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662701000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原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陇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林长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陇川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现已全面建成了县、乡(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全县共设置村级林长68名,169名专管员,519名护林员;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印发了《陇川县林长巡林制度》《陇川县林长制工作县级督察制度》等多项制度,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规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2.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积极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评估规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评估规划涉及土地图斑有5444个,其中开展内业举证图斑1564个,外业核查3880个,总面积72894亩。我单位积极争取县级整合资金575万元发展林产业,计划开展造林3400亩,木本油料基地提质增效4000亩,林下经济种植1083亩。今年已组织各乡镇完成人工造林0.3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0.31万亩,林下经济种植970亩,油茶改造0.21万亩。开展森林抚育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1.5万株。
3.抓好抓实林场及种苗管理
稳步推进陇川国有林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万元用于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陇川县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及场外造林140亩。加强国有林场林区巡护,聘用管护人员12名和护林员8名严格执行巡山护林制度,组织巡山护林1609人次。2022年春季育苗用种851公斤,澳洲坚果穗条采集使用2.31万条。育苗面积35.5亩,共培育苗木81.35万株。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侵权假冒投诉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行为。
4.加强森林和草原资源管护,持续加强动态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查处整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森林督查图斑215个;即时监测图斑共581个,其中国家级即时监测图斑112个,省级即时监测图斑469个;国家林草湿监测评价图斑462个;草原监测图斑20个。目前所有已全部核实完成,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64.68%。组织各管护责任单位完成2022年护林员续聘和管护合同续签,共聘用护林员414人,其中:公益林护林员309人,天然林停伐保护专职护林员105人。
5.加强调查监测,严防林草有害生物
在辖区内共设置了22条普查线路,132个打卡点,线路长度303.97km,覆盖面积达3049hm2,草原普查面积为1.4万亩,普查率为82%。发生林业有害生物2.8603万亩。其中虫害发生面积0.5277万亩,病害0.454万亩,鼠害0.4303万亩,有害植物1.4483万亩。发放林业植物检疫条例宣传单2000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2000份,薇甘菊、红火蚁防控宣传册200份,环保袋600个,抽纸500盒,围裙700条,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
6.严管林草火灾,加强林草灾害防范体系建设
召开各类森林防火会议130场次、召开广电宣传活动238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82辆次,悬挂布标244条,安插五色彩旗295套,小喇叭宣传1629次,发放户主通知书和各类宣传资料70359份;同时积极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五个一”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共组织防火知识课41堂,黑板报43期,作文164篇,公开信1664封,防火标语26条,以“小手拉大手”扩大森林防火宣传面。及时组建了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90支1145人,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培训28场次971。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值守工作,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后,县防火办开始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共开展应急值守182天4368小时,开展县级点名2548次,接州点名182次。经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取得了2022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的瞩目成绩。
7.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通过实施前一轮退耕还林、林业产业、林产品加工等一系列项目,促进乡村振兴。今年我单位积极争取县级涉农整合资金145万元,重点扶持我县的脱贫户、重点户发展草果、黄精、重楼、森林蔬菜等林下经济1083亩。完成兑付2020年度和2021年度已申请的资金:2020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21.79万元及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三次补助资金116.2万元、2021年退耕还林抚育补助35.4万元。全年选聘护林员414人,兑付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个人部分)364.4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资源保护管理与灾害预防股、生态修复与科学技术发展股。设置事业科室10个,分别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科所、林木种苗站、营林站、竹业开发技术推广站、野生动物拯救收容站、瑞陇木材检查站、陇梁木材检查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陇川国有林场。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6,608,664.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60,064.59元,占总收入的98.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48,600元,占总收入的1.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99,890.02元,增长1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51,290.02元,增长11.23%;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448,6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收县财政拨入2020年退耕还林补助2,216,388.75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1,162,000元;2.本年度账务调整,将上级拨入神黄豆项目、核桃初加工一体化项目资金确认收入448,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92,011.99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0,918.1元,占总支出的29.82%;项目支出25,541,093.89元,占总支出的70.1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833.75元,增长1.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27,963.69元,下降16.4%;项目支出增加2,637,797.44元,增长11.52%;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调入项目支出核算,兑付2020年退耕还林补助2,216,388.75元;2.与上年对比年末在职人员减少8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50,91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32,489.97元,占基本支出的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428.13元,占基本支出的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41,093.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71,666.4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生态保护(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2,994,81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草原监测、生态护林员配套)173,460元;森林管护(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1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100,000元;停伐补助(天然林停伐补助)1,004,884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天然林停伐补助)467,253元;退耕现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2,216,388.75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1,162,000.00元;事业机构(缴纳林场改制人员历年欠缴医保款及林长制经费)367,688.85元;森林资源培育(退耕还林政策到期森林抚育补助及森林抚育、造林等)610,839元;森林资源管理(造林规划、管护站建设、天然林停伐补助等)6,844,757.69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525,399.10元;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菲氏叶猴保护等)188,715.80元;产业化管理(神黄豆、核桃初加工一体化)231,947.4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防火、有害生物、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775,274.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564,214.42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林场附属设施建设)70,000.00元;生产发展(苗木繁育及保障性苗圃)869,580.36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森林火灾保险)630,643.56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1,107,45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1,107,452.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林场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2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60,064.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相比增加277,886.35元,增长0.7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较2021年新增补缴林场改制人员历年欠缴医保273,659.8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5,29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支付定补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和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508,89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8,118,79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5%。主要用于兑付天然林停伐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等;
4.农林水(类)支出23,782,08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7%。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兑付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害生物除治及野生动物保护设备购买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77,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7,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设备购置和林场生态保护建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76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0,839.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76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83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清上年部分油费,且本年度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如防火护林、图斑核查等需要频繁到乡镇开展工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3,528.04元,下降7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83,322.1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428.94元,下降1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77元,下降49.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购入公务用车,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致使“三公”经费支出大幅缩减,同时本年度公车油费、修理费支出减少,项目检查验收接待少,按规定向被接待人员收取伙食费致使单位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造林及抚育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抚育和造林检查、森林防火检查、天然林及公益林核查等工作发生接待37批次接待人次153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428.13元,比上年减少662,650.11元,下降51.7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将森林火灾保险639,956.40元纳入基本支出核算,本年度将其列入项目支出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840.39元;印刷费9,230元;水费7,368.58元;电费28,428.76元;邮电费57,324.26元;差旅费28,925元;维修费(护)费23,083.28元;培训费1,880元;公务接待费2,442元;劳务费36,000元;工会费125,473.44元;福利费66,718.4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5,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2,388,014.35元,其中,流动资产2,401,325.72元,固定资产19,986,688.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52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6,74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1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4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补偿范围: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按照《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区划界定,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核查认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公益林。天保工程区权属为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纳入国家天保二期森林管护补助,不实行生态效益补偿。(2)补偿对象: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3)补偿标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5元、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0元;权属为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5元。
生态护林员:指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选聘后,受聘于通过利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创造的劳动岗位,参与森林管护工作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62701111
[附件: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1050020458]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14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3126318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