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608    作者: 日期: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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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和旅游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陇川县文物管理所

3.陇川县文化馆

4.陇川县非遗中心

5.陇川县图书馆

6.陇川县拉影文化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1)强化阵地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陇川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了县图书馆与11个乡镇分馆图书室和公共电子阅览室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投入资金20万元实施陇川县图书馆边境管理大队分馆建设,预计12月底建设完成,陇川县图书馆新馆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图书藏量不断丰富,2023年新增藏书3130册,总藏量为68248册,文化阵地得到巩固。二是文化惠民普民力度不断加强。以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好群众文艺服务工作,成功举办“大美陇川”第七届中缅青少年国门文化交流活动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下乡活动。10月,共开展“文化进万家”、“四季村”等文化惠民演出65场,服务群众19.36万余人次,解决了群众看戏难问题,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文艺盛宴”,丰富了群众精神文明生活;三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发力。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做好文保单位的日常管理与保护工作,截至10月,共开展文物安全日常检查整治19次,组织召开文物安全及消防安全会议4次,整改安全隐患5条,投入20余万元用于建设文物消防安全硬件设施,推进5处省州文保单位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云南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积极做好非遗项目申报、保护传承、传承人培训管理等工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卓有成效。2023年,《景颇织锦》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公示为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非遗储备传承人张全文的作品《汉裔腰铃》、传承人李换芝作品《大民族项圈》在第十六届昆明国际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博览会上分别获得“文创设计大赛·工”金奖及铜奖。非遗中心主任闫瑾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个人”;四是艺术创作持续发力。创作了《织不完的红筒裙》《守望》《回望景颇山》《黄果树下》等13首文艺精品,并通过云南公共文化云、抖音等网络主流平台线上展播,阅览观众人数达117.35万人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作品《织不完的红筒裙》入选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剧目。

2)强化项目建设,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聚焦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和优质文旅产品打造。通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处级领导日常、定期召开现场会、精选项目专班、问题梳理清单化等做法,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陇川邦瓦古树樱花谷、龙安土砖文化驿站、龙安水世界、京旺二期等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推进。龙安土砖文化驿站、邦瓦古树樱花谷、陇川大酒店改造提升3个文旅项目入选2023年度省级重大项目。金汇酒店、顺天华酒店、有美食街等一批优质文旅产品投运营,丰富了旅游业态,提升了旅游品质。截至10月,完成文旅固投4.96亿元,完成州下达任务的83%,位列全州第一;二是加大重点文旅项目包装谋划和招商引资工作。包装谋划了茶马古道(陇川)国家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修复工程、拉国门文化交流中心、陇川宣抚司衙署修复工程等文化项目。谋划了南宛湖温泉度假区、云南景颇园目瑙纵歌小镇、户撒刀文化产业园等一批产业类重点招商项目,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促进项目落地见效;三是积极推进文旅品牌创建工作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龙安村、坪山村、营盘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特色突出,陇川滇缅国际雨林运动公园被评定为3A级景区,陇川森林公园景区、陇川边境土砖文化景区、陇川勐约泊心湾景区顺利通过上级A级旅游景区复核。云南“来户赴一场春日之约”入选全国152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泊心湾、打鹰山民宿丙级民宿通过专家组考核,形成了以文兴旅、以旅彰文、以旅促农的良好局面;四是做好文旅营商环境和主体倍增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向金融机构申报中长期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成功发行了陇川县乡村振兴龙安农旅融合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成为德宏州文旅行业首笔发行成功的专项债券。

3)强化活动开展,打响“大美陇川”品牌。一是以文塑旅、以赛兴旅、以商活旅初见成效。积极挖掘民族节庆的内涵、形式和体育赛事的潜能,发展节日经济、赛事经济、夜间经济,认真办好5个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和“大美陇川”文化体育系列赛事活动,做到“月月有赛事、周周有活动”,在推动农、文、旅、体等产业融合上做文章、下功夫,培育发展新业态。截至10月,组织开展了“大美陇川”系列文体活动、民族节庆活动56场,赛事规模101.03万人次,吸引人流97.65万人次。2023年全县预计接待旅游人数231.85万人次,预计同比增长32.54%,截至9月,旅游总人数为168.84万人次,同比增长37.82%。2023年全县预计完成旅游收入21.1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25%,截至9月,实现旅游收入18.43亿元,同比增长39.89%;二是加大旅游宣传营销推介工作。加大文旅资源的挖掘、整合力度,结合县内最新旅游资源布局,编排、印刷新版陇川县旅游宣传册8500册,利用“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策划推出系列旅游宣传活动,使“大美陇川”品牌越擦越亮,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4)强化市场执法,营造良好旅游环境。一是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将娱乐场所、互联网营业场所、景区景点等作为执法工作重点,对违法违规的场所依法进行查处。截至10月,共办理案件7件、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其中,网络侵权案件2件,接纳未成年人2件,一般程序案件2件。共检查文旅行业603家次,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519人次,杜绝了文旅市场乱象,确保企业安全。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权力清单,做好网上服务工作。根据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陇川文旅市场,今年受理了各类行政审批申请共计54件,其中校外培训机构设立3件,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设立1件,延续21件,变更4件,注销22件,申请暂停营业3件。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明显。做好乡村旅游规划,抓好定点帮扶工作,按要求选派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好防返贫监测、厕所革命、禁毒、土地流出图斑整治等各项工作。2023年,帮助挂钩村申请和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12万余元。

