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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17日成立,属于县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政治办)、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执法股、非煤矿山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我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亲自部署的,是全国范围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重点工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现实必要性和特殊紧迫性,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严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陇川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职责,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压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忠诚履行安全防范职责,自觉当先锋作表率,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靠前指挥,抓严抓细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服务好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3.扎实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大特事故,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安排部署好复工复产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抓住薄弱环节,强化责任措施落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服务指导,坚决查处不顾安全条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统筹协调工作,高度关注运送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的重点车辆,主动做好协调保障工作,坚决防范道路交通拥堵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指导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规范设置应急标识,畅通消防通道。
4.狠抓防汛救灾和洪涝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县领导批示和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责任制,加强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的监测预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5.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应急值守是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提,只有值班工作到位了才能第一时间接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快速准确上报信息。机构改革后,根据职责调整,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着县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负责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的灾情收集汇总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各乡镇(农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至少指定一名干部负责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统计上报和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围绕因灾死亡、失踪,紧急转移安置、需要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绝收面积,水利工程实施、房屋倒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等民生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上报流程报送灾情,县委明确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按照乡镇(农场)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州行业主管部门、县应急管理局报送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局报送信息。
6.加强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灾害会商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提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准备,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协调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危化品火灾爆炸、重大地质灾害和矿山透水坍塌救援等专业技战术训练,遇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确保迅速响应、科学救援、安全救援,严防发生二次事故,严防事故扩大升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5.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总收入440.62万元减少165.15万元,减少37.48%,主是原因是上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47万元(本级财力275.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总收入440.62万元减少156.66万元,减少36.23%,主是原因是上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5.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2万元,与上年384.27万元对比减少160.15万元,减少41.6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项目支出51.35万元,与上年56.35万元对比减少5万元,减少8.8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0.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嘉奖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4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3.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8万元(人员经费165.35万元,公用经费23.73万元);项目支出51.35万元(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1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安委会工作经费20万元,民房火灾保险费21.35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的支出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非税收入安排县安委会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非税收入安排安委会工作经费
(2)项目地址: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内
(3)建设规模和估算:
①.建设内容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②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0万元。
2.立项依据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陇办发﹝2020﹞16号)、《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62期)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陇政复〔2020〕120号)文件。
3.实施主体
项目单位: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文件精神,是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发展的需要。
②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效率,增加人民的安全感,通过检查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③本项目拟采用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的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都表明项目是可行。
(2)总体思路
①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应急管理工作既要满足局内基本运行,又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②通过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安排的方式实施。
(4)预期成果
①项目建成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改善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基础办公条件。
②项目建成能通过对全县各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县人民和相关企业人员在受到安全事故时,把受灾程度减少到最小,也使群众了解到安全生产和应急相关知识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意识。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6.本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安排为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保障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正常工作运转,优化办公效率,在企业生产中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满足百姓因安全生产中受到的困难得到及时救助。
(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
(2)项目地址: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内
(3)建设规模和估算:
①建设内容: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日常办公。
②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0万元。
立项依据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函〔2020〕34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陇川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陇政办发〔2019〕84号)、《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陇政发〔2019〕38号)文件。
3.实施主体
项目单位: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文件精神,是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发展的需要。
②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效率,增加人民的安全感,对当地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效率,让需要帮助的老百姓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使百姓因灾害导致的生活、住房、就医得到绝对的保障。
③本项目拟采用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的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都表明项目是可行的。
(2)总体思路
①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满足委员会办公室基本运行。规划到位,逐步完成。
②注重自然灾害提前查看,及时处理及上报,为百姓解困、解忧,资金符号文件规定。
(3)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安排的方式实施。
(4)预期成果
①项目建成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改善陇川县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础办公条件。
②项目建成能完善陇川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开展,为当地自然灾害信息处理加强建设,适应全社会发展的需要。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6.本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安排为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保障陇川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常工作运转,优化办公效率,全面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使全县人民和相关企业人员在受到自然灾害时,把受灾程度减少到最小,也使群众了解到应急相关知识的重要性,增强了应急意识,同时也满足百姓因自然灾害受到的困难得到及时救助。
(三)民房火灾保险费项目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民房火灾保险经费
(2)项目地址:陇川县35585户
(3)建设规模和估算:
①建设内容:民房火灾保险费。
②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1.35万元。
2.立项依据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09年度全州农村农房火灾统保补助经费的通知》(德财社〔2009〕9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批转德宏州农房火灾商业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09〕1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
项目单位: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文件精神,是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发展的需要。
②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确保农户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地赔付农户因火灾受到的经济损失,增加人民的安全感,让需要帮助的老百姓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使百姓因灾害导致的生活和住房得到绝对的保障。
③本项目拟采用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其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的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都表明项目是可行的。
(2)总体思路
建立农业农村户口家庭的生产生活房屋保险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保障。在农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地赔付农户因火灾受到的经济损失,为百姓解困、解忧,资金符号文件规定。
(3)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安排的方式实施。
(4)预期成果
项目建成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购买民房火灾保险,在农户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地赔付农户因火灾受到的经济损失。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6.本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安排为21.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保障农户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地赔付农户因火灾受到的经济损失,把受灾程度减少到最小,同时也满足百姓因房屋火灾受到的困难得到及时救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人民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县(市)政府,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补助,以及对应由县(市)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0.05万元,比2019年9.38万元增长0.67万元,增长7.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多。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8万元、差旅费1万元、邮电费1.17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6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4200111
[附件: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公开表20210223095133204]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314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3126318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