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701000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着力扩展参保覆盖面。2022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2262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099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11301人,综合参保率97.57%。共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4665.04万元,助缴各类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费847.35万元,各级财政配套10507.9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总额16020.37万元。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6930.03万元,公务员医疗1155.9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617.26万元。目前,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4万人,参保率95.01%,离98%的目标任务还有2.99%的差距,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待遇保障政策。一是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定点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按50%比例报销,年度支付限额400元。二是城乡居民普通住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州市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5%;省级及省以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60%。未办理转诊转院或未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5-20%。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三是城镇职工普通住院按住院次数设置0-600元的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90%,未办理转诊转院的降低5%。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按单病种包干支付,并享受相关生育营养补助和生育津贴。四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困难职工、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按一、二、三、四类不同人员类别,分别给予100%、70%、60%、50%比例救助。2022年1-12月,全县城乡居民普通住院共计1.81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6388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311.92万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共计62.37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17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2.02元,全县城镇职工普通住院共计0.28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022.84万元,城镇职工普通门诊、门诊大病共计13.08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949.84万元。
强化门诊慢特病待遇落实一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卡,落实门诊特慢病政策,并以告知单等形式,告知本人办理情况。二是优化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及慢特病保障服务,强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按省、州部署同步更新了用药范围,执行医疗机构首诊备案,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三是审批纳入“双通道”定点药店1家,对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用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双通道”保障供应,进一步扩展特慢病门诊购药渠道。截至2022年1-12月,全县共办理慢特病卡29957人,开展两病备案2805人次。2022年,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共计5.36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209万元。综合保障比例84.15%。
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力度,持续降低检测成本,确保核酸检测费用合理降价。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提高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积极性。共组织13家定点医疗机构参加6批次国家集中带量采购、2批次跨省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2年1-12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集中带量采购药品410个品规,1387.14万片(粒/袋/支),采购资金8916.98元,带量采购药品平均降价幅度64.04%,通过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成本,减轻患者负担。兑现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38.85元,按照每个村卫生室2万元的标准预拨药品采购资金共122万元,有效缓解了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陇川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共设置5个服务窗口,配备工作人员8人(其中:正式职工4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大病保险公司合署办公人员2人)。集中办理医保基金筹集管理、医保信息化管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特慢病管理、转诊转院备案、重特大疾病备案、基本医保和大病补充保险审核稽核、待遇支付等业务。一是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二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县医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事项10项,占比100%,所有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动态清零”,无积压件。三是顺利推进医保专网改造,完成全县参保人员数据迁移入库和医保系统编码信息维护并实现全部入库。四是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和医保移动支付工作,实现医保结算扫码支付。五是实施“放管服”改革,将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人员信息变更、终止参保、停保、零星报销手工录入、医疗救助申请、慢性病复核审批等基础业务下放到各乡镇办理,将特殊病慢性病审批、外伤审核、特殊用药、高值医用材料审核下放医疗机构办理。六是放开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医和药量限制,实行“长处方”政策,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特慢病病种和药品目录,将同一患者享受特慢病病种数量由1种扩大至4种,门诊报销金额居民医保由720-1800元提高到2220-3300元,职工医保由864-1032元提高到2000-5000元。七是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推进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2年1-12月,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住院即时结算2.96万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91人次,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740人,医疗救助结算7105人次;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等3.30万人次;办理重特大疾病、慢性病申请29957人次。共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3万人次,其中:普通门诊62.8万人次,特慢病门诊5.55万人次,普通住院2.45万人次(含住院分娩)。支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共计30.81万人次,其中:普通门诊、门诊大病13.08万人次,普通住院0.28万人次,生育保险0.03万人次,支付医保定点药店个人账户刷卡3.01万人次,县统筹公务员医疗15.91万人次。目前,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83.2%,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93.38%,两定机构电子凭证结算率19.24%(低于州级下达的30%指标任务),实现两定机构电子凭证结算全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819,09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9,094.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805,346.77元,下降9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805,346.77元,下降92.3%,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县职工医保由我单位统一支付,从2022年开始由各单位自行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819,094.51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094.5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028,156.65元,下降92.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028,156.65元,下降92.35%;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县职工医保由我单位统一支付,从2022年开始由各单位自行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9,094.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3,123.53元,占基本支出的70.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5,970.98元,占基本支出的29.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单位2021年和2022年均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9,09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2,948,156.65元,下降92.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县职工医保由我单位统一支付,从2022年开始由各单位自行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30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及合同工工资;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29,12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7,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6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开展工作次数较少,导致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434元,增长47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34元,增长474.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州医保局开展欺诈骗保、卫生健康工作、调研等次数增加,公务接待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局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到陇川调研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等工作产生8批次,接待人次100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5,970.98元,比上年增加311,730.34元,增长59.46%,主要原因提升服务能力工作经费比2021年增加,导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医保政策、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产生的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22235.32元,其中,流动资产1258.32元,固定资产3209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675.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0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8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6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82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701111
[附件: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20231010093904448]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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