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1400000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有内设机构11个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6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负责章凤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二所(负责景罕镇、勐约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三所(负责陇把镇、陇川农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四所(负责户撒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五所(负责城子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六所(负责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辖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德宏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工作,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
2.严守安全底线,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提升全县质量水平,把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关,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各族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继续强化竞争执法,认真开展反走私工作,抓好各类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以“双随机”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9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3.5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177.80万元对比增加15.72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01.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3.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8.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3.52万元(本级财力2193.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629.45万元对比降低227.77万元,主要原因:全县打私工作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3.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9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72万元,与上年对比1254.25万元对比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940.80万元,与上年1375.20万元对比减少434.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1853.78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1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9.61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是目前暂无出国考察学习的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及资金安排情况
1.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第20期;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
3.质量强县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发〔2010〕304号;
4.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2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发〔2012〕20号、政府会议纪要2017年8期;
5.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津补贴(县级配套)10.8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德政发〔2006〕162号;
6.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7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办发〔2017〕96号;
7.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44号、德政办发〔2013〕265号;
8、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办发〔2015〕50、云工商财〔2015〕1号;
9、2020年全县打私工作经费80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办发〔2017〕96号、陇打私办〔2020〕3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内容
1、专利事业发展专项:旨在贯彻落实《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推动德宏州自主创新成果保护与运用,提升陇川县专利质量。支撑德宏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查无”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落实以及工作总结和信息收集上报宣传。
3、质量强县工作经费:全面实现质量强县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过程控制方面具有广泛实用性的行业质量标杆。
4、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了解全县2020年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抽检,确保程序合法,统筹兼顾,扩大抽检覆盖面,树立问题意识,增强靶向性,提升问题产品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5、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津补贴(县级配套):在乡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到位。
6、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为保证各项职能职责履职到位,特别是为有效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确有必要充实市场监管协管员。
7、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承办全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调度汇总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
8、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9、2020年全县打私工作:结合陇川特殊的地区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坚决遏制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动态,针对电子产品、食品、成品油、烟酒等社会关注的走私热点,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贸易秩序。
(四)项目实施计划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金管理,严控财政资金。建立完善的单位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和报废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的规模和比例,把关财政资金经费支出的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
4.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积极履行打传办职责;确实抓好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完成无传销社区的创建。
5.认真履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制定2021年质量强县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强县各项工作。
(五)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通过打传行动,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害;开展好质量强县工作,助推企业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社会效益: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格局,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社会公众创新力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满意度达到实施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2.72万元,与上年1239万元对比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基本工资减少3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增加0.59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8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1万元,一般公用经费减少2.68万元,退休费增加5.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140011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14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3126318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