(二)2024年工作计划

1)补短板,夯基础。围绕文化旅游发展的短板弱项,结合文旅“十四五”规划、培育文旅支柱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水平,重点做好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路、旅游厕所、标识标牌、景观小品、智慧旅游、旅游休息站、旅游观景台、旅游停车场和文化基础设施等建设,持续做好文物安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提升陇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硬件条件、硬性指标。

2)抓项目,供产品。项目建设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生命线”,继续聚焦优质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路线的打造。一是紧盯文旅项目的服务质量,打响“大美陇川”旅游品牌。重点围绕投产的文旅项目服务品质做足功课,确保项目投产运营能够成为全州全省的网红IP和主要旅游吸引物;二是继续推进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龙安农旅融合、陇川大酒店提升改造、光瑰夏咖啡庄园等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三是加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茶马古道(陇川)国家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修复工程、泊心湾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做好南宛湖温泉度假区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并积极动员本地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转型进军文旅市场;四是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以户撒乡为突破,深度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户外运动、观光、餐饮、民俗等资源,积极构建农家饭、农家屋、农家景、农家活、农家乐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促进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五是继续补齐“吃住行、游购娱”方面存在的短板,打造一批最具陇川代表性的网红打卡点、特色民宿、特色餐饮、户外营地、文创等旅游产品。

3)树品牌,促融合。一是持续规范旅游市场。加强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和旅游执法力度,加强行业培训,提升旅游软环境;二是持续加大旅游宣传。整合各方资源,树立品牌意识,着力在“引客”上下功夫,在“留客”上想办法,在“乐客”上出花样,真正形成“陇川提供产品服务游客,游客消费带动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继续办好“大美陇川”民族节庆、文化体育赛事活动。牢固树立德宏就是一个大景区的理念,加强与兄弟县市的互动交流,提高举办活动与周边区域的互补性,并加快完善常态化举办文化体育活动的平台与机制,逐步形成辐射全县、内容多样的文化体育项目布局,持续推动体育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参公管理5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727.46万元对比增加429.66万元,增长59.0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调出3人,退休2人减少了人员经费和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1.44万元;二是陇川县图书馆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经费495万元;三是陇川县图书馆、博物馆新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59.98万元,四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7.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27.46万元对比增加429.66万元,增长59.0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调出3人,退休2人减少了人员经费和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1.44万元;二是增加陇川县图书馆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经费495万元;三是陇川县图书馆、博物馆新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59.98万元,四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3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7.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74万元,与上年566.18万元对比减少131.44万元,减少23.22%,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3人,退休2人减少了人员经费和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22.38万元,与上年161.28万元对比增加561.1万元,增加347.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了3个项目,一是陇川县图书馆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经费495万元;二是陇川县图书馆、博物馆新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59.98万元,三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3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33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0701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575.18万元,主要用于陇川县图书馆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经费495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10万元,文化资源信息共享8万元,文化惠民活动补助2.2万元,图书馆、博物馆新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59.98万元经费;

3.20701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陇川县文化馆2024年开展文化活动经费。

5.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16.2万元,主要用于陇川县县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补助。

6.20805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8.2080801“死亡抚恤”1.5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9.20808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纳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缴纳;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通过认真梳理、核实,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涉及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12万元对比减少8万元,下降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7万元对比减少6万元,下降85.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5万元对比减少2万元,下降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40%,下降原因是遵循国家厉行节约原则。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未来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46万元,与上年21万元对比减少2.5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3人的在职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交通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196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93.19万元,固定资产6382.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5.4万元,无形资产70.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211.31万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7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57.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5700111

 [附件: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样表202402060416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