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997    作者: 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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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宗旨是: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服务;业务范围:组织全县的农业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涉农物资的供应,保障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的需求。

陇川县供销联社的工作职责是:(1)、组织和指导农民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中介组织和产销协会等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2)、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财务管理咨询,农村流通组织服务;(3)、协调社属企业、基层社、综合社、中介机构和产销协会等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4)、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权的职能;(5)、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落实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强化跨越发展意识,增强发展的紧迫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供销社安排部署,持续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促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供销企业实现销售总额7798万元,其中消费品零售额303万元,农产品销售额预计3960万元,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3506万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联社指导体系建设,推进供销联社和社有企业分开,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保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规范社有企业管理,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推进景山农资公司改革改制,依法开展法人代表经营审计,督促司法途径催收欠款3起(1起判决、2起庭外调解),全年收回欠款102万元。支持盛达资产公司审慎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为6户农业龙头企业(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贷款1883万元;妥善化解了为三川贸易公司抵押担保风险200万元;计划收购景山农资公司股份245万元;得到县委县政府支持,启动了与县国有企业的合作。发挥集强林竹公司农业龙头企业作用,加大了农产品加工能力和食用菌菌包生产能力,巩固了麻竹、食用菌产业。三是规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基层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个,提升综合服务中心1个,新建村级基层社1个,创建标杆基层社1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新增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2100亩,开展实用技术培训70人次。四是促进商品流通,提升服务水平。新建消费合作社1个,推进陇把农贸市场大棚和摊位改造完成投资63万元,签订了户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协议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委托一扇门电子商务公司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依托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832平台、云品惠销售农产品,支持沛丰、景山2个农资企业40余个服务网点面向全县农民销售农用物资,稳定农资市场。五是初步完成陇川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和项目可研。六是配合州人大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调研,完成基层社发展、农村消费、农资经营服务3份调研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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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5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13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减少60.1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1.95万元,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减少37.0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减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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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4万元,占总支出的88.27%;项目支出27.5万元,占总支出的11.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06万元,减少11.03%,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64万元,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增加2.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减少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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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2万元,减少比率为17.41%,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1人和2020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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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6万元,增加比率为112.52%,主要原因是增加供销社以前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账户结余资金支出17.5万元,减少2019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94万元和2019年“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2020年“乡村流通工程”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对护国市场、清平市场、户撒市场进行了洗手设施安装等改造;二是对早发种植养殖专业社和森云种植专业社给予扶持发展资金;三是开展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培训时间3天,参训人员61人;供销社以前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账户结余资金支出17.5万元,主要是根据县供销联社会议纪要,将联社对县盛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6.91万元无偿划拨,另有0.59万元用于联社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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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与上年对比减少46.87万元,减少比率为17.88%,主要原因2020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本年死亡抚恤、退休工资等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2020年退休1人导致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16.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6万元;

  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5%。主要用于发放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38.86万元;支付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18.81万元;购考勤机0.1万元;支付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费1.45万元和改造户撒、清平、护国农贸市场洗手台设施1.55万元,支付早发专业社、森云专业社扶持发展资金7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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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有效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年内接待1次9人0.05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2.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接待州社调研用餐1次9人0.05万元,比上年减少接待1次0.0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社调研,用餐1次9人0.05万元,比上年减少接待1次0.02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7万元,减少比率为2.39%,主要原因是本年出差活动减少,差旅费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8.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3万元,固定资产3.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0.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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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空表(GK07表、GK08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5.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励、住房公积金等。

6.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7501111

 [附件: 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20959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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