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591    作者: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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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基层基础法制建设,准确掌握全县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好全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2.依法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外国人和出入境工作。4.侦破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抓好禁种、禁吸毒品的工作。5.依法开展规范执法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6.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警卫任务。7.开展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安全技术防范的管理,对城区出入口、要害部位、公共场所及宾馆酒店、内部单位、复杂场所开展视频监控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侦破各类案件。8.依法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信息,及时指挥、协调相关警力依法处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深化政治安全保卫攻坚。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外籍人员管理,严防疫情期间滞留陇川外籍人员为表达诉求引发的整治事件发生;加大对宗教场所的管控,有效监管境外非政府组织;持续落实最高等级网上巡查管控要求,净化网络政治生态,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是打好边境巩固攻坚战。深化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依托党政军民强边固防机制设立边境一线、进出城区集镇二线和出入县三线三层防控圈,完成阻拦设施、抵边联防所、技防设施等项目建设,研究落实联防所运行机制、强边固防联防联控机制、预警处置闭环机制,着手开展联防所技防运用初步培训。

三是严打“跨境”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强边固防主力军作用,牢牢抓住“偷渡”这个涉边违法犯罪的牛鼻子,严打整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偷渡案件高发势头,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走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宣传发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强推反诈APP安装,加强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执行“七个一律”惩戒措施,加强警示教育。

四是打好禁毒工作人民战争。坚持“一打开路”不动以“打毒枭、缴毒品、摧网络、断链条”为重点,把打击零星贩毒活动作为治理县内毒品危害的重要抓手,强化数字禁毒和专案打击。云端打击、深化治理物流寄递贩毒问题,加强重点企业、化学品,设备监管核查以及边境涉毒高危人员管控,大力开展追逃“拔钉”,确保打击态势不松,缉毒战果下降,全力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强化吸毒人员管控。

五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1.刑事案件立案304起,破案142件;2.受理治安案件1250起,查处1146起,查处行政违法人员1652人;3.侦办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35件,抓获嫌疑人73人,办理妨害国边境行政案件171件174人;4.全年办理“三非”案件205起,清遣“三非”1202人;5.全年查破毒品案件2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缴获毒品71.72千克;6.收戒吸毒人员243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18人,社区(康复)戒毒22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交通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特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法制大队、反恐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禁毒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戒毒康复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刑事案预审中心。11个派出机构,包括8个治安派出所(清平派出所、景罕派出所、护国派出所、城子派出所、户撒派出所、勐约派出所、王子树派出所、三象派出所)及3个林区派出所(景罕林区派出所、清平林区派出所、户撒林区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7人。其中:行政编制3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3人(离休0人,退休83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0,783,128.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210,509.23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72,619.68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956,005.25元,增长7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120,885.57元,增长71.6%;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835,119.68元,增长113.24%。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是增加2022年代发全县疫情防控值守民兵生活补助经费拨款9,738,750.00元,二是增加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物防建设项目经费拨款46,075,291.00元,三是增加陇川县公安局戒毒康复所建设项目经费拨款9,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99,951,969.46元。其中:基本支出88,249,664.54元,占总支出的44.14%;项目支出111,702,304.92元,占总支出的55.8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781,882.79元,增长58.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823,107.77元,增长32.85%,项目支出增加51,958,775.02元,增长86.97%,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一是增加2022年代发全县疫情防控值守民兵生活补助,二是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开支增加;三是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开支增加。2.项目支出:一是增加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物防建设项目46,075,291.00元,二是增加陇川县公安局戒毒康复所建设项目经费9,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249,664.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979,727.35元,占基本支出的7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69,937.19元,占基本支出的2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702,304.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陇川县“平安陇川”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支出6,21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安陇川”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款;2.疫情防控执勤民兵误工补助资金,支出9,738,7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疫情执勤民兵生活补助,保障疫情防控执勤工作常态化进行;3.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8,669,378.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推动全县禁毒工作;4.边境立体化物防、技防建设项目经费,开支33,335,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立体化技防、物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力度;5.戒毒康复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经费,开支9,000,000.00元,用于陇川县戒毒康复所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禁毒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10,509.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增加75,114,020.48元,增长60.53%,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物防建设项目支出46,075,291.00元;增加代发疫情防控值守民兵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8,559,200.00元;3、增加陇川县公安局戒毒康复所建设项目拨款支出9,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邮电费、办公费、专业材料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9,977,90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行政运行工作经费、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治安辅警、禁毒专职人员工资(含五险)及公安办案业务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7,51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9,620,03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9%。主要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物防、技防项目建设;

5.住房保障(类)支出3,299,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6.其他(类)支出38,76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5%。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8,71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8,715.3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8,71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8,71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车辆使用频率较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5,991.01元,增长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8,266.01元,增长1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75.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治安巡逻防控、执法办案、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52,699.36元,比上年增加10,667,099.53元,增长86.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边境立体化技防设备电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且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及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增加机关运行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92,827,929.45元,其中,流动资产37,817,311.28元,固定资产165,962,071.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5,540,977.73元,无形资产3,507,569.4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352,86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8,529.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5,9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9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海关等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201111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11100641954
 


文章来源:警务保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