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1000
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5)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6)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7)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8)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9)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10)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11)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陇川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和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抓好民政重点工作。
(一)聚焦疫情防控,全力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划片负责、干部职工包保到户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值守责任。强化“一老一小”机构的管理,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完善交接班制度、日常体温检测和消杀制度、工作人员定期核酸采样制度,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及时开展敬老院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工作,坚决守住服务机构零感染的底线。严格落实“丧事简办”工作要求,强化殡仪馆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政服务执勤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扎实做好机构和网格化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二)聚焦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政策认真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1年1-12月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有64723户次143075人次,其中:农村低保61372户次138236人次,城市低保3351户次4839人次,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010.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3799.3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10.97万元;2021年1-12月全县特困供养人员3361户次3499人次,全年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341.53万元;2021年1-12月共办理城乡临时救助2440户次7758人次,救助472.8万元。
(三)聚焦特殊群体,织牢基本民生保障。
1.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安置。组织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等活动,为14人提供寻亲服务。救助安置精神病人员在芒市护康医院住院治疗,并与护康医院签订协议,由护康医院负责接送“三无”流浪乞讨人员入院治疗。我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6人次(含三无精神病人20人、危重病人2人、未成年人3人,临时托养13人),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78.47万元。
2.进一步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县现有孤儿等特困儿童302人,2021年1-12月保障孤儿基本生活3449人次,其中:集中供养41人、每人每月补助1980元;分散供养261人、每人每月补助1280元,共发放补助资金483.12万元;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将全县符合条件的5名孤儿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本年度发放孤儿助学资金8万元;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截至2021年12月,现有儿童之家 46 个。
3.统筹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21年1-12月,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1053人次,共发放资金290.24万元;认真落实高龄补助政策,全县有80-99岁高龄老年人3454人,100岁以上老年人8人,发放高龄补贴187.77万元;强化福彩销售站点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截至12月陇川共销售福利彩票3357.97万元,其中即开型彩票销售267.05万元,数字型彩票销售3090.92万元。
(四)聚焦改革创新,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1.认真落实原乡村聘用干部等生活补贴制度。1-12月累计为218名原乡村聘用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131.87万元;为6名社区离职落选干部发放补助金4.8万元;为13名“两案”刑满释放和双开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15.44万元;为28名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发放4-12月生活补助金53.56万元。
2.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全力推进民政领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3.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婚姻登记政策法规,全面治理早婚早育。1-12月,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848对、离婚登记172对,HIV检测54对,婚检792对,婚检率达到99.8%。
4.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共有社会组织77个(社团53个、民办非24个)。今年对全县2个行业协会、1个商会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77个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
5.提升区划地名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成果运用、《陇川县地名志》的编纂审稿工作。截至12月对3个城镇居民点进行了命名,完成县内7条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红色地名故事我来讲、拍摄红色地名小视频,地名管理政策进社区等系列活动。
(五)聚焦群众关切,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共有县级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1个(陇川县老年公寓)、农村养老服务机构3个(章凤敬老院、城子敬老院、户撒敬老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互助站)7个,现有养老床位481张。二是全面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完成了入住老人100%家庭医生签约。三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陇川县殡仪馆、乡镇公益性公墓、陇川县骨灰堂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殡仪馆运行稳定,2021年1-12月共火化遗体、遗骸2262具,其中火化遗体2255具,发放火化证2255本,火化7具遗骸,未发放火化证。全县规划建设16个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完成一期建设9个公益性公墓,满足安葬条件9个(火化区均能满足安葬),建成墓穴10962冢,累计使用972冢,正在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的有8个,结合火化区划定工作,积极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
(六)聚焦党建引领,着力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入户走访、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开列为民办实事清单。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12件,办结12件;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实事清单”13件,办结13件;党员为民办实事清单88件,办结88件。二是落实党员“双亮双争”工作。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争解群众难题、争做服务标兵“双亮双争”活动,围绕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关爱儿童、政策宣传等方面,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截至目前,报到服务6次,帮助社区解决实事12件。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共办理信访案件及德宏热线案件共8件,答复率达到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含财政补贴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2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0.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61万元,占总收入的0.58%。与上年对比减少1991.17万元,降幅15.9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第二批边民补助2654.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4.93万元,占总支出的94.53%;项目支出591.67万元,占总支出的5.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302.85万元,降幅17.5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第二批边民补助2654.15万元,主要新增陇川骨灰堂项目4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4.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94.51万元,降幅2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第二批边民补助2654.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9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1.67万元,增幅491.6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陇川骨灰堂项目4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陇川骨灰堂建设项目400万元,该项目主体已完成,正在组织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设施施工;户撒敬老院改扩建项目71万元,该项目已建成待验收;章凤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30万元,该项目已竣工并验收投入使用;城子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34.17万元,该项目已竣工并验收投入使用;老年公寓消防改造项目30万元,该项目已竣工并验收投入使用;清平大场居家养老互助站项目26.5万元,该项目已竣工并验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对比减少2050.49万元,降幅16.0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第二批边民补助2654.15万元,本年新增陇川骨灰堂项目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节日慰问困难群众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5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沿边居民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高龄补贴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的3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的7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3.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和用餐标准,所以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2万元,增长2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万元,增长4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67.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乡村振兴、疫情工作,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占95.55%;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4.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核查、乡村振兴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局检查工作(福彩业务、户撒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16万元,增幅181.16%,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村“两委”换届材料费35.9万元,救助站、儿童安置指导中心维修改造及办公设备45.3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839.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33万元,固定资产353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54.89万元,无形资产94.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3.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空表附表8。
经自查2021年决算报表里财决05-2表部分项目资金填报有误,项目合计数与会计账簿一致,因省返数据已审核,只能按原填报数据公开,有误情况如下:清平大场居家养老互助站项目决算报表填报21万元,实际为26.5万元;老年公寓消防改造项目决算报表填报14万元,实际为30万元;章凤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决算报表填报35.5万元,实际为30万元;城子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决算报表填报50.17万元,实际为34.1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沿边定补:为进一步改善边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推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快沿边群众脱贫致富进度,给沿边定居群众发放的补助金。
社会福利支出: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孤儿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包括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补助、养老机构的运转经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1111
[附件: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13092022227]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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