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2757    作者: 日期: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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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九、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律师管理、依法治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决策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普法宣传等职能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内设9个机关股室:1、办公室(陇川县司法局应急处突指挥中心);2、法治调研与督察股;3、规范性文件审查与行政执法监督股;4、社区矫正管理股陇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5、行政复议与法律顾问管理股(陇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中共陇川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6、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陇川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陇川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办公室);8、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陇川县法律援助中心)9、政治办(警卫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将聘用的10名法律顾问调度分配到全县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实现我县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县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努力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县委 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在法制审核工作中对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事项严格把关,监督指导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认真做好社会调查评估,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均对被调查对象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是否涉黑涉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形成客观、准确的评估意见。抓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与县委政法委、法检公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综合多方力量做好社区矫正扫黑除恶工作。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主管部门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过去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成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合唱”、“大普法”合力进一步形成。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农民工工资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怀,更是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目标和任务要求之一,陇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33014.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33014.4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7977900元对比增加655114.41元,增加8.2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年终一次性奖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养老保险增加等;二是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1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33014.41元,其中本年收入8533014.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33014.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预算数7977900元对比增加555114.41元,增加6.96%,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年终一次性奖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养老保险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33014.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33014.41元,其中:基本支出6704814.25元,与上年6932300元对比减少了227485.7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辅警工资放入项目支出等;项目支出1828200.16元,与上年1045600元对比增加了782600.1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普法宣传教育专项资金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辅警工资等。单位自有资金支出1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5241988.2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开支。

2.功能科目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86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县工作。

3.功能科目20406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管理”3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顾工作经费。

4.功能科目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5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支出。

5.功能科目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21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

6.功能科目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22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和相应应诉工作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工资。

7.功能科目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650000.16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司法辅助人员工资。

8.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6358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功能科目2080801“死亡抚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1597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0.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11.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580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2.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9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3.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740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4.功能科目2101199“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86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卫生健康支出。

15.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938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007946.41元(其中:基本支出6231946.25元,项目支出776000.16元)

1)基本工资1528846.2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846.2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开支;

2)津贴补贴2994440.4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440.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开支;

3)奖金136403.85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03.85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开支;

4)绩效工资125407.8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07.8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开支;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6358元(其中:基本支出57635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763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6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7404元(其中:基本支出7740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43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住房公积金469380元(其中:基本支出46938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6000.16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76000.16元),主要用于司法辅警及行政复议人员工资开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84090元(其中:基本支出456890元,项目支出1027200元)

1)办公费1213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300元,项目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费开支;

2)工会经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开支;

3)水费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元),主要用于水费开支;

4)电费1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000元),主要用于电费开支;

5)邮电费7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4000元),主要用于邮电费开支;

6)印刷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开支;

7)差旅费8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6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开支;

8)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开支;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10)会议费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会议费开支;

11)劳务费60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6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办案助补及法律顾问补助开支;

12)培训3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培训开支;

13)其他交通费用310590元(其中:基本支出31059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开支;

1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3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173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78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8元、项目支出25000元

1)生活补助40978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8元,项目支出25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开支及工作队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无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下降不低于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300元,与2022年对比减少了7700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要求较去年下降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司法局资产总额8051199.23元,其中,流动资产1296511元,固定资产675468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83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831.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500111

[附件: 180030陇川县司法局2023030910191860320230309054321562]

文章来源:陇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