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1000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落实和督促检查统战、民宗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县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订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开展县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3.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同组织各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4.沟通联系全县各族各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民族上层人士、遗孀遗属及第二代、第三代子女的工作。
5.研究提出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发展等专项规划,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
6.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7.按照县委安排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制度;按相关政策要求,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和有关人民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8.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县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举荐党外干部的工作。
9.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来访工作和有关事务工作;做好原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的工作。
11.协调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民宗工作。指导乡镇做好统战、民宗工作,抓好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统战、民宗专干的业务培训。
12.承办中共陇川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面。完成省级、州级、县级示范单位及县级示范户的申报命名工作;创建县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开展第40个民族团结月相关工作。
2.民族宗教方面。一是加大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大教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三是全面加强“三化”治理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宗教场所“五进”工作。
3.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及民族经济建设工作方面。一是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方面。按照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完成7个村“一村一方案”的工作。二是民族经济建设工作方面。实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通过实施项目,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发展,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文化、卫生社会民生事业不断进步,农民增收产业和增收渠道得到培植拓宽,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有所提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巩固,沿边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文教法规督查民族经济建设综合股、宗教事务股、工商经济新的社会阶层台侨综合股、党外干部综合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320460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04605.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240580.64元,增长44.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40580.64元,增长44.59%;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新增产业灌溉项目6000000元、道路建设项目4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33204605.77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232.94元,占总支出的5.42%;项目支出31403372.83元,占总支出的94.5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62468.54元,增长41.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1717.2元,下降37.74%;项目支出增加10854185.74元,增长52.82%;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沿边群众保险项目减少1000000元,新增产业灌溉项目资金6000000元,新增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资金4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1232.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4894.15元,占基本支出的91.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338.79元,占基本支出的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03372.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修建农村道路、灌溉沟渠、文化活动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等支出25109796元,用于发放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5184000元,用于陇川县各学会助学金支出项目等1109576.83元。通过实施项目,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发展,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文化、卫生社会民生事业不断进步,农民增收产业和增收渠道得到培植拓宽,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有所提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巩固,沿边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84605.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上年相比增加9413991.04元,增长40.28%,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增加5000000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增加4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108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抚恤金、和购办公设备;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97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034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生育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4689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1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1%。主要用于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02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4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4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检查减少、外出使用公车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34元,增长8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34元,增长83.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上级指导、检查较上年增加,导致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陇川现场会以及上级调研、检查指导产生的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38.79元,比上年减少1282738.21元,下降89.76%,主要原因沿边群众保险项目减少1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及公车补助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9505082.84元,其中,流动资产9163070.84元,固定资产3350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884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30672.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65062.4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84672.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车改革后,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车辆编制,与县委统战部共用1辆公车,该公车编制在县委统战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测评指标》要求,全面推进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七个方面作出示范。
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为充实民族宗教执法队伍,2018年经陇川县委县政府同意,民宗局招录3名民族宗教协管员充实到民宗局执法队伍中,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执行。2020年底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民宗局增加2名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待遇由2500元增加到3500元,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工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1111
[附件: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0101721240]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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