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795    作者: 日期: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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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5.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6.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7.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8.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9.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10.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11.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监督工作。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陇川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县民政局下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救助核对中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福彩中心、殡葬改革股、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婚证办)、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福彩中心、殡葬改革股。

2.下属事业单位8个,陇川县章凤敬老院、城子敬老院、户撒敬老院、儿童福利救助安置指导中心、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中心、公墓管理所、殡仪馆、救助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和2020年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围绕“四大民生服务体系”及“两项社会治理工程”,扎实抓好民政各项工作。

1)聚焦疫情防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468户1682人,共发放救助金98.52万元;

2)聚焦脱贫攻坚,保障更加精准。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或供养范围,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目前,社会救助系统锁定的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有3483户9718人,纳入特困供养的有85人。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工作部署。

3)聚焦特殊群体,织牢基本民生保障。一是扎实开展救助管理工作。2020年1月--12月,我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9人次(含三无精神病人26人、危重病人4人、未成年人4人次),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30.9762万元。二是进一步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12月我县共有孤儿301人,其中:集中供养45人、每人每月补助1980元;分散供养256人、每人每月补助1280元。共发放补助资金503.89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福利和慈善工作。2020年1--12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294人次,发放资金209.449万元。

4)聚焦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好全县原乡村聘用干部及其他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组织应检77个,已检77个,年检率100%。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四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

5)聚焦群众关切,基本社会服务稳步提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二是持续推进殡葬改工作,对全县4家墓石材加工点、8家棺木销售点、34家祭祀用品销售点进行了专项整治,收缴并集中销毁印有伟人头像和人民币图案的冥币30000余份;精准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清查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出活人墓1891冢,现已基本拆除完毕;县财政安排活人墓拆除补助资金300万元;遗体火化共1860具;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1133.16万元;共建成1657冢墓穴位已安葬281冢。三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925对,(其中:新婚906对、涉外1对、复婚18对);离婚登记327对;补发离婚登记34对;补发结婚登记145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0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04.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6.71万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07.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沿边定居及低保和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04.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04.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0.5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04.63万元(本级财力8504.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6.71万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07.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沿边定居及低保和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04.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0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773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沿边定居及低保和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款民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6892.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预算150.8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808款抚恤”2021年预算1.4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810款社会福利”2021年预算643.3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811款残疾人事业”2021年预算328.4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2021年预算329.3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820款临时救助”2021年预算9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08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1年预算24.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单位承担工伤保险;10.“22102住房改革支出”2021年预算4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民政局2021年沿边居民补助资金属于中央转移配套资金。“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5751.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民政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民政局2021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增减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是无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持平,增减无变化,原因是主要用于接待人员的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批次,共计接待18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持平,增减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持平,增减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城乡困难群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聚焦贫困人口生活保障,加大政策的落实和保障力度,积极兑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孤老等人员的定补,城乡低保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统筹工作顺利开展,从而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强化救助实效性,对日常生活中的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真正做到解燃眉之急,起到救济救难的作用。三是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使流浪乞讨救助对象(含三无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得到有效救助。

(二)殡葬改革工作。围绕“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减轻丧属负担”三大目标,实施文明殡葬、惠民殡葬、人文殡葬、绿色殡葬、法治殡葬建设。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花葬、深埋、骨灰堂(塔)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我县殡葬基础设施规范健全,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服务各乡镇。实现火化区覆盖全县国土面积的40%和总人口的50%,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公墓墓位超标硬化现象得到遏制,公益性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设施覆盖全部乡镇、农场,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50%以上,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土葬全面杜绝。通过建立死亡报告制度,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做到及时入户动员监督家属组织火化、骨灰或遗体规范安葬,做到不留死角。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力度,依法推行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三)沿边定居群众补助。通过项目的实施,沿边定居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切实解决了沿边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学及就医等实际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了边民的国家意识,为强边固防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基层原乡村(社区)聘用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解决原乡村(社区)聘用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具体项目绩效情况详见附件《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沿边定居群众补助资金:为进一步改善边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推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快沿边群众脱贫致富进度,给沿边定居群众发放的补助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局2021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3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400111

[附件:2021年民政局部门预算项目公开表

[附件: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文章来源:陇川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