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章凤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
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
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十二五”时期是章凤镇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围绕既定的发展思路,牢牢把握新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打基础、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推进,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镇继续保持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稳定的良好局面。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经济态势发展良好,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2.坚持不懈抓产业培育,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3.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基础进一步夯实。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
5.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繁荣稳定,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6.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行政: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事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林业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表
附表3.支出决算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决算总收入17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56.4万元,占总收入90.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0万元,占总收入9.06%。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收入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11.4万元,比2014年的1352.9万元,增加358.5万元,增26.49%。
(三)2015年部门决算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1556.4万元,2014年收入为1232.9万元,增加323.5万元,增26.23%。增加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津贴补贴;二是按省、州规定,及时兑付自治州津贴,及时发放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奖励性绩效工作;三是按省、州关于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要求及时兑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工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万元,2014年收入为120万元,增加35万元,增29.17%。增加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有所增长,如: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决算总支出1581.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425.8万元,占总支出的90.15%。2.项目支出155.8万元,占总支出的9.8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
(二)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2015部门决算总支出1581.6万元,2014年总支出为1225.9万元,增加355.7万元,增29.01%。其中:
1.基本支出1425.8万元,与2014年基本支出1088.9万元,增加336.9万元,增加30.93%,增加原因:一是按政策及时兑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津贴补贴;二是按省、州规定,及时兑付自治州津贴,及时发放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奖励性绩效工作;三是按省、州关于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要求及时兑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工资。
2.项目支出155.8万元与2014年项目支出137万元,增加18.8万元,增加13.72%,原因一是项目完工后形成支出,二是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7%,与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3万元,增36.47%,增加原因:一是按政策及时兑付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津贴补贴;二是按省、州规定,及时兑付自治州津贴,及时发放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奖励性绩效工作;三是按省、州关于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要求及时兑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4.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2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73万元,其他资本支出1.32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8.4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94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万元。
5.农林水支出35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2.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94万元,其他资本支出65.18万元。
6.交通运输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7。
7.国土海洋气象等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1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
8.其他(西部基层政权建设设备购置费)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6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6万元,其他资本支出7.1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3.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1万元,公务接待费23.1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33.83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34.09万元,2015年比2014年减少0.26万元,减0.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万元,减少0.03万元,0.27%,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除开展工作,个人一律不准用公车。
(二)公务接待费
2015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14批次,接待3792人次,接待费支出23.12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3.35万元,减少0.23万元,减0.98%,减少原因是我镇今年比去年更加严格的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3万元,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26万元增加37.87万元,增20.33%,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维修(护)费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陇川县章凤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样)]
陇川县章凤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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