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近3年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6〕9号),为深刻汲取此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倒查事故暴露的路面管控、隐患治理、违法整治、宣传教育、源头管理等方面短板漏洞,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质效,坚决防范化解农村道路夜间事故风险,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事故原因
(一)简要案情
2024年03月15日,陈岩嘎驾驶云NLL87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载乘客李小买,沿X214线由陇川县城子镇方向向陇川县景罕镇方向行驶。05时55分许,行驶至X214线K11+600米处时,与同向前方董有宽停放的云N27058号中型自卸货车发生相撞,造成李小买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过错分析认为:陈岩嘎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人数,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董有宽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李小买系乘客,无过错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陈岩嘎负有此事故主要责任;认定董有宽负有此事故次要责任;认定李小买不负有此事故责任。
二、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夜间路面管控严重缺位,重点时段失管漏控 X214 线为农村主要县道,凌晨时段(05:00—07:00)为群众早出务工、务农出行高峰,也是事故高发、管控薄弱时段,大队该时段巡逻频次不足、定点管控缺失,对农村道路夜间通行秩序、违法停车、占道停放等行为管控不到位,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严重不足。
(二)事故路段安全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夜间通行风险突出事故路段全线无路灯照明、无夜间警示设施、无减速带及路段提示标志,夜间行车视距极差、安全防护空白;对车辆占道停放、夜间违停等突出隐患,未设置针对性警示设施,隐患长期未排查、未整改、未清零。
(三)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整治不到位,源头管控缺失 日常执法对农村地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逾期未检、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不严、整治不彻底,宣传劝导、源头约束、路面打击未形成闭环,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问题屡禁不止。
(四)车辆停放隐患排查治理不严,风险防控缺位 对农村县道、乡村道路车辆占道停放、故障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等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全面,未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对货车夜间占道停放、未设置警示标志等严重安全隐患,未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清理。
(五)农村群众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效果薄弱 针对农村群众、三轮车驾驶人、夜间出行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未围绕 “三轮车严禁载人、夜间减速慢行、故障车规范停放” 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宣传覆盖不全、穿透力不强、警示震慑不足,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薄弱。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深刻剖析事故根源,全面检视管理短板,统一全大队思想认识,坚决守住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底线。
组织全大队民辅警开展农村道路管控、夜间勤务规范、事故预防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坚决杜绝管控缺位、隐患失管、责任悬空问题再次发生。
(二)全面完善交通设施,彻底消除夜间通行隐患
1.完善夜间照明与警示设施:在事故路段周边隐患点位安装路灯、爆闪警示灯,全面改善夜间照明条件,提升夜间行车视距和警示效果。
2.增设禁令与提示标志:在事故路段双向增设“事故多发路段减速慢行”“注意夜间占道车辆”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 ,实现警示全覆盖、提醒全时段。
3.规范路面交通标线:重新施划车道边缘线、中心标线,施划横向减速标线,人行横道,强化路面行驶约束,提醒驾驶人夜间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三)开展三轮摩托车整治,严管违法载人、夜间违法行驶
1.优化农村夜间勤务部署:针对凌晨、傍晚两个事故高发时段,在X214线及农村重点路段增设流动巡逻组,每日开展夜间巡逻,提升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
2.开展三轮摩托车整治:组织开展农村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逾期未检、超速、不按规定灯光行驶等违法行为。
3.强化违停车辆清理管控:加大农村道路占道停放、故障车辆违停整治力度,及时劝离、拖移违规停放车辆,督促故障车辆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撤离现场,坚决消除占道停放隐患。
(四)强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意识
1.开展农村沿线精准宣传:深入沿线村委会、村民小组、务工集中点开展宣传活动,在事故路段、村口、路口悬挂宣传横幅 ,张贴海报 ,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讲夜间出行安全、三轮车严禁载人、故障车规范停放要求。
2.强化夜间出行安全提示:利用村委会大喇叭推送农村道路夜间出行安全提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大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常态化治理
对全县县道、乡村道路、夜间事故多发路段、照明缺失路段、违停突出路段开展全覆盖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照明不足、标志缺失、减速设施不完善、违停隐患突出等问题。
(六)强化农村道路事故预防长效管控
1.加强与交通、公路、乡镇、村委会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隐患联治、联合执法、宣传联动,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格局。
2.充分发挥农村 “两站两员” 作用,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
四、整改成效综合评估
(一)硬件设施全面完善,夜间通行风险彻底消除
事故路段照明、警示、标志、标线规范到位,夜间行车视距条件、安全防护水平大幅提升,占道停放、视线不良导致的追尾事故风险得到根本性防控,所有硬件隐患全部闭环整改、清零销号。
(二)路面管控常态长效,突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农村重点时段巡逻管控、专项整治机制固定落地,三轮车违法载人、夜间超速、违规占道停放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改以来,事故路段未发生夜间追尾类伤人及死亡事故,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三)宣传教育精准覆盖,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
针对三轮车驾驶人、农村群众、夜间出行人员的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守法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自觉性明显增强,农村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存在的不足
1.农村偏远路段夜间巡逻覆盖面仍需进一步延伸,动态管控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2.少数三轮车驾驶人法治意识淡薄,违法载人行为仍偶有发生,常态化劝导和打击需持续发力。
3.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发挥仍需强化,部门协同管控力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步措施
(一)持续固化农村道路夜间常态化严管机制
严格落实农村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逻管控、流动查缉勤务模式,保持三轮车违法载人、占道违停严管高压态势不放松,不断提升农村道路精细化管控水平。
(二)持续深化三轮车专项整治常态化
持续开展农村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通行秩序专项整治,加大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逾期未检、夜间违法行驶等行为查处力度,健全路面打击、源头约束、宣传劝导闭环管理体系。
(三)持续开展农村群众精准宣传教育
常态化开展三轮车驾驶人、农村群众、夜间出行人员专题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宣传针对性、覆盖面、震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四)持续严格落实农村道路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
严格执行农村道路每月排查、季度复盘制度,紧盯夜间事故多发、照明缺失、违停突出路段,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销号,坚决杜绝隐患漏管失管。
(五)持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共治
加强与交通、公路、乡镇、村委会等部门协同配合,健全农村道路隐患共治、联合执法、宣传联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 “两站两员” 作用,凝聚事故预防强大合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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