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949    作者: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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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参与疫情防控。一是今年以来大队民、辅警全面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工作要求,参与章凤城区封控区域交通管制及隔离酒店值守、转运、流调等工作任务;特别是10月份陇川城区实行静默管理以来严格落实全县公安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期间边境管控疫情防控“六个一”工作部署,组织39名警力参与主城区及拉线卡点疫情防控执勤工作。二是对陇川客运企业、汽车租赁行业、网约车等实行动态管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目前已将辖区客运、网约、汽车租赁等25家客运行业纳入到每日管理中;三是持续强化网格化片区管理,结合大数据推送重点人员信息,紧盯进入网格的密接、黄码、红码等人员,协助做好关联人员排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静默管理要求,做到足不出户、人不出网格的规定,开展每日见面核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到位”并全力做好网格片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配送工作。目前大队挂钩的56片区共有148户,809人(常住人口433人、流动人口376人,缅甸人员7人,缅甸务工人员5人,缅甸通婚2人)。

2.积极推动隐患治理。一是全力消除“源头”隐患。聚焦“人、车、路、企”源头隐患,紧盯重点人、车,从严把好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审验换证关,2022年以来共计办理车驾管业务15932件,其中驾驶证业务受理3830件,新增机动车驾驶人821人,机动车业务受理12102件,注册登记3825辆;转移登记1168辆;注销登记569辆;核发检验合格标识4654辆。源头隐患清零方面,排查客货运企业隐患757辆,完成清零665辆,完成率88%;排查重点车辆隐患3247辆,完成清零2922辆,完成率90%;排查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6760人,完成重点驾驶证隐患清零6692人,完成率99%。二是紧盯重点路,坚持滚动排查、动态整治。2022年以来联合县交通局、应急、公路、住建等部门对辖区重点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共8次,发现隐患29处,隐患排查情况已及时上报县安委办,并提出整改建议26条,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2份,积极推动了隐患整治。三是紧盯重点企业,加大对客货运企业的交通安全检查,坚持对客货运重点企业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限时整改,2022年以来共检查客货运企业1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

3.全面强化路面管控。一是整合资源,推动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推动由县局层面制定下发了《陇川县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陇川县公安机关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暨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陇川县公安局关于派出所参与办理醉驾刑事案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各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宣传、违法查处等具体任务数的量化和完成任务时限要求,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全县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37833起,其中交警大队查处29066起,占查处总数的76.83%,派出所查处8767起,占查处总数的23.17%。派出所参与办理醉驾刑事案件22件,占总醉驾刑事案件总数(216起)的10.18%。二是以交警大队为主力,强化对路面秩序管控。结合每周一、三、五、七集中优势警力重点围绕城区、国省干道开展上路查缉整治;每周二、四、六在农村道路集中开展农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暨第一、二、三、四波次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陇川县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百警专项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紧盯群众出行赶集、周末等高峰节点,开展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三人共骑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2051起(其中:酒醉驾359起、无证5175起、无牌1957起、头盔12720起、安全带19838起、其他类12002起)。

4.持续开展城区交通整治。在创文明城市工作中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化严查、严管、严控机制,特别加强对城区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同时开展对校园周边交管工作、开学季交通安全管理及重点道路上重点车辆管控工作,每天在“护学岗”上维护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学生、家长安全过街和有序停车,切实把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抓紧。今年以来在城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884起,拖移车辆151辆次(其中汽车11辆、摩托车、电动车112辆、共享单车28辆。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陇川大队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常抓不懈,以“护航二十大,服务乡村振兴”为主线,以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为契机,持续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不乘坐违法载人的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出行,不驾乘超员的面包车、摩托车出行,拒绝无证驾驶、拒绝酒驾醉驾等宣传,同时联合辖区派出所持续开展对涉酒行业场所的劝阻酒醉驾宣传活动,辖区群众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共制作宣传标语、横幅32条,宣传展板15套共150块,进社区12次、进企业36次、进学校20次、进农村108次,张贴宣传海报1200张,发放宣传画册4万份,签订《餐饮场所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修理场所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娱乐场所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陇川县“零酒驾”责任书》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共486份。二是积极加强与融媒体的联动,通过加大对酒醉驾、肇事逃逸,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肇事逃逸案例曝光4次、酒醉驾案例曝光6次、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4次、两公布一提示5次、各类整治公告2次。发布宣传简报67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户撒中队、城子中队、景罕中队、指挥中心、预审中队、执法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3,301,708.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1,708.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85,220.29元,增长20.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5,220.29元,增长20.74%;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机动车入城限行经费增加300000元、征管成本经费增加723602.7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经费增加560000元、转移支付拨款增加491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13,301,708.26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289.54元,占总支出的44.02%;项目支出7,446,418.72元,占总支出的55.9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77,191.9元,增长16.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42,310.61元,下降37.69%;项目支出增加5,419,502.51元,增长267.38%;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一是自养人员经费4080000元,本年在项目支出下核算;二是机动车限行入城经费增加300000元、征管成本经费增加723602.7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经费增加560000元、转移支付拨款增加491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5,289.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87,777.54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7,512元,占基本支出的7.98%。(日常公用经费人均年支出4410.4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46,418.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检验,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用支付299700元,完成进度100%。支付县级安排日常运行及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交通管理日常工作运转870643.67元,完成进度100%。支付自养人员工资及保险4080000元,完成进度100%。支付征管成本723040.70元,支付机动车入城限行经费300000元,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501634.35元,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111400元,财政拨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经费消化暂付款5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1,708.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22,718.96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机动车入城限行经费增加300000元、征管成本经费增加723602.7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经费增加560000元、转移支付拨款增加491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机动车入城限行建设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1,880,68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15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12,62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38,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835.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1,387.3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835.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1,38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车辆采购手续未批准完善,当年有车辆购置预算但是实际没有采购车辆;二是车辆老旧,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381.1元,下降1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70,370.4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7,673.3元,增长11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84元,下降57.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进行车辆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因我单位车辆老旧,出勤率高,车辆破损维修费高,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疫情原因,接待工作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减量控大工作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发生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69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512元,比上年减少107,321.29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电话通信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资产总额16356455.18元,其中,流动资产526700.26元,固定资产9747445.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50000元,无形资产17280元,其他资产15029.5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9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9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3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3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5101111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11103716564]  
 


文章来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