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浏览量:2815    作者: 日期:2022/10/20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62701000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原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陇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年度完成2021年度的完善退耕还林验收和公示,向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82.44万元。全县全年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预计完成造林项目资金兑付285万元。全年选聘护林员759人,积极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76.52万元,兑付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1,075.9万元。全县完成义务植树32.4万株,建成了一批乡村绿化示范点,4个村委会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促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持续强化重点林区管护和护林员管理

本年度组织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百日巡护活动”,组织巡护10,293人次。发放宣传小喇叭和水壶等装备。全年选聘护林员759人(其中:生态护林员为302人、公益林护林员352人、天然林专职护林员105人)。

3.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全年共立案调查林业行政案件34起,办结27起,封存2起,立案待查处2起,移交公安局2起,不予立案1起,收缴罚没款合计96,450.2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7,975.2万元。涉案木材32.2894立方米,涉案林地面积37,318.47平方米,没收非法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制品119.4克,补种林木703株。

4.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年来,结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召开的契机,我县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全年扎实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处置工作,完成了野生动物临时收容站建设,共收容野生动物55只(条)。组织实施了菲氏叶猴资源监测和保护项目,投入经费30万元组织实施菲氏叶猴资源监测和保护。

5.扎实做好森林防灾减灾工作

2021年度森林防火期取得了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好成绩,我县共发放各类防火宣传物资共计11.2万份,积极发挥现代多媒体平台宣传,在民族广场大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90450次。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共排查整改林区火险隐患12处;落实林区智障人员监护165人;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点58个,安排值守工作人员270人次,登记入山人员16,811人次,收缴火种1,050个。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建一支17人的县级专业扑火队,加大防火物资储备投资力度,提升了初发火情早期应急处置能力。

2021年全县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7581万亩,防治面积2.7219万亩,防治种类主要有林地薇甘菊、云斑白条天牛、松褐天牛、云南松毛虫等,防治率98.69%,无公害防治面积2.721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下达指标90%),无成灾面积,成灾率为0。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率和调运检疫率均达100%

6.持续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

2021年共审批和审核组件上报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报件21件,使用林地面积53.8642公顷。其中永久性使用林地报件17件,使用林地面积42.5181公顷,审批临时性使用林地报件4件,使用林地面积11.3461公顷。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70份,采伐林木蓄积量64,450.68立方米,出材量49,684.47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5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0.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18.20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末冲减2021年天然林停伐资金841.5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2.97万元。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8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89万元,占总支出的36.17%;项目支出2,290.33万元,占总支出的6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89.29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分析:较2020年无禁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偿项目524.58万元。

图片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2.57万元,降低32.42%,主要原因分析:较2020年无禁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偿项目524.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

图片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28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分析:较2020年增加义务植树费用352.5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行政运行(河道治理)0.21万元;专项业务(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0.01万元;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处置)0.72万元;生态保护(中央护林员补助)67.9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草原修复治理、省级护林员补助)312.95万元;森林管护(林地资源调查、森林防火、森林公园范围调整等)59.37万元;停伐补助(天然林停伐补助)258.03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扑火队、古树茶树资源调查、天然林停伐补助等)115.63万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巩固退耕还成果经费)0.23万元;森林资源培育(人工造林、森林抚育)2.53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林产业技术培训)2.93万元;森林资源管理(造林规划、绿化造林、天然林停伐补助等)600.2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管护)582.93万元;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菲氏叶猴保护)28.06万元;湿地保护0.07万元;贷款贴息(林业贷款贴息)1.75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141.17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天然林停伐补助)33.5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苗圃、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61万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森林防火)21万元。

图片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89.29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分析:较2020年无禁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偿项目524.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河道清理、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和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处置下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支付定补退休人员工资和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节能环保(类)支出93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4%。主要用于兑付退化草原修复补助、省级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森林防火巡护检查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40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4%。主要用于兑付人工造林补助、绿化造林苗木款、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设备购买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缴纳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防火指挥中心设备购置。

图片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79.93万元,完成预算的49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96万元,完成预算的87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3.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结清上年公车修理、运行支出11.15万元,因工作需要新购公务用车10张,款项暂未结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4.53万元,增长1,38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85万元,增长1,81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2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结清上年公车修理、运行支出11.15万元,因工作需要新购公务用车1058.33万元,款项暂未结清。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96万元,占98.79%;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1.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8.33万元,购置车辆1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工作需要购置江西五十菱牌JXW1031CSGB型号森林防火车辆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造林及抚育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处置指导、退化草原修复检查、森林防火检查、天然林及公益林核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71万元,增长135.49%,主要原因分析:结清以前年度法律顾问费、较2020年将森林火灾保险64万元纳入基本支出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9万元;印刷费0.01万元;咨询费8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3.49万元;邮电费12.11万元;差旅费2.35万元;维修费(护)费0.4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3.6万元;工会费9万元;福利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森林火灾保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60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7.47万元,固定资产1149.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1.2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4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166632208007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公开空表(附表7-附表8)。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补偿范围: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按照《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区划界定,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核查认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公益林。天保工程区权属为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纳入国家天保二期森林管护补助,不实行生态效益补偿。(2)补偿对象: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3)补偿标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5元、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0元;权属为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5元。

2.生态护林员:指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选聘后,受聘于通过利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创造的劳动岗位,参与森林管护工作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62701111

 [附件: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103241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