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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统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股、法规股、工交财贸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普查办公室、地方统计调查队等7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兼顾,强化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月报、季报、定报工作任务;完成省、州、县交办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做好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服务,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提升州考核指标分析和预判水平,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推出一批分析透、建议好的统计产品。二是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服务业部门联系会等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集中力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县委、县政府既定目标。
3.加大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一是组织专业骨干定期参加省、州培训,加强与省州的交流和沟通;二是不定期邀请州局各专业对我局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涉及各专业的评估要点进行精心讲授。
4.继续开展并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培训、入户登记编码、数据审核、纠错等工作,同时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填表登记,并做好各项指标的填写汇总工作。
5.继续做好联网直报等日常统计业务上报工作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6.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号召,制定适合项姐村贫困户的帮扶计划,并逐步落实,确保贫困户早日脱贫,巩固户越过越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陇川县统计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2.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8.32万元,上年结转92.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8.32万元(本级财力428.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2万元,项目支出231.5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367.8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行政运行,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在职公务经费、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开展专项普查活动、升规纳限奖励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44.81万元,主要反映统计部门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
“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23.35万元,主要反映统计部门开展遥感测量调查,包括粮食产量调查和播种面积调查;
“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16.77万元,主要反映统计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206.5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统计局作为升规纳限审批部门,将根据陇发﹝2018﹞15号《中共陇川县委陇川县人民政府印发《陇川县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对企业和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1.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二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二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成功培育“四上企业”的主管部门实施奖励。每个年度内,对培育资质等级1户及以上建筑业的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培育1户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培育1户及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培育1户及以上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大个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完成每个年度“升规纳限”总体任务时,给予统计局一次性奖励2万元。
3.对已在库且年报正常的“四上企业”,每年根据缴纳税收县级留成情况,给予企业奖励。
(1)对年度缴纳税收县级留成部分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年度缴纳税收县级留成部分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3)对年度缴纳税收县级留成部分达到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289.02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出264.07万元,占比9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5万元,占比6.9%;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占比1.7%)。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230.76万元,增加58.26万元,增长2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9.69万元,其中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增加27.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2.81万元(2018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7.48万元,预算归入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231.58万元,2018年(上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211.49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20.09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陇发﹝2018﹞15号《中共陇川县委陇川县人民政府印发《陇川县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增加了升规纳限奖励金项目80万元;二是2017年统计局将公务用车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置,2018年底县公务用车领导办公室同意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列入2019年预算25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经济普查: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76万元,发放州级文明单位奖励金8.3万元。2018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2.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5.2万元,发放州级文明单位奖励金7.53万元。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73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5.3%,下降的原因是在职人员2019年比2018年减少一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陇川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06.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24.1万元,固定资产82.3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两会资料费》《统计年鉴》《经济运行卡片》项目主要是制作2018年人代会、政协会代表2018年经济发展情况册、制作《2018年陇川社会经济发展统计年鉴》、制作2019年3-12月经济运行情况卡片。该项目主要是满意度指标,确保两会代表及各相关部门满意度≥95%。
2.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经费项目主要是开展110户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预计全年访户两次,培训辅调员和调查对象一次,每月填报家庭现金及实物收支情况表,推算出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好城乡一体化调查,真实反映陇川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统计工作专项经费(含统计业务、统计人才和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参加省州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统计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及统计知识和水平,以便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相关统计工作。该项目是用于提高统计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调查对象满意度≥95%。
4.首次升规纳限企业奖励金是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二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二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成功培育“四上企业”的主管部门实施奖励。每个年度内,对培育资质等级1户及以上建筑业的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培育1户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培育1户及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培育1户及以上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大个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完成每个年度“升规纳限”总体任务时,给予统计局一次性奖励2万元。升规纳限企业满意度≥95%。
5.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是用于购买1辆公务用车以便单位开展调查、普查时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万元,与2018年预算增加了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统计局目前暂无出国考察学习的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2018年预算比增加25万元,原因是2018年底县公务用车领导办公室同意统计局购买一辆公务用车,项目预算25万元。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和城乡一体化调查,要大量地下乡和到农户家进行指导,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难以减少。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专项督察和对统计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41000111
[附件:陇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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