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9223    作者: 日期:2016/11/29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队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改进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出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2015年,大队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队伍的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全年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抓事故预防,强化路面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大队坚持每月分析研判制度,积极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重点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道路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排查,把警力和执法装备投放到路面管控上,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截至11月,全县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290起,共造成43人死亡、12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万余元。较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上升9.41%;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18.87%;受伤人数上升4.26%;立案80件,刑事案件移送起诉17件;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95%。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5486起,其中暂扣机动车3977辆,查获盗抢机动车9辆、查处无证拘留39人、查处逃逸拘留1人、查处醉酒拘留22人、查获饮酒驾驶3起、查获鸦片1306.25千克,海洛因79.9克,麻黄素10余颗,抓获吸毒人员5人、查获走私香烟案3起合计1050条。

2015年,全县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截至11月,大队人民调解室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案件250件,比去年减少55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247件,调解成功率为98.8%,其中采用一般程序案件108件、简易程序案件139件、涉及人数570人,涉及金额870万余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93件。

(四)加强源头管理,将事故隐患消除在源头

近年来,大队以树立一面旗帜,筑牢一道防线,建设“一个窗口”为目标,把车管工作放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安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大力拓展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年一共办理各类车管业务42618项,办理驾驶证业务12513项。全县拥有机动车76723辆。其中:汽车18471辆,摩托车51528辆,低速载货汽车77辆,挂车6辆,拖拉机6641辆。拥有机动车驾驶人66608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8667人,摩托车驾驶人31502人。同期比较,车辆增加6.34%、驾驶人增加9.41%。

(五)抓路面管控,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坚持边建设、边运用的原则,加快公路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今年4月份开始,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进行了摸排调查,并自筹资金10余万元建成了7个高清视频监控点(分别是:章凤卫国路岔看守所路口、景罕镇中石油加油站、景罕镇复合肥厂、城子交警中队、姐午中心小学、户撒隧道、陇把糖厂加油站)。目前各监控点已全部投入使用,此举还将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积极投入建设户撒省道234线交通安全执法站,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根据《云南省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统一规划、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全面投入到户撒省道234线交通安全执法站的建设工作中,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程序、执法人员、监督举报电话,目前执法站已全面建设完成。

三是适时组织“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专项整治”“整治酒驾统一行动”“打非治违统一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加大现场违法查纠力度。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明查暗访、突击抽检,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

四是做好省县乡道的联防工作。大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制定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会战”工作方案》,覆盖辖区9个乡镇,在辖区建立起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机构,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成为一项由“政府主导、交警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程,促成协同作战的道路交通安全局面。

(六)抓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一是建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区,助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队结合现有资源,将原有的交通违法教育区筹备改建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区,加强对办事人员的文明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切实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面,真正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宣传教育实现全程化、流动化。

二是突出交通安全广播站宣传。大队以农村交通安全广播站为依托,由大队每月下发宣传内容到各广播站,再由广播员在每周的交通广播中进行广泛宣传,从广播站的运营情况来看,对有效提升农村地区驾驶人和村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意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户撒中队、城子中队、景罕中队7个副科级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其中警用汽车15辆,民用汽车1辆,警用摩托车10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交警大队决算总收入74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6577万元,占总收入的82%;其他收入133.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18%。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

1.收入与预算对比分析

功能科目

年初预算

(收入)

万元

年终结算

(收入)

万元

差异率

原因分析

2040201

520.86

499.10

-4%

年初含政法转移支付预告数62万元。

2040212

27.68

64.68

133%

含政法转移支付37万元

2080501

5.39

5.71

5%

正常调资

2040299

 

40.67

100%

中央及省级资金

2019999

 

2.49

100%

2014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3万元,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373.42万元,占总支出的5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9.78%,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正常调资。

2.支出结构分析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支出)

万元

年终结算(支出)

万元

差异率

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

262.28

350.83

33%

人员正常

调资

项目支出

291.65

373.42

28%

按年初预算项目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队机关、各中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04%,主要原因执行年初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人均3.36万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人均0.58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队机关、各中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42%,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初预算列支。具体项目开支为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11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上年对比增加15.71%,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2014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2.公共安全(类)支出59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00.7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66.8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8.7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交警大队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6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3.1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交警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12人,接待费开支0.5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交叉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大队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88万元,主要原因为执行年初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通讯、办公等费用的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5政府采购决算41.2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1.25万元,工程采购13.0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10月15日

[附件: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