警和挂牌督战,强化对路面秩序管控。结合每周集中优势警力重点围绕城区、国省干道开展上路查缉整治;每周在农村道路集中开展农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陇川县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百警专项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紧盯群众出行赶集、周末等高峰节点,开展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三人共骑、飙车炸街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2023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1732起,其中,酒驾醉驾422起,无证4095起,无牌1296起,不佩戴安全头盔15580起,不按规定系安全带16220起,其他违法行为24119起,打击“飙车炸街”团伙1个,查处涉嫌“飙车炸街”的违法案件123起,违停提示劝离车辆2400辆,处罚390辆。
三是打防并举,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底线。重点人群方面,针对交警总队通报的10名高风险驾驶人开展了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建立管控台账,并面对面警示教育培训,督促驾驶人依法处理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并逐一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重点车方面,以县交安委平台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乡镇在6月底以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调研,全面摸清本乡镇交通安全的实际状况和新问题新趋势,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进行大起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隐患情况。其次是结合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辖区内的货车检验、维修、运输等企业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摸排,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加大了路面执法中非法改装货车的查处。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有效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重点路方面,对所有隐患点逐一分类,按照“一隐患一方案”要求明确整治标准、措施、资金、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分类分级分阶段治理计划,倒排了工期,逐一开展了推动治理。其次按照应排尽排要求,再次对辖区内道路隐患点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针对校园周边的隐患进行了深度排治。对短时间内难以从根本上治理的隐患,采取了应急三堵等综合治理措施,做了临时性应对防范。全年共排查出255个隐患点,对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重点企业方面,对部局通报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按照“一企一策”抓整改的要求,陇川县公安机关于画像签收后成立负责专班,对企业的隐患进行督办消除,同时,加强了“两客一危一网”的隐患排治力度,建立了陇川辖区客运车辆、网约车的GPS管理平台,并由公安机关24小时对辖区在营运的客运车辆24小时全程视频监管。
四是深化改革,以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6月1日起,公安部从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3个方面10项便民利企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措施。大队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交通违法“清单管理”机制,统筹抓好城市货车便利通行与安全管理,出台9项便民利企措施,车检难、驾考难、进城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2023年下乡考试35次,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便民点4个,开设1个“24小时”车驾管业务自助厅,网上受理各类车驾管业务4850笔。
五是广泛宣传,提升宣传精准性实现交管工作提质增效。陇川大队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常抓不懈,以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为契机,持续开展“七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不乘坐违法载人的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出行,不驾乘超员的面包车、摩托车出行,拒绝无证驾驶、拒绝酒驾醉驾等宣传,同时联合辖区派出所持续开展对涉酒行业场所的劝阻酒醉驾宣传活动,辖区群众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今年来,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1个,新增交通安全提示牌85块,集中曝光酒醉驾及不文明行为31期起,开展各类主题宣传91次,宣传教育群众9.8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
2.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以责任体系为根本点,推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三级交安委机构作用,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实绩考评,压实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事故追责问责。用好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对较大以上事故深入开展责任倒查,严格溯本追源,推动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倒逼领导干部和企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切实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是强化队伍执行力,推动协同共治合力。强化加队伍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深度,全面提升交通管理专业化水平。将勤务重心转向管理薄弱的事故高发地区,提升见警率、管事率,要紧紧围绕“减量控大”工作方案提升对辖区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特别要充分调度村委会一级参与力度,通过村干与违法村民签订杜绝违法承诺书、保证书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充分调动村级干部教育管理交通违法人员的话语权与权威性,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其次要加强“两站两员”建设,推动劝导工作规范化、实效化,积极推动管理力量融合,实现专群结合加强交通安全劝导管理,推动劝导工作持续发展。结合交通违法和事故分布,分析辖区违法多发、事故易发的重点农村,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商务部署和劝导安排,突出重点区域风险防控。
三是以隐患治理为切入点,推动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推动交通事故预防向事前转型,要以“消减存量、不增新量”的方式推动道路隐患治理,持之以恒补短板、固底板。要算好隐患治理“经济账”。要在“减存量”上积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攻坚项目,坚持“以事故防事故”,深入开展交通事故研判分析,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口、路段优先开展治理。
四是以宣传教育为落脚点,推动普及交通安全文化。与各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协作,积极策划开展好“美丽乡村行”“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一系列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深化宣传方式创新。借鉴好的做法,大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动“一块宣传栏、一个大喇叭、一组宣传标语”等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内容,通过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覆盖面,针对一老一小、务农务工群体,以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潜移默化提升宣传效果。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严重违法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各类媒介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持续推动交通安全文化融入校园启蒙教育、素质教育、德育教育,落实交通安全进课堂,促进“小手拉大手”,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推动交通安全法规入脑入心,养成自律自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5.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80.56万元对比减少了55.08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没有基础绩效奖预算,以及住房公积金比例下调,随工资计提的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5.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80.56万元对比减少了55.08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没有基础绩效奖预算,以及住房公积金比例下调,随工资计提的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5.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48万元,与上年610.48万元对比减少93万元,下降15.2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没有基础绩效奖预算,以及住房公积金比例下调,随工资计提的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减少。项目支出708万元,与上年670.08万元对比增加37.92万元,增加5.66%,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日常运行及办案业务经费比去年增加8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1082.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执法办案3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工作支出。
3、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通过认真梳理、核实,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5万元,较上年51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2.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公用经费压减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分开填列。
2.政府采购: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目录或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单位需求情况及实施要求的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核定每人年均1万元),与上年25.65万元对比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资产总额108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99万元,固定资产1037.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135.7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 附件: 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013005204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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