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本辖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十)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林,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一是强化生态宣传教育,多形式、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国家林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坚决打击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和上报审批工作。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规范林木采伐行为。三是继续保持林区治安高压态势,适时组织专项严打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犯罪活动,保障生态安全,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促进林区社会和谐。四是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及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的宣传培训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五是进一步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护等工作。七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办公用房、设备、交通工具等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基层站所办公条件,预计完成建设清平、景罕、户撒三个林业站站房建设。
(二)坚持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创新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森林后备资源。为建设完善森林生态体系,我们在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创新营造林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森林后备资源。一是以重点工程为纽带,落实“谁造林,谁管理,谁受益”的造林新机制,全面推进特色产业建设。二是积极吸收社会资金,以社会造林为主体,创新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森林后备资源。三是积极推进林下资源开发,重点培植林下中药材、林下野生菌、野生蔬菜等生物特色产业。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林产业基地,给予产业后续管理的资金扶持,提供技术服务,使林产业基地建一片、巩固一片、见效一片。
(三)深化林业改革。在集体林权改革的基础上,把林业改革推向森林资源持续利用更深层次的改革,重点抓好以集体林业为重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群众发展壮大林业产业的积极性。继续扶持壮大林业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它们在产业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尊重林农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公司与林农通过双方协商,实行“以租反包”模式建立产业基地,化解“企业要地难”和“林农受益周期长”的矛盾,克服林权到户后小农化经济倾向,实现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一是在争取上级生态工程、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二是建立林业要素市场,鼓励林农以林地、林木入股,参与林业产业建设。三是加快林权抵押评估机构建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及森林保险的范围和规模,解决林农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开通林业资源变资本的有效途径。四是积极推进林业招商引资,“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依托丰富的优势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林业招商力度,进一步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让投资商更好地了解陇川特色林业项目优势,从中寻找商机进行合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事业科室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室1个),公务用车18辆,其中:在编车5辆、未在编车13辆,人员编制共135个,共中:行政编9个、机关工勤编1个、事业编125个(包含自然保护所编制8个、国有陇川林场编制50个),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127个(未包含自然保护所和国有陇川林场人员),其中:在职职工职73个、离退休人员54个。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陇川县林业局部门决算总收入307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0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4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44万元,占总支出的23.84﹪;项目支出3372.18万元,占总支出的76.16﹪。与上年对比,减少2.6%,主要原因:项目减少,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88﹪,上年度支出4,03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3﹪,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58.0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60.4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购森林消防车1辆,价值1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陇川县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8万元。其中:购置费12.8万元,运行维护费59万元,与2014年结算数相比,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开发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15年陇川县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约5500人,接待费开支25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开发、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等工作产生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中,除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无其他支出。
[附件: 陇川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陇川县林业局
2016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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