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945    作者: 日期: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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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5.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9.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陇川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陇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会同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陇川县行政区划图。

3)与陇川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民政局、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陇川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陇川县民政局章凤敬老院

2.陇川县民政局城子敬老院

3.陇川县民政局户敬老院

4.陇川县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中心

5.陇川县公墓管理所

6.陇川县殡仪馆

7.陇川县救助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2024年,陇川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凝聚合力,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1)切实稳固保障基本民生。一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施救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二是充实社会救助基层力量,积极与公安、人社、自然资源、财政、银行等部门协同,拓宽数据共享渠道,采取“线上+线下”核对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走访力度,主动及时精准帮扶困难群众。三是强化资金管理,按时足额发放民生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58354户127946人次农村低保资金45574813元,3145户4569人次城市低保资金2531199元,4478户4661人次城乡特困供养资金5565562元,851户2720人次临时救助资金2780300元,2478人次散居孤儿、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3523770元,48906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4451350元,39691人次高龄津贴2053750元,4208人次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10400元。

2)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医养结合”新模式落地生效,陇川县养老公寓内设医疗机构(陇川为康医院),于2024年3月11日正式营业。二是以老年人幸福食堂“助餐”服务为起点,积极推进智慧化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2024年完成8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四是推进农村养老互助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建设,在建项目2个(农场丙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勐约乡营盘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3)持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走访儿童3206人,对908名留守儿童发放物资和慰问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3场次,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二是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流浪乞讨人员28人次,落户1人,回家返乡4人,寻亲成功4人。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提高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四是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开展“绿色殡葬进万家”、移风易俗等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执行惠民殡葬奖补政策,兑付火化奖励、补助资金1753000元,全面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陇川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促进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五是进一步提高婚姻管理和服务水平,创建公园式的婚姻登记处,引领婚育新风,助力文明乡风。六是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加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提升福利彩票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4)促进社会组织管理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和助力乡村振兴,陇川县猕猴桃、陇川县农民水产专业技术协会、陇川县福建商会投入帮扶资金275000元,在推动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强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及执法监督。持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完善云南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5)区划地名方面。一是加大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开展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成立陇川县区划地名专家库,制作地名宣传视频3个,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采集地名117条,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地名110条,制作门牌337块,设置地名标志12个。

2.2025年工作计划

1)加强动态管理提升社会救助民生质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畅通部门间信息交换渠道,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利用和数据比对;为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动态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提供数据依据。

2)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养老。探索面向广大普通老年人的公益性质的普惠性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面向社会收住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政府定价相关事宜。

3)扎实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公墓管理运营和殡葬收费标准,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4)2025年储备上报5个养老服务项目,陇川县城子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陇川县陇把镇陇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陇川县农场社区拉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陇川县户撒乡曼捧村农场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陇川县户撒乡明社村农场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其中财政补差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308022.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872411.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35610.41元。

与上年84631668.25元对比减少8323646.18元,主要原因一是陇川沿边定居群众补助方案更新细化后,符合对象减少,减少收入4885000元;二是机构改革,原村干部、小乡干部、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已划转到陇川县委社会工作部,减少收入1290000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872411.66元,其中:本年收入75872411.6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872411.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83454226.64元对比减少7581814.98元,主要原因一是陇川沿边定居群众补助方案更新细化后,符合对象减少,减少收入4885000元;二是机构改革,城乡社区服务人员、原村干部、小乡干部、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已划转到陇川县委社会工作部,减少收入2146696.8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308022.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872411.66元,其中:基本支出7941411.66元,与上年8872526.64元对比减少931114.98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乡社区服务人员补助发放工作已划转到陇川县委社会工作部,减少收入856696.8元;项目支出67931000元,与上年74581700元对比减少6650700元,主要原因一是陇川沿边定居群众补助方案更新细化后,符合对象减少,减少收入4885000元;二是机构改革,原村干部、小乡干部、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已划转到陇川县委社会工作部,减少收入129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1.功能科目“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551957.54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3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和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等开支;

3.功能科目“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行政区划界线联检、界桩管理工作、打造地名文化示范点等开支;

4.功能科目“2080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敬老节慰问经费;

5.功能科目“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2303360元,主要用于保障沿边定居群众等人员生活补助、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等开支;

6.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4050.12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补差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25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275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9.功能科目“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239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

10.功能科目“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692400元,主要用于保障80岁以上老人高龄保健和长寿补助;

11.功能科目“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34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火化奖励补助、小组殡葬信息员追踪报送及举报奖励、殡葬改革宣传及整治专项行动经费;

12.功能科目“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210000元,主要用于陇川县敬老院、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机构运转经费;

13.功能科目“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4711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

14.功能科目“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15.功能科目“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16.功能科目“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给予临时性救助;

17.功能科目“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含“三无”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

18.功能科目“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贴及照料护理补贴;

19.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单位部分;

20.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320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572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2.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690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3.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3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4.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868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通过认真梳理、核实,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0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03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600元,较上年15000元增加56600元,增长377.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元,较上年5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000元,较上年10000元增加57600元,增长5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00元,较上年10000元增加57600元,增长5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是支持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专项业务,导致公务用车出勤率高,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详见附件4《陇川县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0275元,与上年469157元对比减少88882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为退休3人,调出人员2人,因机构改革划转到陇川县委社会工作部1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陇川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2464602.37元,其中,流动资产3138780.34元,固定资产30452165.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931300元,无形资产94235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49784678.3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9924.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3080.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0111

[附件: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421100113343]

[附件: 陇川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文章来源:陇川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