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浏览量:16083    作者: 日期:2017/10/30

陇川县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算部署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经陇川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陇川县各乡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6年陇川县共有77个部门使用本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798.24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777.12万元增加21.12万元,上升1.19%。从统计数据看,我县2016年 “三公”经费决算比去年同期小幅上升。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用为668.37万元,比上年667.48万元增加0.89万元,上升0.13%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1129.87万元,比上年1109.64万元增加20.23万元,上升1.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314.80万元,比上年215.02万元增加99.78万元,上升46.41%,增长原因是县公安局购置特种用车一辆314.80万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46.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15.07万元,比上年894.62万元减少79.55万元,下降8.89%,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支出减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决算数

2016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777.12

1798.24

21.12

1.1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2、公务接待费

667.48

668.37

0.89

0.13%

3、公务用车费

1109.64

1129.87

20.23

1.8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215.02

314.80

99.78

46.41%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94.62

815.07

-79.55

-8.89%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2016年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部门纳入统计范围。陇川县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门户网站上与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附件: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