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9437    作者: 日期:2021/3/2
  1.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10100000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并有权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3)社会建设委员会,(4)教科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5)民族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6)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7)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8)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的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更好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持人大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人大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职行权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积极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加强对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

    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常委会将紧盯区域重点,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聚焦公共财政建设,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政府性债务的监督,高度关注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制度,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细化、深化、实质化,让财政资金更多惠及民生。聚焦社会民生需求,开展劳动力就业、防震减灾和普通高中教育保障等专项工作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听取县政府边界、宗教、禁毒和“平安陇川”创建工作情况,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听取审议烟草产业发展情况,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听取审议陇川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专题询问疫情防控工作,以依法监督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情况,对县民政局开展工作评议。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常委会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代表能力培训,提高履职实效。深化“双联”工作,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进一步推进代表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征求意见、履职监督管理等机制,不断推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代表小组建设,推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措施,规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运行,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担当尽责。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常委会政治、思想、组织、能力、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更好发挥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效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案促改”,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守好廉政底线,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建好用好代表履职、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信息化平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大对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深化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3.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9.22万元,减少126.2万元,下降10.7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预算支出减少,无常委会会议改造经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02万元(本级财力1043.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9.22万元,减少126.2万元,下降10.7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3.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5万元,上升3.66%,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7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35万元,下降35.86%,主要原因分析:无常委会会议室改造经费和公车购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835.9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人大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及会议费支出、代表议案建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162.9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工伤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44.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无,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的安排以及相关的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0次,共计接待137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41.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未计划购买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1.县级人大代表活动费(160人×2000元/人.年,含代表通讯、交通等费用);2.人大各工委调研经费;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4.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27人X800元/人.次X8次);5.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万元/次×8次);6.公用经费;7.对外交流经费;8.处级领导基金。

    立项依据:1.县级人大代表活动费(160人×2000元/人.年,含代表通讯、交通等费用),根据2017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5期: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2.人大各工委调研经费,根据2016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8期:按每年每委(室)1万元标准,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根据2016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8期:每年100万元的标准,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县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4.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27人X800元/人.次X8次),根据2017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5期: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每人每次600元增至800元;5.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万元/次×8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有重大事项的必须增开常委会,会议费根据陇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改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条件,逐步增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挂钩扶贫等工作经费,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保障;6.公用经费,根据陇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改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履职条件,保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运行正常。;7.对外交流经费,根据2016年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8期:按每年5万元标准,将县人大常委会对外交流学习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8.处级领导基金,根据陇办发[2019]71号:领导基金定额标准。

    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项目基本概况: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发展大局,聚焦法治民生,履行法定职权,奋力开创新时代陇川高质量跨越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项目实施内容:1.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2.聚焦全面小康,增强监督实效。3.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民生改善。4.强化履职服务,谋划代表工作。5.着眼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资金安排情况:1.县级人大代表活动费(160人×2000元/人.年,含代表通讯、交通等费用)32万元;2.人大各工委调研经费8万元;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00万元;4.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27人X800元/人.次X8次)17.28万元;5.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万元/次×8次)8万元;6.公用经费31万元;7.对外交流经费5万元;8.处级领导基金73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一月份:组织州人大代表参加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指导各乡镇人大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或第八次会议;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二月份: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全县烟草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召开全县人大系统相关委室暨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会,适时开展走访调研;组织学习省、州、县有关会议精神。三月份: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四月份: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2015-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专题询问县人民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县人民政府边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五月份: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六月份: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陇川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开展劳动就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全县旅游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检查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七月份: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办法制讲座;组织部分县级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八月份: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评议部门为县民政局;指导各乡镇人大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或第九次会议。九月份: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十月份: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2021年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陇川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陇川县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州级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十一月份: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十二月份:各专(工)委室做好2021年度工作总结以及2022年工作计划;筹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项目实施成效:2021年陇川县人大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助推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强化民生社会热点监督,助推民生持续改善;规范权力行使,依法做好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代表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完成2021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8万元,包括办公费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7.5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10100111

    [附件: 陇川县人大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