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8308    作者: 日期:2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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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 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此内容涉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此内容涉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主管部门作用,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过去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成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合唱大普法合力进一步形成。

全面谋划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治县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服务社会职能,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以服务民生为己任,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88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组织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大力推广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落实三三制人民调解机制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探索调解新模式,夯实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进一步依法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宣传发动为先导,以线索摸排为基础,构建起人人参与举报涉黑涉恶犯罪、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20陇川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1个,事业编制9人。

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55.71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944.15万元,增加51.59万元,增加5.47% 。主要原因: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务补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等在2019年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5.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0.03万元,上年结转155.7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0.03万元(本级财力840.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944.15万元,增加51.59万元,增加5.47% 。主要原因: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务补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等在2019年结转。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5.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91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768.48万元,减少12.57万元,减少1.67% ,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项目支出239.83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175.67万元,增加64.16万元,增加36.53% 。主要原因: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务补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等在2019年结转。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19.27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文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820.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依法治县、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106.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5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5.41万元等;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49.7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49.7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8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万元、项目支出88.4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无对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地址:陇川县司法局

(二)立项依据

预算资金项目支出 88.45万元,其中:1.普法宣传教育经费19.61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发[2016]20号文件,中共陇川县委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0.0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期。

3.法律援助办案经费7.0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司函[2015]69号文件,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4.人民调解经费(含培训费)5.0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德办发[2007]51号文件,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

5.社区矫正经费21.84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云司发0]116号文件。

6.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15.0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云财政发[2019]89号,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7.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10.0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期。

(三)实施主体

项目单位:陇川县司法局

(四)实施方案

1.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性质

用途及主要内容

涉及范围

 

1

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支出

全县

 

2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

此款用于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文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全县

 

3

法律援助办案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

此项经费用于支付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费用

全县

 

4

人民调解经费(含培训费)

公共安全支出

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能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全县

 

5

社区矫正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

用于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安置帮教对象管理

全县

 

6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公共安全支出

用于支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全县

 

7

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

用于规范性文件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

全县

 

2.项目申报的主要建设任务  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主要用于本局开展司法行政各职能工作,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工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室工作等。有力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项目预期总投入88.45万元,由陇川县财政局划拨。其中:普法宣传教育经费19.61万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0.00万元;法律援助办案经费7.00万元;人民调解委员经费(含培训费)5.0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21.84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15.00万元;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10.00万元。

3.实施方式

规范县司法局财政项目支出行为,健全科学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运行效益。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为项目健康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4.预期主要的经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通过开展司法行政各职能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效益:通过社会效益指标: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夯实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扎实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律师工作管理,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服务社会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实施周期

2020-2022

(六)本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安排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项目预期总投入88.45万元,由陇川县财政局划拨。其中:1.普法宣传教育经费19.61万元,2.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0.00万元,3.法律援助办案经费7.00万元,4.人民调解经费(含培训费)5.00万元,5.社区矫正经费21.84万元,6.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15.00万元,7.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10.00万元。

(七)绩效目标和指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全方位的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普法教育大格局,积极构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健全一体化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不断完善高质量的特殊人群监管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陇川县司法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8.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6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工会经费6.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等,上年结转4.33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18.48对比,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流动资产290.01万元,固定资产930.71万元,无形资产万0元,资产总额为1031.47万元。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500111

 [附件: 陇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221031800474

文章来源:陇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