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269    作者: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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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再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5.负责全县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6.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情况。

9.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保障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待遇。努力兑现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给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政策。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一年来,共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661人发放优抚补助6043600元,其中发放“三属”补助6人197500元、伤残人员补助30人7946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12人283100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补助18人165300元、“两参”退役人员补助330人3174400元、农村籍60岁及以上退役人员补助265人899400元、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2人8500元;落实城乡一体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对象且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和特困人员纳入补助范围,累计发放补助520800元。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军休管理人员已全部纳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

2.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一年来,收到符合《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受理条件要求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申请共16人,已帮扶援助16人59500元。

3.有序推进优待证办理工作。陇川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启动办理,全县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克服新冠感染疫情影响,通过广泛宣传、分批错峰、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措施,有序推进优待证申办工作,截至12月16日,共受理优待证申请2179人,占预申领人数2673的81.5%,审核通过1441人,占申请人数的66.1%,已收到优待证1438张,发放975张。

4.安置工作提质增效。按规定及相关程序,安置随军家属1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人。上级下达集中移交二级伤残退役士兵1人,后经请示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于11月集中移交至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5.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提升双拥工作水平。一是定期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落实双拥专题会商制度。二是广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在双拥教育阵地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受奖喜报和慰问信等工作,大力营造社会拥军氛围。三是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双清单”工作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月发放优抚补助,持续推进优待证申领工作,保障退役军人享受相应优待;按时完成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妥善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大对退役军人的技能培训,为企业和退役军人搭建就业交流平台;继续加大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实烈士陵园征扩面积的前期规划工作,2023年完成新发现的1处零散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工作,策划一系列祭扫专题,更好地发挥烈士陵园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保持和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化解基础矛盾,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2023年不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事件。五是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积极开展“关爱功臣”“双拥在基层”活动,常态化联系困难退役军人,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县人武部、驻地部队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及“9·30”烈士公祭活动等。通过不断提升改进、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双拥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推动双拥工作稳步再上新台阶,续写新时代双拥工作陇川新篇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所属单位1个,是陇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537,21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5,214.06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2,000元,占总收入的1.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43,903.55元,增长3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81,903.55元,增长30.37%。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162,000元,增长100%。增加原因分析:春节慰问经费增加764,800元;死亡抚恤补助资金增加954,459元;伤残抚恤资金增加49,324元;烈士陵园维护经费增加61,902元,其他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增加634,347.4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增加199,921.84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人员经费增加113,001元。义务兵优待补助资金增加804,148.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93,274.06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3,274.0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58,001.59元,增长18.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28,503.89元,增长23.12%,项目支出470,502.3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增加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64800元,抚恤类资金增加1247189.76元,退役安置资金增加95862.34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资金增加930487.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93,274.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76,293.59元,占基本支出的9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6,980.47元,占基本支出的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5,21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上年相比增加2,298,921.49元,增长17.58%,增加原因分析:春节慰问经费增加764,800元;死亡抚恤补助资金增加954,459元;伤残抚恤资金增加49,324元;烈士陵园维护经费增加61,902元,其他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增加634,347.4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增加199,921.84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人员经费113,001元。义务兵优待补助资金增加804,148.3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全县春节慰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23,89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各类优抚对象每月补助的发放。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2,19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及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支出工作。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5,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支出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00元,增长3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元,增长333.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城公务接待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购置车辆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城、工作调研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53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920.47元,比上年增加741,472.24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创建双拥模范县城各类费用增加,购买办公设备购置及日常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955,786.95元,其中,流动资产1,659,376.57元,固定资产3,296,410.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663.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7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06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4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06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312400100101111

 [附件: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101004513695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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