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本辖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1)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
(13)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事业科室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室1个),公务用车17辆,其中:在编车5辆、未在编车12辆,人员编制共130个,共中:行政编9个、机关工勤编1个、事业编120个(包含自然保护所编制8个、国有陇川林场编制50个),2014年年末实有人数124个(未包含自然保护所和国有陇川林场人员),共中:在职职工职74个、离退休人员50个。
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陇川县林业局部门决算总收入326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4.0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其他收入4.98万元,占总收入的0.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5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73万元,占总支出的15.68﹪;项目支出3,832.26万元,占总支出的84.32﹪。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8.68﹪,与上年对比增加7.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10.3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77.3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修统一管理使用,实行节假日入库制度,严禁公车私用,2、勤俭节约、减少出差、接待次数及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陇川县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开发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陇川县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约5700人,接待费开支26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开发、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中,除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无其他支出。
陇川县林业局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陇川县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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