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901000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独立核算单位,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护一方平安的责任。肩负着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职责。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推动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也无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和全方面,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退役军人头脑,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政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退役军人热爱党、忠于党、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教育引导全县退役军人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积极投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事业。2024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行政学习19次,组织退役军人培训2次,宣传政策10余次;二是注重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推选活动,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发挥表率作用,2024年1名拥军代表被评为德宏州“最美拥军人物”,被评为德宏州“最美退役军人”1人,2人被评为德宏州“最美军嫂”;三是进一步提升烈士陵园的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教育功能,推动英烈宣传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四是积极打造红色志愿服务品牌。组织陇川县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作用,在应急救援、社会治理、国防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组建县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爱心送考”车队为参加中考的陇川县学子送考。
(二)高质量推进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带头实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贯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党建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的要求,切实开展好“三会一课”、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党的活动,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充分发挥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2024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组织党员干部、军休党员上党课5场次。
(三)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打造坚实队伍。以纪律教育学习为重要抓手,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退役军人事务干部队伍。一是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做到让干部职工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形成推进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4次18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党课,通报典型案例等抓实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五是以“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工作“三部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自觉践行以效率促实干、以实干促成效的“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动将业务服务、业务指导送到乡镇。
(四)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陇川县坚持从基层抓起,不断夯实双拥工作基础,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枫桥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在“五有”“全覆盖”目标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基层武装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融合建设,实现入伍和退役服务一体化,基层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动发展。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化作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强有力的支撑,整合资源,积极探索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让信息数据多泡脚,让退役军人少跑路。
(五)严格落实优抚政策,扎实推进优待抚恤工作。按时按标完成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发放,截至今年12月共向655名领取国家定期补助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585.7万元和95人领取国家定期补助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47.2万元;共受理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援助申请74人金额21.42万元,为268名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医疗困难临时援助资金13.74万元;为185名现役军人家庭兑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86.09万元;推进优待证申办工作,发放优待证2062张。
(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高质量推动安置就业工作。2024年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3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2人,完成率100%,实现了陇川县退役士兵安置岗位,无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的“0”突破。对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召开专场招聘会2场次,新增退役军人就业75人次。认真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安排军队离退休干部1次疗养、保障“四节一生日”福利待遇,发放军休干部津贴补贴629.33万元。
(七)抓实烈士褒扬工作,营造尊崇英烈浓厚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等活动;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做好祭扫的预约报备登记和服务工作,实行提前预约,错峰祭扫,合理安排,避免大量人员聚集,做好日常烈士陵园环境卫生清扫。三是组织好清明节、9.30祭扫服务工作。利用清明节、烈士公祭日等精心筹备向人民英烈敬献花篮等纪念活动,开展英烈讲解和寻找烈士亲属活动,加强英烈文化研究,营造浓厚氛围。发布清明祭英烈倡议书,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平台转发“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2024年共有4000余人参加网上祭奠烈士活动,现场祭扫41场次2400人次。
(八)涉军群体信访态势总体平稳。将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大防控风险矛盾化解力度,认真排查我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清楚掌控我县重点防控人群和风险矛盾问题点,对标政策做好信访工作,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坚持领导带案包片,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包案责任,对重点信访事件的人员实行了“双包联”,制定了针对性处置措施,杜绝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事件发生。共妥善处理信访件15件,化解率100%,未发生退役军人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九)弘扬双拥光荣传统,推动双拥工作多元化。持续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把发扬光大拥军光荣传统,认真做好双拥工作,着力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地融合。一是不断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及州级创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力求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利用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组织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和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退役军人1841人、现役军人257人、立功受奖军人56人、烈士家属9人次(包括关爱基金2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等90人,共发放慰问金3.7万元。三是扎实落实军地需求“双清单”,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围绕“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双拥工作主线,落实拥军支前“清单”,全力支持驻陇部队强军兴武。四是推动社会化拥军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做好企业拥军活动,春节为驻地部队、武警消防队员送温暖献爱心。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拥军优属企业,与多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签订拥军优属协议,组织开展拥军活动。目前县双拥办与32家企业签订了拥军优属协议,推出15项拥军优惠政策,从生活、创业、医疗、旅游等各方面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创造条件,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五是全面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六进”活动,大力宣传双拥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六是打造双拥示范亮点,积极挖掘和选树退役军人优秀典型。以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章凤镇拉勐村新寨五组为双拥示范点,不断创新拥军工作的内容和方式,认真打造双拥亮点,积极指导村小组开展拥军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不断巩固“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局面。
(十)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担当履职有为。一是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健全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抓实安全各项工作;二是突出保密风险排查,加强文件、数据、资料和涉密人员、网络保密管理,狠抓保密宣传教育,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指导挂钩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四是贯彻落实维稳部署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毒意识,认真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五是提高老干部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在老干部两项待遇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了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六是有效落实州、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和任务,持续强化民族宗教、河长制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全县创建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县城等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取得实效。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24407.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24407.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1599.23元,增长3.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1599.23元,增长3.50%;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金逐年调整增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多,资金数额大。2024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经费较去年增加161331.00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较上年增加4176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560295.94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488.67元,占总支出的16.46%;项目支出12163807.27元,占总支出的83.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1897.27元,增长3.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71910.00元,下降82.97%;项目支出增加12163807.27元,增长100%;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省级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退役士兵教育管理资金、军队转业安置等资金按照要求全部挂接在项目支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6488.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1071.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416.72元,占基本支出的6.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63807.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第三批优抚对象补助项目经费465000.00元,主要用于每月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发放。
第一批优抚对象补助项目经费4761100.00元,主要用于每月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发放。
省级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项目经费516000.00元,主要用于每月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发放。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经费1927921.08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4407.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增加491599.23元,增长3.50%,完成年初预算的208.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9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完成年初预算的0.99%。主要用于购买办公使用的照相机购置费。用于挂钩村开展工作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6951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9%,完成年初预算的211.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对象每月按时发放的退役军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的每月工资和军队转业安置支出以及州、县两级的春节慰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323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及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支出工作。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6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保障公积金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0元,决算为18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77.00元,增长312.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72%,完成年初预算的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0.00元,决算为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28%,完成年初预算的4.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下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67.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00元,增长115.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10.00元,增长115.9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下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77.00元,增长312.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0.00元,决算为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67.00元,小于年初数是因为政府配备新能源车一辆,按协议费用由机关事务局列支并入账,本单位只支付新能源车辆产生的过路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0.00元,决算为950.00元,小于年初数是因为预算需要,本单位接待少,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下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下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7.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0.00元,增长115.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10.00元,增长115.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下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新增政府配备新能源车一辆,按协议费用由机关事务局列支并入账,5年后产权归使用单位,故无车辆数。但新能源车较上年产生过路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上级对下级的调研次数和人数都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本单位交流学习接待支出,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本单位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及服务站建设督查接待支出,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本单位开展军创企业接待支出,双拥创建服务接待费支出,军休服务管理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16.72元,比上年减少364387.53元,下降68.78%,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大型的创建活动,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49829.47元,其中,流动资产33393.64元,固定资产1038596.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77839.3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8566.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987.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323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0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0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0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901111
[附件: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503483318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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